荣成市盐湖街31号2号楼5号门市、成山大道中段389号一层门市
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荣成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3年5月18日14:00至5月19日14:00(延时除外)在威海市产权电子竞价系统(http://ggzyjy.weihai.cn/)拍卖以下标的:
序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起拍价 |
产权人 |
保证金 |
1 |
荣成市盐湖街31号2号楼5号门市, 面积约42㎡两年期租赁权 |
2.0万元 |
荣成市城建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 |
0.2万元 |
2 |
荣成市成山大道中段389号一层门市,面积约337㎡一年期租赁权 |
13.5万元 |
荣成市城建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 |
1.0万元 |
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于标的所在地展示。
竞买申购时间:2023年5月10日10:00至2023年5月17日16:00。
欲参加竞拍的竞拍人,请在威海市产权电子竞价系统(http://ggzyjy.weihai.cn/)完成注册、实名认证、竞买申购;并于2023年5月17日16:00前按系统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交纳竞拍保证金(缴款方式:电汇、网银转账)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原件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办理竞买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公司。
公司地址:威海市公园路22号
电话:0631-5213109 13806300462(刘经理)
竞买申购须知:竞买人登录“威海市产权电子竞价系统(http://ggzyjy.weihai.cn/)”进行注册、实名认证、网上竞买申请。上述竞买人相关操作指南,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地址:http://ggzyjy.weihai.cn/bszn/005004/moreinfo.html
威海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
威海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会
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次拍卖标的有关事项特向竞买人告知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情况
序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起拍价 |
产权人 |
保证金 |
1 |
荣成市盐湖街31号2号楼5号门市, 面积约42㎡两年期租赁权 |
2.0万元 |
荣成市城建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 |
0.2万元 |
2 |
荣成市成山大道中段389号一层门市,面积约337㎡一年期租赁权 |
13.5万元 |
荣成市城建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 |
1.0万元 |
第二条 拍卖会时间
定时报价期间:2023年5月18日14:00至5月19日14:00,竞买人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第三条 拍卖会地点
威海市产权电子竞价系统(http://ggzyjy.weihai.cn/)
第四条 竞租手续及有关事项说明
1、竞买申购时间:2023年5月10日10:00至2023年5月17日16:00。欲参加竞拍的竞拍人,请在威海市产权电子竞价系统(http://ggzyjy.weihai.cn/)完成注册、实名认证、竞买申购;并于2023年5月17日16:00前按系统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交纳竞拍保证金(缴款方式:电汇、网银转账)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原件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办理竞买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公司。
2、郑重提示各位竞租人参加竞租前向委托人详细了解《租赁合同》各条款,全面理解其权利义务约定,竞租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全面接受其中的内容。同时,请各位竞租人认真阅读标的相对应的租赁权拍卖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作为《租赁合同》的乙方(承租人),应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未签署不影响该合同的成立。
3、未竞得标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账户。
4、买受人(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交纳承租押金、租金及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返还。如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或签订《租赁合同》,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作为《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受合同的约束。具体承租起止时间、租金交纳方式等均以《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
第五条 拍卖标的移交方式
1、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拟定成交公示文本交由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成分中心在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成市)发布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交易标的名称、成交价格、买受人等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与拍卖人签订《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
第六条 特别约定和相关瑕疵
1、拍卖标的买受人即为承租人。
2、拍卖成交价即为标的物总租期的租金总额。
3、对于存在租赁关系的拍卖标的,根据有关规定及约定,拍卖标的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未参加拍卖会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对于原承租人装饰装修、增上水电等配套设施,或原承租人根据原租赁合同实施的其他行为,由买受人(承租人)和原承租人协商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4、拍卖标的成交且经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交纳承租押金及租金,逾期未签署者,委托人、拍卖人有权选择撤销《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买受人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拍卖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买受人(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监管部门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拍卖的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承租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6、买受人(承租人)承租的房产仅限于协议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使用范围;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安全、合法经营,不得扰民或从事赌博、传销等国家禁止的经营活动。如违反或超出协议范围,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房产,承租人缴纳的承租押金不予返还。
7、买受人(承租人)承租的房产不得进行违章搭盖,内部装修改造需经出租方核准并书面同意。租赁期内如发生政府建设、规划、征用等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买受人(承租方)均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8、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承租人)办理标的交付移交,移交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拍租房产原水、电、通讯、有线电视等一切费用在移交之日前如有欠费均由委托人负责敦促原租赁户缴清。从租赁场所移交之日起,租赁期场所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暖、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消防费、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以及其他非因甲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并缴纳。
9、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标的面积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或者介绍的附属设施、物品与实际不符的,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10、本注意事项未记载事项,在将来双方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即视为接受将来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
11、拍卖人对上述标的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参加拍卖即视为已经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并同意竞租。委托人、拍卖人对买受人竞租拍卖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如遇委托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撤回本拍卖标的,竞租保证金无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租人应对此无异议。
声明:
以上标的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仅就拍卖人、委托人就其掌握和了解的瑕疵、标的现状作出的告知,竞租人应对拟要竞买的标的物自行充分了解并作出风险评估。竞租人一旦参与竞买,表示对拍卖标的物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详细的了解并认可。参与竞买的竞租人即视为完全接受拍卖标的情况及瑕疵,若发生纠纷,将由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放弃要求委托人、拍卖人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无论是基于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披露是否完整或是其他原因。我公司就上述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不作任何担保及承诺,如出现纠纷及一切可预见、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威海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