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婺财预执〔2021〕37号)等有关规定,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婺城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项目(一期)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金融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婺城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项目(一期)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选定项目
三、项目编号:TY2024-FW571
四、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 招标内容 | 招选家数 |
1 | 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选定 | 1家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招投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投标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婺城区预算单位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六、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02日14:30时。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02日14:30时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9月02日14:30时在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开标。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
十一、业务咨询
1.招标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329047792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2.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张敏
联系电话:0579-82162001
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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