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低碳排放产品发展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集团低碳排放产品发展规划项目(AGJTZLFGZHG240313113354)招标人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材料事业管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集团低碳排放产品发展规划项目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划(或研究)项目业绩(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规划(或研究或评估)项目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六个月(2023年9月~2024年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投标人提供资料: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提供正、反两面); 投标人提交承诺函,保证项目团队服务期间常驻鞍山,保持24小时有效沟通。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3日18时00分至2024年03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2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材料事业管理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63号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联系人: | 魏光亮 | 联系人: | 张庆山 |
电话: | 0412-6725165 | 电话: | 0412-6736662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3月13日
公章E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