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资金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5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1】21号)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22】7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和滨海新区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资金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项目需求
2.1 项目概况:
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提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绩效评价有关材料的通知》,要求提供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实施项目资金情况审计报告。
2.2 投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2023、2024年度进行资金审计工作。
2.3 服务期限:
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最终审计报告。
2.4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近五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审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审计能力。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招标人获取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洞庭北路建投领海鑫盛商务园6号楼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采取综合评估法选取审计单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7. 其他
7.1 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与盖章正本一致的PDF电子扫描文件一份(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副本应为正本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
7.2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7.3 密封: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联系人:程工
(2)联系方式:022-66202908
 
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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