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楚道鄂西资产运营湖北楚道鄂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线上广告内容生产及投放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金额
24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6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楚道鄂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27-846683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6
公告正文
湖北楚道鄂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线上广告内容生产及投放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项目名称) 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楚道鄂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楚道鄂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线上广告内容生产及投放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框架协议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楚道鄂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线上广告内容生产及投放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HBJT-CDEXZCYY-243841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恩施州
1.4采购内容及范围:为湖北楚道鄂西资产运营公司承接业务范围内的服务,提供房地产项目、文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线上宣传广告内容生产、线上技术支持、文创产品、大型广告美术设计及活动拍摄等服务;提供房地产项目推文网页设计、推文撰写、项目取景拍照服务;提供线上互动小程序开发与运营服务(如:抽奖、抢红包、等);整合各类线上资源(如:房地产行业媒体、直播平台、5G推广、行业主播、抖音达人团队等)为项目宣传推广所用,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246万元
1.6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各项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宣传广告行业标准。
1.8入围中标人及最终供应商确定:本次采购按两阶段确定最终供应商,即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分别签订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根据采购人具体采购服务清单,通过直接选定、询比等方式确定最终供应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7 月 6 日至2024年 7月10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文件费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26 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楚道鄂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黄泥坝施州大道31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5027685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 430050
联 系 人:张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027-84668356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
注: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等级要求 |
供应商近三年(自2021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线上推文撰写、视频拍摄制作或线上广告运营技术服务等业绩。 |
注: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相关作品截图等证明材料,若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上述的内容,则需中标通知书或提供业主或者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但能完全反映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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