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袁家村碱性球团项目电话通讯系统设备(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碱性球团不可抗力电话通讯系统设备工业电视系统设备分控板二次电源板用户板24口光纤配线架电话机室外分线盒通信机柜电话光端机保安配线架以太网千兆交换机1U配线架指令机笼指令放大板主机柜主机电源免维蓄电池防风雨抗噪电话扬声器专用电缆线缆材料市话电缆电话线电话插座热缩套管扩音对讲电缆热镀锌钢管金属软管接地导线接地干线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线缆敷设绿色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改造PC设备成套工厂检验长途运输仓储施工安装系统调试运行人员培训监督检查校接线接地连接主材管道敷设管件桥架敷设补刷同材质涂料接线)箱/盒制安光缆敷设光缆熔接尾纤熔接光跳线光纤热塑管光缆测试电缆敷设电缆终端头工程建设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质保期服务计划组装工程实现连接技术资料设计考核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材料图纸装置随机备品备件备件易损易耗件软件电子应用程序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修理或更换的服务调试服务监督和培训联合体监理技术联络会监造开箱检验验收办公场所检测工具出入许可生产制造装卸包装标记支付保管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超大超重件腐蚀物品原材料其他动力专用工具热负荷试车专用工器具技术配合技术培训材料现场安装调试装配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健身住房婚丧嫁娶债券材料安装消防安全拉网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意识灭火能力消防工程主体材料动火作业临时存放材料施工物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夜间防火值班巡查治安管理夜间防火巡查审批消防器材配置维护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安全检查拆除工程治安防范培训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民爆管理门禁管理要害部位管理物品管理现场看护制度治安隐患保卫人员治安案件治安安全措施夜间巡查监督和检查遵纪守法防范意识车辆审核协调治安防范教育外包队伍施工机械材料机具仪器仪表各种材料贵重物品物件监护料具消防设施施工垃圾水泥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锯模板技改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 RQ22112000003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单 |
采购员 |
高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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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935105867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2-11-22T17: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2-11-23T15:00 |
采购商名称: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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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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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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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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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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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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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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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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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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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分项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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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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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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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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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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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分项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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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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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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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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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详见工业电视系统设备公开询价文件
四、技术条款:详见清单及图纸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详见询价公告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通信招标图纸.rar
电话通讯系统分项报价表.xls电话通讯系统分项报价表.xls
电话通讯系统设备公开询价文件(2022.11.19).doc电话通讯系统设备公开询价文件(2022.11.19).doc
报价地址:
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dd072eaf018743b78f9dfa037f94d16e/rfqMethod=TBQ/orgCode=UL9807/statusFla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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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电话通讯系统设备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品牌 | 备注实际型号 | 备注 | |
1 | 分控板 | 1 | 块 | 安装在球团一期机柜内 | |||||
2 | 二次电源板 | DC/DC | 1 | 块 | 安装在球团一期机柜内 | ||||
3 | 用户板 | 16路 | 1 | 块 | 安装在球团一期机柜内 | ||||
4 | 电话光端机(发射端) | 60路 | 1 | 台 | 安装在球团一期机柜内 | ||||
5 | 24口光纤配线架 | 单模,FC,1U,含尾纤盒耦合器、尾纤、跳线及配套附件 | 2 | 台 | 安装在球团一期机柜内 | ||||
6 | 电话机1 | 壁挂式,IP65 | 14 | 台 | |||||
7 | 电话机2 | 防风雨壁挂式,IP65 | 10 | 台 | |||||
8 | 电话机3 | 桌式,IP43 | 2 | 台 | |||||
9 | 室外分线盒(满配保安单元)1 | 10对,防雨,防尘,IP65 | 12 | 台 | |||||
10 | 通信机柜(TX01),内含: | 19英寸标准机柜,47U,图腾 IP43,600(宽)x800(深)x2200(高)含接线端子排、配线槽、隔板、PDU2个(带漏电保护30mA) 等配套附件,风扇、防尘、接地铜排.材质:冷轧板2.2mm | 1 | 台 | |||||
11 | 24口光纤配线架(TX01内),满配 | 单模,FC,1U,含尾纤盒耦合器、尾纤、跳线及配套附件 | 1 | 台 | |||||
12 | 电话光端机(接收端)(TX01内) | 60路 | 1 | 台 | |||||
13 | 保安配线架(TX01内) | 200回线,满配保安单元 | 1 | 台 | |||||
14 | 以太网千兆交换机(TX01内)办公网络用 | 品牌:H3C,35130S;传输速率:100/1000Mbps,24个RJ45以太网口,4个光口,含4个千兆光模块,4根光跳线 | 1 | 台 | |||||
15 | 1U配线架RJ45(TX01内) | 24口 | 1 | 台 | 带盖板,实际数量根据柜内设备情况调整 | ||||
16 | 指令机笼(TX02内) | 按24门配置 | 1 | 套 | 安装在球团二期机柜内 | ||||
17 | 指令放大板(TX02内) | 24 | 块 | 安装在球团二期机柜内 | |||||
18 | 主机柜(TX02) | 600(宽)x800(深)x2200(高) | 1 | 台 | |||||
19 | 主机电源(TX02内) | 配套48V/60A | 1 | 套 | |||||
20 | 免维蓄电池(TX02内) | 100AH/12V | 4 | 台 | 安装在球团二期机柜内 | ||||
21 | 保安配线架(TX02内) | 200回线,满配保安单元 | 1 | 套 | |||||
22 | 防风雨抗噪电话 | 壁挂式,防尘防水抗噪声;IP65 | 19 | 台 | |||||
23 | 扬声器(与防风雨抗噪电话配套) | 25W,防水防尘 | 19 | 台 | |||||
24 | 室外分线盒(满配保安单元)2 | 10对,防雨,防尘,IP65 | 9 | 台 | |||||
二 | 线缆材料 | ||||||||
25 | 市话电缆1 | ZR-HYA20x2x0.5 | 330 | 米 | |||||
26 | 市话电缆2 | ZR-HYA10x2x0.5 | 930 | 米 | |||||
27 | 电话线 | HPVV2x0.5 | 1000 | 米 | |||||
28 | 电话插座 | 86型,RJ11 | 26 | 个 | |||||
29 | 热缩套管1 | 20对,分支型,10对复接 | 1 | 个 | |||||
30 | 热缩套管2 | 10对,分支型,10对复接 | 3 | 个 | |||||
31 | 扩音对讲电缆1 | ZR-CPEV30x2x0.8 | 240 | 米 | |||||
32 | 扩音对讲电缆2 | ZR-CPEV20x2x0.8 | 130 | 米 | |||||
33 | 扩音对讲电缆3 | ZR-CPEV10x2x0.8 | 1250 | 米 | |||||
34 | 扩音对讲电缆4 | ZR-CPEV5x2x0.8 | 1800 | 米 | |||||
35 | 扬声器专用电缆 | 60 | 米 | 供货商配套 | |||||
36 | 热镀锌钢管1 | DN25 | 2100 | 米 | |||||
37 | 热镀锌钢管2 | DN15 | 680 | 米 | |||||
38 | 金属软管1 | DN25 | 60 | 米 | |||||
39 | 金属软管2 | DN15 | 180 | 米 | |||||
40 | 接地导线 | BVR1x10 | 300 | 米 | |||||
41 | 接地干线 | BVR1x25 | 30 | 米 | |||||
三 | 项目施工 | ||||||||
1 | 设备安装调试 | 1 | 项 | ||||||
2 | 线缆敷设 | 1 | 项 | ||||||
五 | 总价 元 不含税 |
招标人: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询价编号:RQ22112000003询价文件电话通讯系统设备袁家村铁矿绿色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
1.总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询价公告1目录2022年11月
1.6保密101.5费用承担91.4投标人资格要求81.3询价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81.2询价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81.1询价项目概况8
2.询价文件111.11响应和偏差101.10分包101.9投标预备会101.8计量单位101.7语言文字10
3.1投标文件的组成123.投标文件122.4询价文件的异议122.3询价文件的修改122.2询价文件的澄清112.1询价文件的组成11
3.7投标文件的编制153.6备选投标方案15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3.4投标保证金133.3投标有效期133.2投标报价13
6.评标185.开标17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4.2投标文件的递交16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4.投标15
7.2评标结果异议187.1中标候选人公示187.合同授予186.3评标186.2评标原则186.1评标委员会18
8.纪律和监督207.7签订合同197.6履约保证金197.5中标通知197.4定标19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19
9.是否采用电子询价投标208.5投诉20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0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0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08.1对询价人的纪律要求20
2.1初步评审标准232.评审标准231.评标方法21评标办法前附表2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
3.4评标结果253.3投标文件的澄清253.2详细评审253.1初步评审243.评标程序24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3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281.2语言文字281.1词语定义261.一般约定26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
3.合同价格与支付292.合同范围291.7转让291.6联合体291.5联络28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28
4.2交货前检验314.1监造30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303.3买方扣款的权利303.2合同价款的支付293.1合同价格29
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335.4交付335.3运输325.2标记325.1包装315.包装、标记、运输和支付31
8.质量保证期367.技术服务366.4验收356.3考核356.2安装、调试346.1开箱检验33
14.违约责任4013.保密3912.知识产权3911.保证3810.履约保证金389.质保期服务3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0第五章供货要求42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217.争议的解决4116.不可抗力4115.合同的解除40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70四、投标保证金68三、授权委托书67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6一、投标函63目录62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79(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8(二)近年财务状况表77(一)基本情况表76七、资格审查资料76六、分项报价表71
十、技术支持和质保期服务计划85九、技术支持资料84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83(七)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如需)82(六)制造商授权书(如需)81(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80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袁家村铁矿绿色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电话通讯系统设备询价人为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询价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1.询价条件袁家村铁矿绿色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电话通讯系统设备进行网内公开询价。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第一章询价公告十一、其它资料86
2.5工期:2022年12月10日。本次采购为PC采购,投标方负责设备成套与采购、工厂检验、运输、仓储、施工安装、系统调试运行、人员培训。设备安装包括安装、检查、校接线、接地连接、调试等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包括:主材、管道敷设、管件及安装、桥架敷设、补刷同材质涂料、接地,分线(接线)箱/盒制安等全部工作内容,光缆敷设、光缆熔接,尾纤熔接、光跳线、光纤热塑管、光缆测试等全部工作内容;电缆敷设、揭(盖)盖板、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主材以实际发生量结算。2.4询价范围:2.3项目概况:太根据太原钢铁集团高炉炉料结构的调整,拟采用碱性球团替代全部进口块矿,降低生产成本。由此规划在预留场地新建一条链篦机-回转窑球团生产线生产碱性球团以补充炉料缺口,即袁家村铁矿绿色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300万t/a球团工程总承包EPC(简称:碱性球团工程)。2.2建设地点:袁家村铁矿绿色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施工现场2.1项目名称:袁家村铁矿绿色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电话通讯系统设备
3.4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近三年须具备类似设备业绩(以合同为准)。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3.2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厂商或授权经销商、贸易商,对询价货物应在专业技术、生产制造、销售、施工、售后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3.1投标人须是欧贝网注册的法人。3.投标人资格要求2.6本次标段划分:1个,询价编号:
4.1本次询价(采购)实行网上获取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欧贝平台(www.obei.com.cn),点击“我是供应商”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未注册的投标人请点击“免费注册”进行平台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直接进行用户登录。注:不接受纸质报价。4.询价文件的获取3.8本次询价可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3.6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逾期送达的、未上传至指定位置的投标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收。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欧贝平台,将PDF盖章版投标文件、可编辑版(word)投标文件和CAD图等要求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22-11-2315:00。5.投标文件的递交4.3询价文件每标段免费提供。4.2注册成功后,投标人请于2022-11-2008:00至2022-11-2217:00,通过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自行下载文件。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327号招标人: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7.联系方式本项目询价公告在欧贝平台(www.obei.com.cn)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我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6.发布公告的媒介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发布询价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0日平台技术服务咨询:400-920-9595电话:0351-2135367联系人:高先生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1.1.2 | 询价人 | 名称: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327号联系人:高先生电话:0351-2135367 | |
2 | 1.1.3 | 询价代理机构 | 无 | |
3 | 1.1.4 | 询价项目名称 | 袁家村铁矿绿色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 电话通讯系统设备 | |
4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袁家村铁矿绿色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 | |
5 | 1.2.1 | 资金来源与比例 | 100%由企业自筹 | |
6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7 | 1.3.1 | 询价范围 | 本次采购为PC采购,投标方负责设备成套与采购、工厂检验、运输、仓储、施工安装、系统调试运行、人员培训。设备安装包括安装、检查、校接线、接地连接、调试等全部工作内容 ;施工包括: 主材、管道敷设、管件及安装、桥架敷设、补刷同材质涂料、接地,分线(接线)箱/盒制安等全部工作内容,光缆敷设、光缆熔接,尾纤熔接、光跳线、光纤热塑管、光缆测试等全部工作内容;电缆敷设、揭(盖)盖板、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主材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 |
8 | 1.3.2 | 工期 | 2022年12月10日。 | |
9 | 1.3.3 | 交货地点 | 山西省岚县袁家村铁矿绿色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施工现场 | |
10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
11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欧贝网注册的法人。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厂商或授权经销商、贸易商,对询价货物应在专业技术、生产制造、销售、施工、售后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业绩要求: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近三年须具备类似设备业绩(以合同为准),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 |
12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安装单位必须有相关设备安装资质 | |
13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见1.4.3 | |
14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5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的问题 | / | |
16 | 1.9.3 | 询价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或电子文件 | |
17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
18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供货要求中的带*条款) | |
19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无 | |
20 | 1.11.4 | 偏差 | / | |
21 | 2.1 |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资料 | 询价文件澄清、修改(如有) | |
22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询价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 | |
22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询价文件 | 形式: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
23 | 2.2.2 | 投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
24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询价文件澄清 | 时间:在收到询价文件澄清后24小时内 | |
24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询价文件澄清 | 形式: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 | |
25 | 2.3.1 | 询价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 | |
26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询价文件修改 | 时间:在收到询价文件澄清后24小时内 | |
26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询价文件修改 | 形式: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 | |
27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28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
29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 |
30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
31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
32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文件中需附银行转帐通知扫描件等有效证明)保函除外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无。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收款人: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钢城支行账号:14001815308050012677█ 不要求 | |
33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递送投标截止时间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3.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 |
34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
35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至2022年(2021年审计报告尚未出具的,投标人应说明情况并按询价文件要求附2019年至2020年相关资料) | |
36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9年1月至今 | |
37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20年1月至今 | |
38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9 | 3.7.3.(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询价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
40 | 3.7.3.(2) | 投标文件份数 |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其他要求:无 | |
41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无 | |
42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 2022年11月23日15:00请到欧贝平台上传投标文件,(PDF盖章版投标文件、可编辑版(word)投标文件和分项报价明细表(Excel)等要求投标文件打压缩包上传 | |
45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评标地点: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04询价室 | |
46 | 5.2(4)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 | |
46 | 5.2(5)(B) | 开标仪式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 |
47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商务1人、技术专家2人。 | |
48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人 | |
49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欧贝平台(www.obei.com.cn)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我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公示期限: 日历天 | |
50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 是█ 否 | |
51 | 7.6.1 | 履约担保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金额:与预付款等额 | |
52 | 9 | 是否采用电子询价投标 | █ 是 | |
53 | 10.1 | 询价代理服务费 | 无 | |
54 | 10.2 | 同义词语 | 构成询价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采购方/甲方/业主”和“供货方/乙方”,在询价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询价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55 | 10.3 | 解释权 | 构成本询价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未尽事项以询价人标准合同条款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询价人负责解释。 | |
56 | 10.4 | 其它 | 未尽事项按询价人标准合同及其附件执行。 | |
1.1.4询价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询价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询价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询价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询价。1.1询价项目概况1.总则
1.3.1询价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询价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询价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工程项目名称:即询价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询价人须知前附表。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3.5款的规定。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括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询价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询价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7)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5)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4)与本询价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3)与本询价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与本询价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价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价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为本询价项目的询价代理机构;
1.5费用承担(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不适用)(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业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相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8计量单位询价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询价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分包1.9.3投标预备会后,询价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询价人,以便询价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询价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投标预备会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2投标人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询价文件作出响应。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询价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响应和偏差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询价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询价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询价文件包括:2.1询价文件的组成2.询价文件1.11.5投标文件对询价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当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文件格式;供货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方法;投标人须知;
2.2.4除非询价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询价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询价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询价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询价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询价人,要求询价人对询价文件予以澄清。2.2询价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询价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价投标活动。2.4询价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询价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询价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询价文件的投标人。修改询价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询价文件的修改
(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9)技术支持资料;(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7)资格审查资料;(6)分项报价表;(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3.1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条。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询价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4.3询价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询价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询价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询价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无。(2)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PDF盖章版投标文件、可编辑版(word)投标文件和CAD图等要求投标文件)3.7.3(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PDF盖章版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按询价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询价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供比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询价人的承诺。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询价文件和电子询价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
4.2.4(A)询价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询价文件的电子询价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询价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询价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询价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询价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A)询价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询价文件的电子询价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询价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询价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B)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A)询价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5.开标
(5)(A)投标人代表、询价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B)投标人通过电子询价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询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施工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询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施工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开验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开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询价人当场作出答复,并(6)开标结束。(5)(B)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4)曾因在询价、评标以及其他询价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询价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询价人或其委托的询价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办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询价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询价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价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询价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询价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询价人或询价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询价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询价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询价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询价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询价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询价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询价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询价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询价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询价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面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
询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询价人串通投标,不得向询价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询价人不得泄露询价投资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询价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询价人承担连带责任。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价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询价项目是否采用电子询价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询价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询价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按照询价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分由高到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两家以上集成商或经销商使用相同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项目包的一部分,且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80%,按一家投标人认定。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实质性内容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适用)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询价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25分技术部分:40分投标报价:35分其他评分因素: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有效报价(即评标价格)平均值的90%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价-基准价)/基准价×1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25分) | 财务状况(3) | 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25分) | 类似项目业绩(8 ) | 2019年1月至今有1项类似或以上规格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需提供有效证明)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25分) | 信誉(2) | 企业信誉、银行资信情况好,得2分;较好,得1分;较差,得0分。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25分) | 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3) | 商务条款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得3分;如有偏离,酌情得0~2分。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25分) | 售后服务情况(3) | 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好,得3分;较好,得2分;较差得0.5分;没有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得0分。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25分) | 质量保证(3) | 质量保证措施完善,质保期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得3分;较好,得2分;较差,得0分。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25分)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3) | 投标文件规范、完整,得3分;较规范、完整,得2分;一般,得0.5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40分) | 供货范围(5分) | 供货范围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得5分;有重大缺漏项,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40分) | 施工、安装方案(5分) | 施工、安装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得5分,否则酌情得0~4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40分) | 技术参数(10分) | 技术参数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得10分;否则根据响应情况酌情得0~9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40分) | 功能要求(5分) | 功能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得5分;每有1项不满足要求酌情扣1~2分,直至扣为0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40分) | 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7分) | 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酌情赋0-7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40分) | 设备供货方案(5) | 根据设备供货方案优劣横向比较赋分,最多得5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40分) | 制造验收标准(3) | 制造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询价文件要求,得3分;如有偏离,酌情得0~2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5分) | 报价得分(35分) | 投标人的评标价格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35分。剔除“未报价和报价偏离所有已报价的算术平均值30%(不包括30%),价格分自动做“0”处理”,以剩余报价算术平均值90%为“基准价”,报价等于基准价,价格分为100分,报价高于基准价1%,减1分;报价低于基准价1%,减1/2分; |
(1)商务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询价文件的偏差超出询价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
3.2详细评审(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机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D
1.一般约定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询价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
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词语定义
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1.7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3合同价格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合同当事人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7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1.1.6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4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13工程1.1.12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1.1.11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1.1.10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后,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1.1.9验收:指在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1.1.8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2语言文字1.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4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3.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地。1.1.13.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投标函;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分项报价表;供货要求;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5联络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其他合同文件。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联合体1.5.3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1.5.2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3.合同价格与支付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2.合同范围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1.7转让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个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3.2.1交货款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合同价款的支付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3.1合同价格
3.2.2结清款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4.1监造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3.3买方扣款的权利如果依照合同第9.1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4.1.5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1.4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1.3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1.1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4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2.3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据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1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2交货前检验
5.2标记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5.1.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5.1.1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5.1包装5.包装、标记、运输和支付
5.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x宽x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5.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5.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5.3运输5.2.2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注。5.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5.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5.4.2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5.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现场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5.4交付5.3.4卖方在根据5.3.3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如开箱设备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1)合同设备交付时;6.1.1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6.1开箱检验
6.1.8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6.1.7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6.1.6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有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6.1.5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6.1.4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6.1.3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卖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2)买方或卖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1)卖方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6.2.1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6.2安装、调试
6.3.4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6.3.3由于卖方原因未能到达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6.3.2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6.3.1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6.3考核6.2.3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在上述12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6.4.2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6.4.1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6.4验收6.3.5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7.技术服务6.4.5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6.4.4在第6.4.2项和第6.4.3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内生效。在上述6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6.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6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前世验收款支付函。
8.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12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位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12个月。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6个月。8.质量保证期7.4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7.3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7.2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7.1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9.质保期服务8.6在第8.4款和第8.5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生效。8.5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6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6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8.4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12个月届满期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8.3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规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8.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位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9.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金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9.3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9.2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9.1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11.5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11.4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11.3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部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11.2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11.1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11.保证
12.知识产权11.8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或11.7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11.6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13.保密12.4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12.3如合同设备设计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收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犯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买房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得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12.1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4.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4.违约责任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支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14.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及时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5.合同的解除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14.3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约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14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买方迟延付款超过3个月;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老何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3个月;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7.争议的解决16.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16.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16.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16.不可抗力
电话通讯系统设备袁家村铁矿绿色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专用条款为准。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2年11月签订地点:山西太原乙方(供方):甲方(需方):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合同书
5付款674合同价格453工程工作范围和供货范围452合同标的451定义44目录
11合同附件47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479终止合同478违约责任467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466交货和运输45
1定义附件4:施工现场治安防范协议书46附件3:消防安全协议书44附件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52附件1: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供应商廉洁协议书5112其他约定:48
1.5“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1.4“业主”是指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袁家村铁矿,包括其合法继任方和受让方。1.3“供方”是指,包括其合法继任方和受让方。1.2“需方住所地”是指太原市胜利街327号。1.1“需方”是指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1“日、月、年”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1.10“监造”是指在合同材料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或业主方委派或委托的人员对供方提供的合同材料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材料质量所负的责任。1.9“合同材料”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1.8“技术资料”是指供方提供的本合同材料相关的验收证件、材料安装手册(或安装说明书)、相关的技术文件、材料图纸、维修说明书、备品备件的技术规范及清单、专用工具使用说明书。1.7“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18条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1.6“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4条中规定的部分。
1.17“材料缺陷”是指因供方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材料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而产生的材料制造缺陷。1.16“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或签名的文件。1.15“热负荷试车”是指整套供货及安装装置在完成全部调试后,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1.14“备品备件”是指供方根据本合同应当提供的合同材料安装、调试及保证期内所需备品备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1.13“现场”是指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袁家村铁矿。1.12“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合同材料在安装调试中、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和技术联络会等服务。
3工程工作范围和供货范围本合同将用于袁家村铁矿绿色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电话通讯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合同。2合同标的1.20“功能考核验收”是指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后3个月内进行。1.19“质量保证期”是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交货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1.18“运杂费”是指合同材料从供方工厂到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5付款2.安装费:不含税¥元(大写:),含税¥元(大写:),税率为9%具体见附表:合同价格表。其中:1.设备材料费:不含税¥元(大写:),含税¥元(大写:)税率为13%;4.1本合同价格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含税¥元(大写:)。4合同价格合同供货及安装范围详见《合同清单》。
(6)质保金10%:功能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但最迟不超过材料到货后18个月内,需方15日内无息支付供方合同材料费总价10%的质保金。(1)到货款60%:主要设备材料到达现场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合同设备材料费全额的增值税发票,需方15天内向供方支付合同设备材料费总价的60%到货款;(4)调试款20%:安装验收及热负荷试车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设备材料费总价的20%调试款;(5)验收款10%:功能考核验收合格后(热负荷试车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进行),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设备材料费总价的10%验收款;5.3.1设备材料费付款方式:5.3合同价款的支付:5.2付款方式:现汇或承兑汇票。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6.2交货时间:2022年12月10日交货安装完毕(以现场项目部实际要求工期为准)。6.1供方在交货期限内,应当保证本合同材料的交货进度的要求,并应保证部套的完整性。6交货和运输(2)进度款50%:设备功能考核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安装费总价的50%进度款。(1)进度款50%: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供方开具合同安装费全额的增值税发票,需方15日内向供方支付合同安装费总价的50%进度款。5.3.2安装费
7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6.6包装要求、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符合运输、装卸及6个月仓储存放要求,能够保证货物的性能及外观完好,包装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特殊需回收的专用包装物,供方承担费用并予以回收。6.5风险承担: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供方交货时需持有合同复印件一份及交货清单一式两份。货物交付到交货地点前的费用和风险由供方承担,交付安装调试后的费用和风险由需方承担。6.4大件装载运输方式,根据现场工程进度要求,提前告知需方,需方协调卸车场地。联系人:陈晓东(项目经理)电话:136334515186.3交货地点:山西省岚县梁家庄乡袁家村铁矿绿色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施工现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8.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使用的,若延期10日内,供方需提前出具相关书面说明通知需方。若超出10日则每延迟一天支付本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额的5%。如果因需方项目进度延迟,交货期顺延。8违约责任7.2.2.提出异议期限: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需方可随时向供方提出异议。7.2.1.材料交付使用后由需方与供方共同检查外观、清点数量、是否有货物合格证等;供方未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参加验收的,需方可单方验收。功能验收: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由双方认可的部门按本合同以及附件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7.2、验收方式:7.1、验收标准:质量要求或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协议标准[√]供方质量保证书[√]需方图纸技术要求[]特殊行业许可证[]技术协议。
8.7、本合同项下供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需方可以直接要求供方支付,也可以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8.6、供方没有法律依据而单方解除合同的,需方可以要求供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或不退还供方的履约保证金;8.5、供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4、若因供方制造原因造成的现场返工情况,在需方允许的时间范围内供方负责进行整改并达到要求。若整改时间超出计划时间,则供方需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额的2%。若因需方设计原因造成返工或报废,所产生费用由需方承担。8.3、材料现场安装调试时,供方需派遣有经验的服务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8.2、本合同内容除特别说明外均要求在本厂制造、装配,不允许进行分包。如未经需方同意发生私自分包现象,则就实际情况供方支付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1)供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9.2、需方在以下情况下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合同另一方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的。(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9.1、合同任何一方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9终止合同
协商解决或向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需方依据本条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供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或不退还供方的履约保证金。(4)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擅自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2)供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四周的;
12.3、因需方履行本合同违约时,需方只赔偿供方的直接损失。本合同项下需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数额累计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12.2、合同任何一方均应将本合同及附件内容视为保密信息,除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外,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泄露方承担。12.1、合同任何一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晓的对方的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商业秘密等)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擅自使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泄露方或擅自使用方承担。12其他约定:[]技术协议[√]安全协议[√]其他11合同附件
12.9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充分考虑由于当地防疫的要求,采取符合当地防疫要求必要的防护及检测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备查,并进行登记造册。12.8、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补充附件,作为本合同有效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2.7、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6、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均应当执行。附件与本合同的内容不一致的,双方协商解决。12.5、合同履行地:山西省太原市。12.4、双方确认,任何一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地审阅过合同(包括其所有附件)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清楚地知晓己方的权利与义务。
附表:合同价格表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月日签字页:12.11、本合同一式六份,需方执四份,供方执二份。12.10项目开工前承包单位所有参与人员,按新安全法第51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需按太钢规定,办理外协人员准入手续,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健康体检报告及工伤保险或保额不低于12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承包人单位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甲 方 | 乙 方 | |
名 称 | 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地址 | 太原市胜利街327号 | |
邮 编 | 030009 | |
电 话 | 0351-21356430 | |
传 真 | 0351-2135637 | |
开户银行 | 工行太钢支行 | |
帐 号 | 0502125119022126895 | |
税 号 | 911400007339912355 |
附件1: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供应商廉洁协议书注:详细供货内容、配置要求及安装、调试服务范围和界面划分详见清单要求。单位:人民币元合同价格汇总表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规格参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工期 | 单价 元 不含税 | 总价 元 不含税 | 供货型号 | 供货品牌 | 备注 |
设备材料费 | ||||||||||
安装费 | ||||||||||
合计: | 元 不含税 |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第一条买卖双方共同责任为规范买卖双方的商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实现共赢,构建公正、公平、公开、廉洁的业务环境,保证买卖双方合法、诚信地开展业务合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供方:需方: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得违反规定在供方及其相关单位投资入股,不得向供方单位及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二)不得在供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需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得索要或接受供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第二条需方及其人员的责任(三)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恪守商业道德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商务活动中发现对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对方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二)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九)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供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八)不得违反规定在供方或供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需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供方及其它企业和个人。(七)不得利用职权通过供方及其相关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六)不得接受供方及其相关单位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得参加供方及其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供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得为需方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得为需方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三)不得为需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二)不得为需方及其人员报销应由需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得向需方及其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第三条供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十)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九)需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供方有配合需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八)不得违反规定安排需方人员在供方或供方相关企业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需方人员打探有关涉及需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七)不得为需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六)不得为需方及其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第八条本协议书经买卖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第七条买卖双方及其人员在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协议书规定的行为,仍按本协议书规定处理。第六条买卖双方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签订交易合同,本协议书作为双方所有交易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供方因违反本协议而获取的非法所得,应返还需方;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供方应赔偿需方经济损失。(二)需方发现供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终止其行为;供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需方应当及时向供方举报。供方进行调查时,需方应给予积极配合。供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需方除有权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需方损失外,还将分别在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太钢集团准入供应商范围内给予通报、限制或禁止与其交易的处理;涉嫌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供方发现需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终止其行为;需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供方应当及时向需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3012473)。需方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时,供方应给予积极配合。需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签章签章需方: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供方:
2.甲方有权依据协作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对乙方承担业务及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体系能力和绩效评价等,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或阻挠。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类资质、安全管理体系能力等进行定期审核、监督检查。如乙方不具备所承担业务所需资质或资质失效,或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具备有效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同。一、甲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为确保双方人员在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在签订业务合同时同步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件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022年月日2022年月日
8.甲方应将太钢集团和本单位与协作供应商、协作业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要求及时传递到乙方,督促并要求乙方及时传达、了解、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执行。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禁止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甲方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乙方的设备和工器具等。6.凡是因安全管理体系能力评估不达标被清退的乙方,2年内不准投标太钢集团的所有项目;凡是违背契约精神,因不诚信、不履行业务合同和本协议约定被淘汰的乙方,今后禁止投标太钢集团的所有项目。5.对业务实施过程安全监督检查评价为不合格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乙方必须在期限内整改到位;对年度安全绩效审核不合格的乙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乙方如有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太钢集团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本协议的情况,或发生事故事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违约考核、事故考核等,由甲方在结算费用中扣除。3.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安全操作技能不适应岗位或作业要求、不具备资格从事相关作业或资格失效、身体条件不适应岗位要求、触犯太钢集团安全管理红线、年度违章记分超过12分等人员停止其工作或调换其岗位、直至列入安全“黑名单”清退。
2.乙方有权且必须拒绝甲方超越合同范围的业务或作业;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或不合理、不合法要求,有权向甲方或有关部门举报。1.乙方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和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定。二、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11.乙方发生事故时,甲方应及时协助或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10.甲方应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乙方,督促乙方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9.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书面风险告知、技术交底和现场书面安全交底,明确告知其项目潜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双方签字确认。
8.乙方应当按照太钢集团和甲方规定办理安全准入手续。新增项目必须及时办理增项手续。未取得安全准入手续,乙方不得甲方进入的现场,更不得安排人员进行任何作业。7.乙方不得将业务转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分包。按规定办理分包审批手续后向甲方备案,并将太钢集团和甲方对协作供应商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到协作分包商及其人员。6.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安全履职清单,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规程/作业指导书、设备点检和检修维修作业标准、设备和工器具使用规程等)等,按内部流程审批、发布后严格执行。5.乙方应当依法依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项目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素质符合业务需要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4.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且与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资质、安全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等,并保持资质有效。3.乙方应当服从甲方或甲方上级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太钢集团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各项安全管理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各方面安全生产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执行。
14.乙方不得使用超龄人员、职业禁忌症人员、列入太钢安全“黑名单”人员及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员等,更不得借用或雇佣太钢集团正式职工作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临时从其他供应商抽调人员。13.乙方应当保持从业人员的连续稳定,严控流失率。变更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事关现场作业安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时,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调整。12.业务开工前或人员变更后,乙方人员应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或准入证后,方可进入现场、上岗作业,并向甲方协作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属地作业区备案。11.乙方必须对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文化程度、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劳动合同、保险缴纳、培训教育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10.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一般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或操作证,并保持人员资格有效。9.乙方应依法依规与从业人员签订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明确告知从业人员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护措施,并为从业人员按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
20.乙方应依法依规为从业或雇佣人员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或装备(PPE),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穿戴太钢集团或甲方的工装和安全帽。19.乙方应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配备、职业健康检查、应急救援器具、设备设施配置和检测检验、各类保险等方面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18.乙方作业现场出现立体交叉、相临作业情况时,乙方必须联系甲方,交叉双方协商制订安全互保措施。任何一方措施不到位造成对方人员伤害、物资损失,由肇事方及违反安全措施方负责。17.乙方根据本单位承担的项目和作业内容,对作业现场进行详细勘察,辨识分析整个作业过程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开展作业前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针对性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16.乙方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乙方不得安排到甲方。15.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安排到甲方的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26.乙方应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乙方在业务范围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25.乙方应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规程、标准、本协议等,组织实施标准化作业,杜绝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直观性、习惯性、重复性违章行为,拒绝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24.乙方要严格按甲方指定的部位接用风、水、电、气等能源动力介质,严禁私拉乱接。接用的线路、机具必须按标准设置、使用,否则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还须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23.乙方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22.乙方必须使用甲方设备设施、工器具时,应在业务合同中进行约定,或办理专门的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设备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验收确认,做好租借期间的维护、保养和操作。21.乙方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设备设施、车辆、工器具、检测器具、应急救援器材等,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安全使用。设备设施和工器具等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32.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绩效考核标准,对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或协作分包商进行安全绩效考核,并将太钢集团和甲方的各级安全考核分解到责任人。31.乙方应接受太钢集团、甲方及上级部门、属地作业区和班组的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体系能力审核和安全绩效评价考核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乙方应当按照“六定”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反馈甲方相关部门。30.乙方应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且危及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风险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乙方发现甲方相关区域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告知甲方。29.乙方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例会、事故反思或警示等安全会议,认真总结和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安全工作,持续提升安全管理体系能力和安全绩效水平。28.乙方须认真组织岗前安全宣誓、周安全日活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反”歼灭战、人员行为跟踪、视频回放、违章记分管理和反违章活动等,按时参加甲方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例会、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各项活动。27.乙方应建立健全违章违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记录,检查、整改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三、双方补充条款37.乙方所承担的业务一旦开工,即表明乙方已经明确领会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并已承诺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方案和措施。36.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作业、生活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进入甲方其它生产区域,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设备设施和工器具,更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连锁装置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35.因乙方原因(含违章违制行为或安全隐患或管理不到位行为)造成甲方或其他单位(含乙方)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设施设备损坏等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34.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乙方现场人员应当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要求,立即开展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向甲乙双方领导、上级部门和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33.乙方应依据承担业务的安全风险特点和可能突发的紧急情况,编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岗位应急处置卡,并与甲方的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定期组织演练。
(二)甲方违约(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四、违约责任(二)乙方对甲方(一)甲方对乙方甲乙双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的前提下,结合业务实际,在协商一致后,可以对以上条款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得相悖,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途不得单方自行更改。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经甲方合同签订部门审核确认后,在签订业务合同时,由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同步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与合同不匹配的无效。五、协议生效乙方有关资质、证照不合法合规的,乙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或不能正常运行、安全管理体系能力不合格的,乙方违规将业务转包分包的;乙方私自使用太钢集团正式职工,或私自抽调太钢集团其他协作供应商的人员的;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相关方安全违约记分及抵扣标准》等规定对乙方考核,并纳入对乙方的绩效和体系管理能力评价、考核。(三)乙方违约甲方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或者甲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一条本协议适用于进入本工程现场,从事工程建设、材料安装、调试等项目的所有单位和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西太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本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遵照施工现场“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需方、供方在签订本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均已确认本协议。消防安全协议书附件3:消防安全协议书4.如协议内容需延期和个别条款需更改、增补时,须由双方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书一并执行,需补充的条款内容,不得违背本协议书所列条款的要求3.本协议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协议期满前15日内,应结合新合同内容重新签订。
3、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拉网检查,及时向供方指出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不符合需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责令其整改;2、负责监督供方建立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制定和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工程项目中发生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实施再教育;1、负责将需方工程项目属地的山西省、太原市及山西太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向供方交底;需方的职责:第三条双方的职责:第二条责任划分:责任区域为本工程项目所有涉及的施工场地及区域。工程建设、材料安装、调试等阶段由供方负责,工程结束交工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
1、负责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能力,特殊工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供方的职责:7、配合有关部门对项目责任单位及个人因违反管理制度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案件的查处。6、负责监督工程所属消防工程的安装施工,确保与主体材料同步投入使用;5、负责施工期间动火作业(属需方责任范围内)的审批,监督、检查和配合监护动火作业;4、负责施工现场及临时存放材料、物资和材料等场地,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运输等易造成群死群伤、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供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夜间防火值班巡查制度的监督检查;
7、负责工程所属消防工程按照需方的管理、组织安装施工,确保与主体材料同步投入使用;6、负责对施工现场及临时存放材料、物资和材料等场地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运输等易造成群死群伤、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部位的消防安全;5、负责建立本单位的防火值班巡查制度,负责工程建设、材料安装、调试过程的消防安全和夜间防火巡查等工作;4、负责施工期间动火作业的审批和确认监护动火作业;3、按规定在施工现场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设专人负责配置(维修)、维护管理,保证其完好有效。2、负责督促所属人员进入现场时,严格执行需方的消防管理规定,接受需方的监督和检查,并组织好项目责任区域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组织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消防违章行为,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如供方在施工中发生火灾事故或在施工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行为,需方消防管理部门有权提出,由需方财务部门扣除供方合同结算款中5000-10000元的违约金。2、供方在工程施工中违反需方消防管理规定的违章行为,需方有权按照山西太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对供方进行考核。1、需方未履行职责,影响供方正常的施工由需方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违约责任:9、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后,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或组织人员疏散,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需方及其有关管理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类事故、案件的查处。对消防工作的重大疏漏及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8、负责对外协队伍的消防安全教育和签订消防安全协议,并责成专人对外协队伍的作业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条、责任划分:责任区为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场地及区域。工程建设、材料安装、调试等阶段由供方负责,工程结束交工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第一条、本协议适用于进入本工程现场,从事拆除工程、工程建设、材料安装、调试等项目的所有单位和人员。根据《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治安防范管理办法》、《山西太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要害部位治安保卫管理规定》和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现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属人、属地、属物”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在签订本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此协议书,需方、供方双方共同遵守并履行本协议中所有内容。施工现场治安防范协议书附件4:施工现场治安防范协议书第五条本协议作为本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自开工之日起至施工结束止。
⑷、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民爆管理、门禁管理、要害部位管理及物品管理,对供方夜间治安巡查制度、现场看护制度和治安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⑶、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治安防范拉网检查,及时向供方指出并督促整改治安隐患,对不符合需方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⑵、负责监督供方建立工程项目保卫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制定和组织实施现场治安防范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治安案件的责任人和人员实施再教育。⑴、负责将需方工程项目属地山西省、太原市及山西太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治安防范方面规章制度向供方传达。1、需方的责任:双方责任
⑶、负责建立本单位的治安防范管理制度,负责工程建设、材料安装、调试、拆除过程中的治安安全和夜间巡查等工作。⑵、负责督促所属人员在进入现场后,严格执行需方的治安防范管理规定,接受需方的监督和检查,并组织好项目责任区域本施工现场的治安防范检查,制定相应的治安安全措施。组织经常性的治安防范检查,积极整改治安隐患。在治安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制定和落实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⑴、负责对本单位参加施工人员的治安防范培训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增强防范意识。2、供方的职责:⑹、负责对项目责任单位及个人因违反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件)、案件的查处。⑸、负责施工期间的人员、车辆、物品的审核及协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落实情况。
⑼、负责对所属分公司、外包队伍的治安防范教育和治安防范协议书的再行签订,并责成专人进行管理。⑻、负责对施工人员、外包队伍进行审核,必须严格遵守山西太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严禁雇用“三无人员”,严禁在厂区居住(特殊情况须提前办理有关备案审批手续)。⑺、施工机械和机具、仪器、仪表要妥善保管,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防被盗。⑹、工程建设中的各种材料、备品、原材料,尤其贵重物品、物件等,要实行定置定位管理,必须派专人值班守卫,防止丢失、被盗。⑸、对工程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关键节点、关键材料安装,应派足够的人员进行监护(看护),防止破坏事件、人员伤亡和其他事故的发生。⑷、施工中的重点部位、贵重仪器、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列入重点管理范围;各施工单位须派专人进行值班守卫,对需要进入重点部位的人员持证上岗、严格登记、严禁无证及闲杂人员进入。
⑴、凡不认真履行施工现场治安防范职责,导致施工现场施工器具丢失、被盗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对案发施工单位给予价值相同的经济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0―300元罚款。2、供方在施工中违反需方治安防范管理办法的,需方有权按照山西太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对供方进行下列考核:1、需方未履行职责,影响供方正常的施工由需方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违约责任⑾、负责对所属分公司、外协队伍人员、车辆、施工物资进行管理。⑽、对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后,应按属地、属人、属物原则,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迅速报告需方项目部保卫组,不得隐瞒案件。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对各类事故和案件的调查、查处。由于治安防范工作的重大疏漏及由此造成严重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⑺、施工现场不得乱停乱放自行车、摩托车,违者一次处以50元以下罚款。⑹、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的,对主要责任单位给予3000元以下处罚,对次要责任单位视情节予以处罚;属外委、外雇队伍的,对主要责任方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并逐出厂区。构成案件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⑸、供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持有需方办理的山西太钢股份有限公司出入证(卡),出入证(卡)必须与本人相符。违反者没收山西太钢股份有限公司出入证(卡),对本人处100元以下罚款,并带回需方保卫组审查。⑷、供方雇佣“三无”人员的,对供方处于1000-3000元罚款。对“三无”人员予以清退。⑶、供方需要雇佣民工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审查、审核、审批等有关手续,对拖办、不办的,对供方给予500-1000元处罚。⑵、供方机具、料具、工具等物品的现场临时存放点必须安排专人夜间看守。对看守人睡岗、脱岗、擅离职守的,查出一次对看守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对物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屡次违反规定的,对看守人责成换岗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300-500元。
⒀、供方必须遵守公司消防有关规定。对检查部门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不予整改的,对责任人处以300元以下罚款。对由此造成后果的除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外,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⑿、供方在施工现场动火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动火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责任人处以300元以下罚款。⑾、施工现场动用消防设施须经消防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动用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责任人处以300元以下罚款。⑽、工程建设期间被列入要害部位管理的,由该部位施工单位负责并加强管理。因存在隐患被有关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口头隐患)要求逾期不予整改的,对责任人处以300元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以600元以下罚款。⑼、外籍专家、工程技术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由公司外事部门负责,对其所带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并指定专人保管,宣传公司治安、安全等有关规定,防止外籍工程技术人员物品丢失、被盗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对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导致事件发生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⑻、未经需方批准在施工现场拾拣废金属物品的,对组织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300元以下罚款。
第五条、本协议作为本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自开工之日起至施工结束止。3、如供方在施工中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或施工中存在重大治安隐患拒不整改的行为,需方保卫部门有权提出建议,由需方财务部门扣除供方合同款中5000―10000元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巨大的,建议终止合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⒄、因工程建设需要占道、破路的,无相应标志的,对单位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⒃、供方需运输“三超”材料的,不经批准造成道路堵塞的,对主要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⒂、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不服从需方保卫组人员、执勤人员指挥、管理的,对单位通报批评,对驾驶员处以100元以下罚款。⒁、施工现场的施工车辆须经需方批准并发给工程现场车辆通行证方可进入施工区域。违者对驾驶员处以50元以下罚款。
(8)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驶离现场前必须对车厢进行检查防止裸露现象,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7)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所有垃圾装袋或装桶投入指定地点并及时运走。(6)水泥和细颗粒易飞扬的散体材料,应安排在仓库内或严密遮盖存放。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装卸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5)施工场地内固定专人进行清洁。设置垃圾箱,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或生活垃圾。拉运垃圾的车辆、垃圾处置场所必须符合政府环卫部门、环保部门要求。(4)供方在施工期间,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3)建立施工机械材料管理制度,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材料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
(14)禁止将现场产生的废油、化学药剂等危险物直接排入水体或混入普通垃圾中外排。(13)现场使用的油料、化学物品必须设置专人进行保管,防止产生扩散现象;现场摆放的易扩散油料或施工用料必须进行密闭储存,防止扩散;禁止有毒有害物体用于回填工地,防止对水源产生污染;现场使用的易漂浮材料必须装袋进行储存,防止扩散。(12)现场冲洗机械材料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避免冲洗的废油四处扩散,冲洗完成后必须将冲洗的废油进行收集;机械修理等地方必须于地面上采取木板等进行适当的铺垫,防止污染地面。(11)施工现场生活设施的设置必须经需方审批,污水排放必须达标,防止污染水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必须采取必要的污染治理措施后方可排放,排放前需报需方同意。(10)对于一些产生噪音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全封闭措施,减少噪音,如切割金属和锯模板的场地均搭设工棚、设置隔音屏以屏蔽噪音。(9)每一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中都必须详细考虑所采用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尽可能采用环保节能的工艺和施工方法,施工方案实施前必须经监理审核。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供方的违约扣款最终在工程结算时兑现。考核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供方违反其职责内容的,按照每项·次500元~2000元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后果的,根据损失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规定的,还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三、违约责任及考核(15)本工程若在居住区域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后方可施工。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清单第五章供货要求2022年月日2022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询价编号:投标文件电话通讯系统设备袁家村铁矿绿色升级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第二阶段碱性球团)技改项目
(询价人名称):一、投标函(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将相应页眉/页脚删除或替换)(投标人自行编制)目录年月日
(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询价项目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你方询价文件的相关内容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投标总报价(不含增值税,到询价人指定现场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设备及设备安装等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交货期。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9)技术支持资料;(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7)资格审查资料:(6)分项报价表;(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8.(其他补充说明)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才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我方此次投标有效期为120天(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支付中标服务费及履约担保;(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
项目名称:询价编号/包号:开标一览表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货物投标价(不含税,人民币万元) | 税率 | 交货时间 | 投标声明 |
工业电视设备及材料 | ||||||
施工费 | ||||||
….. | ||||||
货物投标价合计(万元)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3.设备报价包含现场组装费用。2.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报价均为不含税到询价人指定现场价(下同)1.货物投标价含义同“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中“投标价”栏,“货物投标价合计”应与“一、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一致注: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询价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包括电汇),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四、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无)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送达我方。日参加(项目名称)设备采购询价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询价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询价人名称):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附件(一):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询价前附表如不收取,则不需要提供)年月日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特此承诺!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应缴纳询价代理服务费金额在投标保证金和在甲方付给我方的合同款项中扣缴。如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询价中获中标,我们保证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方认可的信用证中之一种,向贵方交纳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询价代理服务费。致: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承诺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印刷体):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开户银行:电话:0351-2135367传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327号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 询价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详细描述其优势、优点。项目名称:电话通讯系统设备(价格单位:人民币元)投标人名称:询价编号:电话通讯系统设备分项价格表六、分项报价表
电话通讯系统 | |||||||||
一 | 电话通讯系统设备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品牌 | 备注实际型号 | 备注 | |
1 | 分控板 | 1.00 | 块 | 安装在球团一期机柜内 | |||||
2 | 二次电源板 | DC/DC | 1.00 | 块 | 安装在球团一期机柜内 | ||||
3 | 用户板 | 16路 | 1.00 | 块 | 安装在球团一期机柜内 | ||||
4 | 电话光端机(发射端) | 60路 | 1.00 | 台 | 安装在球团一期机柜内 | ||||
5 | 24口光纤配线架 | 单模,FC,1U,含尾纤盒耦合器、尾纤、跳线及配套附件 | 2.00 | 台 | 安装在球团一期机柜内 | ||||
6 | 电话机1 | 壁挂式,IP65 | 14.00 | 台 | |||||
7 | 电话机2 | 防风雨壁挂式,IP65 | 10.00 | 台 | |||||
8 | 电话机3 | 桌式,IP43 | 2.00 | 台 | |||||
9 | 室外分线盒(满配保安单元)1 | 10对,防雨,防尘,IP65 | 12.00 | 台 | |||||
10 | 通信机柜(TX01),内含: | 19英寸标准机柜,47U,图腾 IP43,600(宽)x800(深)x2200(高)含接线端子排、配线槽、隔板、PDU2个(带漏电保护30mA) 等配套附件,风扇、防尘、接地铜排.材质:冷轧板2.2mm | 1.00 | 台 | |||||
11 | 24口光纤配线架(TX01内),满配 | 单模,FC,1U,含尾纤盒耦合器、尾纤、跳线及配套附件 | 1.00 | 台 | |||||
12 | 电话光端机(接收端)(TX01内) | 60路 | 1.00 | 台 | |||||
13 | 保安配线架(TX01内) | 200回线,满配保安单元 | 1.00 | 台 | |||||
14 | 以太网千兆交换机(TX01内)办公网络用 | 品牌:H3C,35130S;传输速率:100/1000Mbps,24个RJ45以太网口,4个光口,含4个千兆光模块,4根光跳线 | 1.00 | 台 | |||||
15 | 1U配线架RJ45(TX01内) | 24口 | 1.00 | 台 | 带盖板,实际数量根据柜内设备情况调整 | ||||
16 | 指令机笼(TX02内) | 按24门配置 | 1.00 | 套 | 安装在球团二期机柜内 | ||||
17 | 指令放大板(TX02内) | 24.00 | 块 | 安装在球团二期机柜内 | |||||
18 | 主机柜(TX02) | 600(宽)x800(深)x2200(高) | 1.00 | 台 | |||||
19 | 主机电源(TX02内) | 配套48V/60A | 1.00 | 套 | |||||
20 | 免维蓄电池(TX02内) | 100AH/12V | 4.00 | 台 | 安装在球团二期机柜内 | ||||
21 | 保安配线架(TX02内) | 200回线,满配保安单元 | 1.00 | 套 | |||||
22 | 防风雨抗噪电话 | 壁挂式,防尘防水抗噪声;IP65 | 19.00 | 台 | |||||
23 | 扬声器(与防风雨抗噪电话配套) | 25W,防水防尘 | 19.00 | 台 | |||||
24 | 室外分线盒(满配保安单元)2 | 10对,防雨,防尘,IP65 | 9.00 | 台 | |||||
二 | 线缆材料 | ||||||||
25 | 市话电缆1 | ZR-HYA20x2x0.5 | 330.00 | 米 | |||||
26 | 市话电缆2 | ZR-HYA10x2x0.5 | 930.00 | 米 | |||||
27 | 电话线 | HPVV2x0.5 | 1000.00 | 米 | |||||
28 | 电话插座 | 86型,RJ11 | 26.00 | 个 | |||||
29 | 热缩套管1 | 20对,分支型,10对复接 | 1.00 | 个 | |||||
30 | 热缩套管2 | 10对,分支型,10对复接 | 3.00 | 个 | |||||
31 | 扩音对讲电缆1 | ZR-CPEV30x2x0.8 | 240.00 | 米 | |||||
32 | 扩音对讲电缆2 | ZR-CPEV20x2x0.8 | 130.00 | 米 | |||||
33 | 扩音对讲电缆3 | ZR-CPEV10x2x0.8 | 1250.00 | 米 | |||||
34 | 扩音对讲电缆4 | ZR-CPEV5x2x0.8 | 1800.00 | 米 | |||||
35 | 扬声器专用电缆 | 60.00 | 米 | 供货商配套 | |||||
36 | 热镀锌钢管1 | DN25 | 2100.00 | 米 | |||||
37 | 热镀锌钢管2 | DN15 | 680.00 | 米 | |||||
38 | 金属软管1 | DN25 | 60.00 | 米 | |||||
39 | 金属软管2 | DN15 | 180.00 | 米 | |||||
40 | 接地导线 | BVR1x10 | 300.00 | 米 | |||||
41 | 接地干线 | BVR1x25 | 30.00 | 米 | |||||
三 | 项目施工 | ||||||||
1 | 设备安装调试 | 1 | 项 | ||||||
2 | 线缆敷设 | 1 | 项 | ||||||
五 | 总价 元 不含税 |
七、资格审查资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说明:(建议投标人编制分项报价表时参照询价文件第五章货物及服务需求一览表,不得缺漏)2.包括但不限于上表设备,设备中的软件费单列。报价包含组装费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近年财务状况表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员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设备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设备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致:(投标人)制造商授权书(六)制造商授权书(如需)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授权期限:。(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设备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3.设备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2.设备制造商生产许可证1.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七)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如需)注:如投标人为应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则无需此页签字人签名或盖章:签字人签名或盖章:
(1)投标人企业情况简介。技术支持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九、技术支持资料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注:如投标人为应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则无需此页4.设备制造商专利技术证书、获奖证书(如有)
十、技术支持和质保期服务计划(6)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支持性文件。(如有)(5)综合进度、供货进度计划;包装、运输说明。图纸交付说明。(4)制造、安装、验收标准。产品认证证书/检验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投标货物技术描述,同时按照第五部分“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要求填写投标货物技术参数表,以及供货明细及配套件情况表(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名称、数量、制造商、产地等)。(2)设备规格及供货范围。列表写明供货范围,包括: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商、产地等。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盖章)十一、其它资料(3)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2)安装、调试、培训等技术服务内容。(1)质保期限、质保期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技术支持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注:本章后附表格格式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加以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后附表格的格式与其所包含的内容,以清楚明晰为标准;但不得缺漏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任何实质性内容。同时,需将相应页眉/页脚删除)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适用)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或类似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截图)2.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证明材料(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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