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重庆市
发布时间:2023-02-15 截止时间:2023-03-09 00:00:00
采购商:
本招标项目 秀山七星华庭建设工程一期 监理 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 以 (重庆 市企业投 资 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500241-04-01-450 7 0 0 ) 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 为 重庆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中和街道七星片区(县医院正对面)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 82237.2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276.78平方米, 地下 建筑面积 21960.51平方米,共7栋,详见施工图 。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约20000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64.48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施工内容土建施工 、 装饰装修 、 景观 及海绵工程 、 人防工程 、 施工勘察 、 项目供水供电 工程 、 电梯等设备采购安装 工程 、 项目车库装修、生化池施工等,及其他为项目顺利投用而实施的工作 的监理服务 。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36 个月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2. 6 标段划分: /
2. 7 其他: 监理服务期: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 其中:监理服务期约为 36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有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则监理服务期顺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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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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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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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6883628 | 联系电话: | 1770232403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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