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炼油厂二加氢车间用中变催化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9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大庆石化公司2023年炼油厂二加氢车间用中变催化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采购物资为炼油厂2023年二加氢车间用中变催化剂,制氢装置中变催化剂是以催化剂中的铁为活性组分,在一定的的温度和压力下促进工艺中的CO和H2O反应生成CO2,在反应中降低CO的浓度,同时产生更多的H2。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项目估算金额:196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196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库房龙凤仓储站。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入库单》挂账付出库物资金额的90%{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首次付款需提供炼油厂出具的使用或试用合格说明(根据生产情况出具的使用或试用合格说明中的物资数量即使低于出库单数量,也认定出库单数量物资全部合格),使用或试用合格后的出库物资不再提供物资合格说明,非首次使用或试用合格的物资按正常付款流程进行付款}
,留所有库单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首次使用物资出具出库单后12个月,到期后自动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
项目负责人:周清华 联 系 方 式:0459-6754498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宇洋 联 系 方 式:0459-6743515
2、采购范围:
采购物资明细见下表:
本次采购签订合同单位为“吨”,供应商除正常报价以外,需提供采购物资的吨位数量。
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制氢装置中变催化剂招标技术要求》。
4、供应商资质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中石油网内生产商参与谈判:
4.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4.2、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4.3、业绩要求: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在国内至少1份以天然气或油田气为原料的制氢装置中成功使用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的用户评价文件、提供业绩统计表。用户评价文件至少包含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产品规格、使用效果,用户评价文件加盖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提供的业绩是否“以天然气或油田气为原料”及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可以在业绩统计表中注明。买方有权利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4.4、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5、 其他须说明事项
5.1、公告发布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少于6日;
5.2、如果第一次公告报名不足二家,视为第一次采购失败,由采购人组织失败分析会,决定下步工作计划。
5.3、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5.4、技术要求中“3、对卖方产品投标/谈判技术文件的要求”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技术交流时提供,不作为废标项。
5.5、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科莱恩华锦催化剂(盘锦)有限公司的中变催化剂产品在大庆石化公司有成功使用业绩,评标时不再对上述产品的业绩进行评审。
5.6、产品标准要求: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制氢装置中变催化剂招标技术要求》。
6、谈判文件的领取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免费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前均可免费获取无须报名,请自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谈判采购公告”或“大庆石化公司”-“招标公告”栏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7、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7.1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方式
谈判响应人递交纸质谈判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同时提供与纸质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版一份(提供U盘,U盘不退)。
7.2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08:30时整。
7.3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房间。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并在运单上备注本单位名称(如采用其他快递,须确认其是否能及时送达招标中心,本地区只有EMS和顺丰快递有上门送件服务)。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8、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02月28日08:30时整。
谈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6室。
9.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采购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宇洋
电 话:0459-6743515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邵永帅
电 话:0459-6703302
电子邮件:shaoys0255@163.com
炼油厂二加氢车间用中变催化剂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等附件.zip
2023-02-17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采购物资为炼油厂2023年二加氢车间用中变催化剂,制氢装置中变催化剂是以催化剂中的铁为活性组分,在一定的的温度和压力下促进工艺中的CO和H2O反应生成CO2,在反应中降低CO的浓度,同时产生更多的H2。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项目估算金额:196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196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库房龙凤仓储站。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入库单》挂账付出库物资金额的90%{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首次付款需提供炼油厂出具的使用或试用合格说明(根据生产情况出具的使用或试用合格说明中的物资数量即使低于出库单数量,也认定出库单数量物资全部合格),使用或试用合格后的出库物资不再提供物资合格说明,非首次使用或试用合格的物资按正常付款流程进行付款}
,留所有库单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为首次使用物资出具出库单后12个月,到期后自动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
项目负责人:周清华 联 系 方 式:0459-6754498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宇洋 联 系 方 式:0459-6743515
2、采购范围:
采购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中变催化剂 |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 M³ | 40.2 | |
本次采购签订合同单位为“吨”,供应商除正常报价以外,需提供采购物资的吨位数量。
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制氢装置中变催化剂招标技术要求》。
4、供应商资质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中石油网内生产商参与谈判:
4.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4.2、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4.3、业绩要求: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在国内至少1份以天然气或油田气为原料的制氢装置中成功使用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的用户评价文件、提供业绩统计表。用户评价文件至少包含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产品规格、使用效果,用户评价文件加盖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提供的业绩是否“以天然气或油田气为原料”及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可以在业绩统计表中注明。买方有权利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4.4、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5、 其他须说明事项
5.1、公告发布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少于6日;
5.2、如果第一次公告报名不足二家,视为第一次采购失败,由采购人组织失败分析会,决定下步工作计划。
5.3、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5.4、技术要求中“3、对卖方产品投标/谈判技术文件的要求”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技术交流时提供,不作为废标项。
5.5、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科莱恩华锦催化剂(盘锦)有限公司的中变催化剂产品在大庆石化公司有成功使用业绩,评标时不再对上述产品的业绩进行评审。
5.6、产品标准要求: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制氢装置中变催化剂招标技术要求》。
6、谈判文件的领取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免费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前均可免费获取无须报名,请自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谈判采购公告”或“大庆石化公司”-“招标公告”栏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7、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7.1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方式
谈判响应人递交纸质谈判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同时提供与纸质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版一份(提供U盘,U盘不退)。
7.2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08:30时整。
7.3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房间。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并在运单上备注本单位名称(如采用其他快递,须确认其是否能及时送达招标中心,本地区只有EMS和顺丰快递有上门送件服务)。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8、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02月28日08:30时整。
谈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6室。
9.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采购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宇洋
电 话:0459-6743515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邵永帅
电 话:0459-6703302
电子邮件:shaoys0255@163.com
炼油厂二加氢车间用中变催化剂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等附件.zip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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