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房山]清理兴隆庄沟薛庄段沟内积存建筑垃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011123210200007493-xm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宏毅正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慧010-5335208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清理兴隆庄沟薛庄段沟内积存建筑垃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cgp-beij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7-06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3210200007493-XM001
项目名称:清理兴隆庄沟薛庄段沟内积存建筑垃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3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建设内容为:沟道内渣土挖除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边坡整理;围护金属网栏;埋设混凝土管排水与排洪河道保持畅通;原排水管道清理等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兴隆庄沟薛庄村与八间房村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工期为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13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得建筑工程二级(含)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且无在施工程;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4)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北京市水务局信用信息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6)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具有有相关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具有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相关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6-25至2023-06-30,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cgp-beijing.gov.cn/)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7-0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7-0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采购核[2023]190号
2、意向公开时间:2023年05月10日
3、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严格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按照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49号)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琉璃河地区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北大街
联系方式:焦先生,010-61393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毅正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
联系方式:马慧,010-53352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慧
电 话: 010-53352080
清理兴隆庄沟薛庄段沟内积存建筑垃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cgp-beij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7-06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3210200007493-XM001
项目名称:清理兴隆庄沟薛庄段沟内积存建筑垃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3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建设内容为:沟道内渣土挖除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边坡整理;围护金属网栏;埋设混凝土管排水与排洪河道保持畅通;原排水管道清理等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兴隆庄沟薛庄村与八间房村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工期为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13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得建筑工程二级(含)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且无在施工程;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4)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北京市水务局信用信息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6)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具有有相关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具有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相关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6-25至2023-06-30,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cgp-beijing.gov.cn/)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7-0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7-0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采购核[2023]190号
2、意向公开时间:2023年05月10日
3、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严格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按照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49号)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琉璃河地区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北大街
联系方式:焦先生,010-61393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毅正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
联系方式:马慧,010-53352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慧
电 话: 010-5335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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