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3-6359]花都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农村供水改造工程花山镇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635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工020-368101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花都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农村供水改造工程花山镇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花都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农村供水改造工程花山镇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JG2023-6359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4日 0时0分~2023年11月27日 11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11.03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或资质:
3.3.1项目管理(代建):投标人具备与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注:(1)具体资质有效期限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2)如资质已取消审批制度的,仅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即可。
3.3.2监理: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3检测监测:投标人应具备(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监测任务的单位)均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覆盖:地基与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应涵盖工程监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注:(1)具体资质有效期限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
(3)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投标人拟委派人员要求:
3.4.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4.2项目管理(代建)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4.3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由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4.4检测监测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检测监测负责人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可互相兼任。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由承接项目管理(代建)任务的单位或承接工程监理服务单位进行选派,项目管理(代建)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承担项目管理(代建)任务的一方选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由联合体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选派,检测监测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承担检测监测任务的一方选派。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4家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项目管理(代建)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1时0分 - 2023年11月27日 12时0分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4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27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2023年11月27日 10时45分 - 2023年11月27日 11时0分 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4日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代理联系人:谢工、万工 联系方式:020-36810121 代理联系方式:020-835179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36897092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花都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农村供水改造工程花山镇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JG2023-6359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4日 0时0分~2023年11月27日 11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11.03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或资质:
3.3.1项目管理(代建):投标人具备与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注:(1)具体资质有效期限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2)如资质已取消审批制度的,仅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即可。
3.3.2监理: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3检测监测:投标人应具备(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监测任务的单位)均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覆盖:地基与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应涵盖工程监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注:(1)具体资质有效期限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
(3)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投标人拟委派人员要求:
3.4.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4.2项目管理(代建)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4.3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由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4.4检测监测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检测监测负责人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可互相兼任。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由承接项目管理(代建)任务的单位或承接工程监理服务单位进行选派,项目管理(代建)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承担项目管理(代建)任务的一方选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由联合体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选派,检测监测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承担检测监测任务的一方选派。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4家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项目管理(代建)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1时0分 - 2023年11月27日 12时0分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4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27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2023年11月27日 10时45分 - 2023年11月27日 11时0分 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4日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代理联系人:谢工、万工 联系方式:020-36810121 代理联系方式:020-835179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36897092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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