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XCQJY23-368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那洪基地105亩地块公开招租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qjy23-36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GXCQJY23-368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那洪基地105亩地块公开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24 05: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报名链接:http://www.gxcq.com.cn/#/projectDetail/8c25742defbc43c2adeea13370564e95.html

项目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那洪基地105亩地块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3-368

挂牌价格

378万元/年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5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366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那洪基地105亩地块,位于5号线起点站国凯大道站1.7km的东南侧,地块北侧2.2km为南宁绕城高速公路入口,东侧紧贴国家铁路南防线,西侧1.2km为机场高速公路入口,地块为那洪车辆基地项目建设用地。

现地块已完成土地征收,并取得自然资源部建设用地批复。土地现状情况为未利用地。出租前对场地进行平整处理。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标的位于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划拨方式取得,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宗地红线内局部场地平整并建有临时建筑物,宗地红线外开发程度为“五通”。

标的不存在租赁、抵押、债权债务或特许经营等存在问题。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明细表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租赁面积
m2

竞价底价
(元/年)

租赁年限
(年)

经营范围

租金递增

1

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那洪基地105亩地块

70000.35

3,780,000.00

10

仓储物流、装备制造(除易燃易爆、污染排放量大的危险品及化学品生产业态)

3年递增3%

 

一、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控制中心大楼A2座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炳华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租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A7LC6H63

经营规模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那洪车辆段135亩土地租赁方案的批复

批准文号

南轨发〔2023〕23号

批准日期

2023年1月30日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78万元/年

价格说明

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缴纳年租金50%的履约保证金

租金支付方式

按照先付后用的原则,租金按年缴纳。每年租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租赁期限

10年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承租方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100%交纳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转账方式支付约定的租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

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意向承租方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地块建设、经营等全部投资及政府的一切相关审批手续办理。

 (三)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时信息打印模块为全选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现场勘查确认表;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 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铺面现状并签署《现场勘查确认表》,在报名时上传《现场勘查确认表》。

2、承租方项目方案需充分合理的利用地块空间,科学布局,开发建设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上报出租方备案后方可建设。

3、承租方在建设及运营期间,接受出租方的日常安全检查。

4、承租经营期间,承租方不得自行拆除已建好的建(构)筑物。如需部分拆除或拆除重建的,需征得出租方同意。

5、合同或协议租期满后,承租人可自行收回已投资的资产,以净地形式归还出租方。

6、场地内用水用电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7、场内道路由承租方自行修建,同时满足与本地块相连30亩地块承租人出行需求,两方分摊道路建设成本。

8、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了解标的状况,详情请与现场管理方联系,联系电话:13597118495 。建设装修期:3个月,不计入租金总额。

9、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0、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联系电话:0771-2856762。

保证金详

细情况

交纳金额

5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366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8113001013900137793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金处置

方式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1、 租赁合同

2、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3、 现场勘查确认表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陆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0771-5837334

19377187706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0771-2856762

交易机构传真

0771-5705627

联系地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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