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蒙能勘测工程分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咨询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EPC_ZBDLGS-FW-DLKCSJGS-NMGNY-2024-12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潞156922691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采购单位为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经采购单位批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价采购。
二、工程概况和采购范围
1、工程概况:勘测工程分公司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咨询外委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勘测工程分公司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咨询外委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3、项目所在地:甲方指定地点。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经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资质审查合格的服务商。
2、响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01月至今)电力类地震安全性评价业绩至少二份,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发票,①②同时提供为准,(备注:发票中二维码及发票代码和发票号必须清晰,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询截图;如果项目合同未结算完全款的,项目进度发票也满足业绩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人员要求:供应商需具有与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相适应的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震工程学 3 个相关专业背景的固定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评价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震工程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经历。评价报告应当由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编写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沙柳南路917号
联 系 人:于潞
电 话:1569226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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