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食堂自营管理人员托管服务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3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9月2日,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在深圳市开正信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二路139号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D座二层)举行了学校食堂自营管理人员托管服务项目招标会,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招标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三个自然日,期间如对以上预中标结果有质疑的,须在公示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预中标结果的质疑(电话或书面形式)。
书面质疑书须直接提交到深圳市福永中学学校食堂自营管理人员托管服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福安路6号),办公电话:0755-27384243),质疑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校对质疑人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认真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公示时间结束后,无有效质疑的项目,中标供应商资格确定,中标人须持法人授权书(纸质)到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市福永中学领取中标通知书。
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
2024年9月9日
包号 | 项目名称 | 预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元) |
A | 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食堂自营管理人员托管服务项目 | 深圳市恒程信实业有限公司 | 310000.0 |
公示时间为三个自然日,期间如对以上预中标结果有质疑的,须在公示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预中标结果的质疑(电话或书面形式)。
书面质疑书须直接提交到深圳市福永中学学校食堂自营管理人员托管服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福安路6号),办公电话:0755-27384243),质疑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校对质疑人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认真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公示时间结束后,无有效质疑的项目,中标供应商资格确定,中标人须持法人授权书(纸质)到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市福永中学领取中标通知书。
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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