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
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2-1187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4月25日 0时0分~2022年5月16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26.528574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6日 10时0分 - 2022年5月1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4月25日 0时0分 - 2022年5月16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5月16日 9时45分 - 2022年5月16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番禺博物馆
- 招标代理:广州益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关先生
- 代理联系人:麦工
- 联系方式:020-84809245
- 代理联系方式:020-84504647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冼星海纪念馆送审.图纸(终).rar冼星海纪念馆送审.图纸(终).rar
- 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清单-终.COS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立项批复.pdf立项批复.pdf
- 最高限价公布函.pdf最高限价公布函.pdf
- 03施工合同(上网).pdf03施工合同(上网).pdf
- 03招标文件(上网).doc03招标文件(上网).doc
- 暂列金额附件.rar
- 03招标公告(上网).doc03招标公告(上网).doc
- SL202204080019-202204241750.GZZB
附件:
番禹博物馆一洗星海生平展厅(原洗星海陈列馆)
升级改造工程
爱
S
招标公告
博
招标单位:番博物馆
T
日期:2022年4月
扬
番禹博物馆一洗星海生平展厅(原洗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穗番发改投批[2021]45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番
禹博物馆现对番禹博物馆一洗星海生平展厅(原洗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番禹博物馆-洗星海生平展厅(原洗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105-440113-04-01-458412
二、招标单位:番禹博物馆
联系人:关先生联系电话:13302386090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平路121号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益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工联系电话:020-84504647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罗家富怡商业城1号楼之A0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博物馆内。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博物馆洗星海生平展厅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面积
约2390平方米,主要工程包括:翻新纪念馆天花板地面等,维修升级全馆电路,更换及
更新视频音响设备、全馆照明灯具和导览系统、全部展板展柜、实物展陈、新时代红色
文化讲堂设计等,增加中控系统、数字展项等工程施工。暂列金额实施的内容须提供一
套深化设计方案供建设单位审核确定后方能施工。(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
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1、标段划分: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
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装饰布展、陈列布展、智慧场馆、专业灯光、电
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及拆除工程等项目施工。承包方需按发包人要求施工,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设计图纸有调整时,必须服从发包人要求调整,招投标的风险
由承包方承担。(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3、招标规模:主要包括:翻新纪念馆天花板地面等,维修升级全馆电路,更换及更
新视频音响设备、全馆照明灯具和导览系统、全部展板展柜、实物展陈、新时代红色文
化讲堂设计等,增加中控系统、数字展项等工程施工,暂列金额实施的内容须提供一套
深化设计方案供建设单位确定后方能施工。暂列金额实施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具体
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4、招标控制价为:9265285.74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
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
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4月飞日至2022年1月1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4月22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6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16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
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
2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
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
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
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
造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
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
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
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
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
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
3
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
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
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
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
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
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
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
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
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
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
4009.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
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12、适用于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
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
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
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
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
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
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
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
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
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
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
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
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
提出。异议受理部门:番禹博物馆
异议受理电话:020-84809245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平路121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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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
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
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
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
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
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
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
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
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人名称):番禹博物馆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益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4日
6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
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
标委员会成员行赔。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
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赔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
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
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
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
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
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
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
(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
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
(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
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
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
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
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
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
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
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
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
及排放点。
8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
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
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
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g
项目代码:2105-440113-04-01-458412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穗番发改投批[2021]45号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番禹博物馆
洗星海生平展厅(原洗星海陈列馆)
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番禺博物馆:
你单位报来《番禺博物馆关于洗星海生平展厅(原洗星海陈
列馆)升级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洗星海纪念馆公共服务能力,同意你单位报
来的番禹博物馆—一洗星海生平展厅(原洗星海陈列馆)升级改
造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地址:该项目位于番禺区沙头街银屏路121号(番
禹博物馆内)。
三、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博物馆洗
星海生平展厅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面积约2390平方米,主要工程
包括:翻新纪念馆天花板及地面等,维修升级全馆电路,更换及
更新视频音响设备、全馆照明灯具和导览系统、全部展板展柜、
实物展陈、新时代红色文化讲堂设计等,增加中控系统、数字展
项。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99万元。资金来源:按《区政府
常务会议纪要》(番府十七届197次[2021]11号)解决。
五、招标方式。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项目后续无需向我局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
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
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
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发展
和改
X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善局
201年5月13日
2
附件
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番禺博物馆—一洗星海生平展厅(原洗星海陈列馆)
升级改造工程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发交展策批部02.1年5月日市舟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
3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工程名称:番禺博物馆一洗星海生平展厅(原洗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
最高投标限价(元):9265285.74
分部分项工程费(元):4172582.73
措施项目费(元):261219.48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223635.79
其中:装饰布展部分(元):77951.53
陈列布展(元):0
智慧场馆部分(元):34687.15
专业灯光(元):2047.94
电气工程(元):35492.35
给排水工程(元):2321.05
通风与空调(元):71135.77
(详细列明各专业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其他项目费(元):4066459.94
其中暂列金额(元)4000000
其中:陈列布展(元):3200000
智慧场馆部分(元):800000
(详细列明各专业工程暂列金额)
规费(元):
税金(元):765023.59
指施博暂物
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
列金额报价。
招标单位盖章
2022年4月17
,合同编号: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此为合同示范文本,最终以签订为准)
工程名称: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
工程
工程编号:
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博物馆内
发包人:番禺博物馆
承包人: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番禺博物馆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博物馆内
工程规模: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面积约
2390平方米,主要工程包括:翻新纪念馆天花板地面等,维修升级全馆电路,更换及更
新视频音响设备、全馆照明灯具和导览系统、全部展板展柜、实物展陈、新时代红色文
化讲堂设计等,增加中控系统、数字展项等工程施工。暂列金额实施的内容须提供一套
深化设计方案供建设单位审核确定后方能施工。(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
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
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装饰布展、陈列布展、智慧场馆、专业灯光、电
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及拆除工程等项目施工。承包方需按发包人要求施工,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设计图纸有调整时,必须服从发包人要求调整,招投标的风险
由承包方承担。(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图纸总价包干、
项目措施费包干。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施工总期:180日历天,以收到开工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所有项目均应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
收达到合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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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价款(含税)
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大写):
(小写):元
人工费(大写):
(小写):元
暂列金额:(大写):肆佰万元整
(小写):4000000.00元(暂列金额实施的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暂列金额附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
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
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
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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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番禺博物馆,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账号:
承包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
工程项目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账号:
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账号: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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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注:按《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穗建筑〔2013〕598号)的《通用
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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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定义
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
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①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④投标书及其附件;⑤本合同专用条款;⑥本合同通用条款;⑦标
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⑧施工设计图纸;⑨工程量清单。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标准、规范
5.施工设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
(1)提供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2)提供的数量:提供图纸3套,超出套数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5.2承办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
(1)提供的时间:/
(2)提供的数量:/
(3)监理工程师答复的时间:/
6.通信联络
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设计人:
发包人:番禺博物馆
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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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
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
监理人:
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
工程造价咨询人:/
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
(1)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受送达人签收(含各方现
场代表)。
7.工程分包
7.2指定分包工程名称:/
7.4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1.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1.2对影响施工的管线的迁移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对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无论
合同中是否明确指出)的拆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
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12.事故处理
12.4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经济
和法律责任。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发包人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
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总额10%的违约金。
13.交通运输
13.1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13.2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13.4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
另外支付。
13.7承包人自进场施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需保证临时道路(或通道)的畅通安
全及整洁。保证沿线相关单位、居民的行车畅通,如封闭沿线单位、居民进入拟施工
道路的出入口,需按原道路宽度,修建临时道路,解决沿线单位、居民出入拟施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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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的问题,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若承包人无法保证,则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
他单位实施上述工作,相关费用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
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4.2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人选
(1)监理工程师:
姓名:印章样式:签字样式:
(2)造价工程师:
姓名:印章样式:签字样式:
(3)建造师:
姓名:印章样式:签字样式:
19.发包人
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的时间:在开工前三天完成。
(2)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发包人提供施工临时用水、用
电接驳点,施工场地内接驳水、电管线和用电、用水、通讯等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相关
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承包人安装独立的施工用水、用电计量表,按水表、电表
实际用量缴回水电费给供给单位。承包人为保证工期和质量而采取的其他措施(包括自
行发电、自行供水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再补偿。
(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时间:开工前三天
(4)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资料的时间:开工前三天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和批准手续的时间:开工前三天发包人只提供立项批
文等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其中施工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
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
(6)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三天以书面形式交验。
(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准备,所发生费用由承
包人负责。
(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前三天。
(9)协调处理施工周围场地系问题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
勘查和负责保护,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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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承办人办理的工作有:对通用条款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而发包人委托承包
人承担的,承包人已在投标时审慎报价,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再作补
偿。
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三天。
19.4支付款项
(1)工程款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3款、第81.3款、第83.3款等规定期限支付。
■另作约定:/
(2)工程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账户转账。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
20.承包人
20.2承办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3)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另作约定:/
20.2承办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3)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另作约定:/
(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时间等要求:/
(6)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开工
前完成。
(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
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
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因施工过程造成的破坏,由承包人负责其翻修费用及赔
偿责任。
(9)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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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和番禺区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做好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措施,符合有关
部门的文明施工要求;在竣工后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及剩余材料,并使竣工现场干
净、整齐。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不能满足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不予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10)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
■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
□另作约定:/
20.4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国产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
21.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21.1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21.2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
21.3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21.4承包人代表授权人选任命和撤回:
22.发包人代表
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23.监理工程师
23.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人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监理人:法定代表人:
(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23.3(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5.承包人代表
25.1承办人任命()为承办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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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
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
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
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7.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完成估价、
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经双方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
人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
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双方约定处理。
87.2.5采购合同权益转让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
和设备的采购合同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14天内,协
助发包人与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达成相关的转让协议。
87.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
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91.保密要求
91.1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
94.合同份数
94.1约定提供合同文件
提供合同文本: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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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约定:/
94.2正副本效力
合同的份数:
正本贰份,副本肆份。
其中:发包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承包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95.补充条款
95.1承包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费用,发包人一旦接受
承包人的方案,发包人不再补偿因施工方案改变而引起的任何费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
包人的施工方案未考虑周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调整施工方案所增加的费用)由承
包人负责,情况严重时发包人可终止合同。
95.2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
明卫生施工、环卫、环保噪音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因此造成的损
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承包人负责。
95.3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承包人必须派出投标文件中列出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施工的
管理工作,承包人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并
按有关规定报有关管理部门备案。
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4天。在施工过程中,发包
人和监理单位将对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实施考勤登记制
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因事离开施工现场两天(含两
天)以上的,必须书面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每月驻工地时间少于24天的,发包人将按照每人每天
500元的金额对承包人进行罚款处理。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每日填写安全施工日志备查;施工单位必须提交项目施工
总结;竣工验收时,同施工日记一并提交存档。
95.4安全生产措施费
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穗建筑[2003]106号文所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
95.5文明施工要求:按穗建筑(2006)411号文、番建发(2006)41号文、穗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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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37号文、穗建质[2008]1008号文执行,各文件内容之间如有矛盾,以最新文件
内容执行。
95.6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承包人在协商解决过程中不得因此停止施工,
否则,发包人为确保工程按时竣工,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发生的费用由承
包人承担;情况严重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和要求承包人先行退场,退场后再进行工程
结算。
95.7本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须有建材质检部门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出厂
合格证的优等品。
95.8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订货前,承包人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及试验报
告,主要装饰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确认,符合工程要求,方可使用。
如发生货不对板,监理单位有权拒用,并由承包人承担损失。
95.9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及商品砂浆。不得使用被有关主管部门检查不合格或通
报批评的生产厂家。
95.10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要求将按合同专用条款外,还须参照《项目EH&S管理规
定》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95.11本工程施工图纸中工程量表仅作参考,承包人要结合图纸与现场实际来综合
考虑,相关风险包含在合同价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予增加费用。
95.12项目开工前影响沿线房屋结构安全的,要做好房屋鉴定及保护工作,发生相
关费用须包含在合同价中,房屋鉴定时要约当地镇街建委人员到现场见证。
95.13本项目发包人所提供的沿线地下管线探测资料仅供参考,承包人应自行勘察
地下管线资料,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5.14因工程需要,经发包人同意的相关施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
燃气、通讯、绿化等)可进入承包人施工范围平行施工,承包人应提供相应便利及及配
合,相关费用及工期须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承包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及工期。
95.15若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没有专款专用,或拖欠工人薪酬、或拖欠材料款、或
拖欠分包单位进度款,或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导致不能完成施工计划进度、或导致工程停
工达30天、或导致发包人的财产或在建工程或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被采取强制措施影响
工程施工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本工程相应工程款直接支付工人薪酬或直接支付给供应本
工程的机械、材料等供应商、分包单位,且发包人可视情况的进展有权经书面通知后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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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本合同;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95.16合同签订后3天内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人员须到发包人
处报到,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且承包人需向发包人
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95.17承包人自进场施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需保证临时道路(或通道)的畅通
安全及整洁。保证沿线相关单位的行车畅通,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若承包人无
法保证,则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上述工作,相关费用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
款中扣回。
95.18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无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
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照明、
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
方案由承包人负责向交警部门审批,与此相关的报批及施工过程的交通维护费用,承包
人在投标报价中要充分考虑,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95.19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交
通运输局等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
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
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4号)中工程款支付相关规定,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
必须提交本中标工程合同的以下两个银行专用账户:
第一个账户为工程项目专用账户:中标人必须在广州市番禺辖区内银行机构开设此
专户,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在银行预留支取印鉴。
第二个账户为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中标人必须在广州市番禺辖区内商业银行开
设此专户,并为每位工人办理个人工资账户。
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逾期提交或无法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
中标候选人顺次递补,以此类推至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上报招标管理机构依法严
肃处理,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上述两个银行专户应在中标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
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账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
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若投标人列属国资企业,应提前做好开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在番禺区内开设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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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上述两个银行专户证明文件的准备。
95.20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
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7〕70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广
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
〔2020〕1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
95.21违约处理条款
(1)对发包人、监理单位要求提交的有关本工程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验
收文件、工程预算报价、施工进度计划、样板、取样和完成情况分析报告等),施工单
位未能在承诺或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的,每延迟一天应缴纳违约金300元,对工程项目管
理影响较大或造成损失的,每天最高应缴纳违约金1000元。
(2)对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的施工安全、质量,以及文明施工等问题的整改,
施工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每延迟一天应缴纳违约金500元,滞后三天或以
上的每天最高应缴纳违约金2000元。
(3)对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的进度控制计划落实不力、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到
位、现场施工管理不力的,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在例会上公开通报,施工单位未能在承
诺或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每次应缴纳违约金2000元,情节严重的另按合同条款
进行处理。
(4)凡与本工程发包人或施工单位签订材料供应协议的供应商,因材料供应商自
身原因不能按承诺的时间供应材料,造成施工单位工期延误的,经各方确认属实后,材
料供应商按每延迟一天缴纳违约金500元,对工程项目进度影响较大或造成损失的,每
天最高应缴纳违约金2000元。
(5)对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承诺的时间内不能移交场地或提供施工
条件给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或各分包单位在承诺的时间内未能完成施工并移交总包单
位的,责任方按每延迟一天缴纳违约金500元,对工程项目管理影响较大或造成损失的,
每天最高应缴纳违约金2000元。
(6)发包人、监理单位召开工作会议,正常送达会议通知后,不能正常参加会议
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迟到的,每人每次应缴纳违约金200元;未经批准缺席的,每
人每次应缴纳违约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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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情况,与专用条款中其它处罚条款不一致的,按此条款执行。如经缴纳违约
金处理后仍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将向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提交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建议
或其他更加严厉的处罚建议。对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
上述不诚信行为及不充分履约行为,如连续出现三次以上或经发包人要求整改后拒不改
正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参与发包人后续发包的所有工程项目。
95.22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附件及相关法规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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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番禺博物馆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名称)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
量保修书。
1.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
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
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承包人负责保修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
升级改造工程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2.质量保修期
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
计算质量保修期。
2.2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
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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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
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
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3%。
本工程双方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零。
(2)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满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
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
还。
6.其他
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
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36
附件二
廉政合同
发包人:(全称)番禺博物馆
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
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
设,订立本合同。
1双方权利和义务
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
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
设管理规章制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
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
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条规
定处。
2发包人义务
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
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
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
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
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
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承包人义务
,37
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
贵重礼品。
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
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
娱乐活动。
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等。
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
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
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
失的,应予赔偿。
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
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
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工程
名称)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叁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送
交其上级部门各一份。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上级部门:(盖章)上级部门:(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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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番禺博物馆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益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4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8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18
(一)总则18
(二)招标文件1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0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8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29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33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33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36
(一)总则36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38
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39
第三章 合同条款61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62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73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79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80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81
第九章 暂列金额实施内容8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 | 定义 | 招标人(即发包人):番禺博物馆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广州益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检测机构: / |
2 | 2.2 | 工程名称 | 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 |
3 | 2.2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平路121号(番禺博物馆内)。 |
4 | 2.2 | 建设规模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5 | 2.2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图纸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
6 | 2.2 | 质量标准 | 本工程所有项目均应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
7 | 2.2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8 | 2.2 | 工期要求 | 施工总期:180日历天,以收到开工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工期。 |
9 | 3.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0 | 4.1 |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1 | 资格审查方式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12 | 13.1 |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 |
13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14 | 16.1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15万元,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注: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任选其一):①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费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②投标人如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方式递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扫描件,且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受益人需为番禺博物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或保险公司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投标人如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可先选择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河支行两个电子保函其中一个接口,进而选择一家开函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或专业担保公司)申请开立保函,操作指引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3、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递交的,允许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不强制投标人现场递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原件);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4、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ggzy.gz.gov.cn/fwznxtbzczsc/699986.jhtml)。 5、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
15 | 5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
16 | 8 | 投标答疑 | 1、方式:网上答疑: 2、疑问提交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 日 4.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具体要求: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17 | 2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18 | 20.1 |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1、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 月 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室。 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2年 月 日9时45分至2021年 月 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室。(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到。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19 | 26 | 开标评标办法 | 方式一:选取方法 七 ; |
20 | 29.1 | 履约担保 |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可以以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或履约保证保险等有效方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
21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265285.74元。 | |
22 | 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23635.79元,暂列金额为400万元,暂估价为0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23 | 保修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24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 本款不适用。 | |
25 |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 ①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 ]中的)。 ②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 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大于 家的,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不少于 家进入第二阶段)。 注:本款适用于选择评标办法一至评标办法四。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家数应符合行政监管部门的要求。 | |
26 | 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8524062.88元(招标控制价的92%)。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
27 |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 技术分(或其他评审因素,由招标人自定)权重为 %,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为 %。 注: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号)规定执行,招标人可在[0,20%]选择。技术分权重=100%-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 | |
28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29 | 45 | 投标人经济标评审和得分汇总 | 1、确定经济标评审的评标参考价: ①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且经济报价在[工程成本警戒价,招标控制价]区间中的投标人数大于5家的,将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技术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5名投标人(若前5名中有得分相同的单位,按报价低者排前的原则,若报价亦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其排序)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 ②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且经济报价在[工程成本警戒价,招标控制价]区间中的投标人数在[3,5]中的,将所有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 即:假设参与评标参考价计算的投标人共有N名,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前N名的投标人的报价权重按其技术得分高低确定,得分越高,权重越大。具体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2、确定投标人的经济标得分: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30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 本项目不适用。 | |
30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 选取方法 方法一: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综合诚信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方法二: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大于或小于等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标准分为2组。首先,对于小于或等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评标委员会从序号1开始随机确定投标人的排序,若仅有1名投标报价小于等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该投标人为第1名;其次,对于大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序号接上一组。 方法三: (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
31 | 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 | 选取方法 方法一:经济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经济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经济分、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或经济分、报价均相同但未评技术分的投标文件,以综合诚信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方法二:经济分相同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方法三: (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
32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 选取方法 方法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分= 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 较高的排前;总得分、报价与 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方法二: (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
33 | 13.4、13.5.2 |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 |
34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
35 | 分包 | □不允许; R允许:分包内容要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 |
36 |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www.gzcc.gov.cn/)下载查阅。
条款号:5.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投标人自行勘察并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准确性进行复核,如有误差必须在答疑中提出,否则视为已认可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8.1、8.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 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 交易平台 “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现文: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9.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 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 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9.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现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11.2.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库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现文: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条款号:11.2.4、11.2.5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条款号:11.2.6 -11.2.11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1.2.6企业资信相关证明文件。
11.2.7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2.8《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第四章);
11.2.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补充完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1.2.10在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11.2.11《承诺函》;
11.2.12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条款号:11.3.5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11.3.5投标人应认真核对图纸并复核清单的工程量及项目,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符,应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提出质疑,并向招标人提出修正意见。若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没有收到任何质疑的,即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清单工程量的认可,以及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计算等情况。
条款号:12.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2.2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现文:12.2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条款号:13.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现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确定价格办法详见施工合同。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条款号:13.9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9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现文:13.9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装修、建筑材料应符合现行的环保等相关规范,所有参数需满足标准的要求,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标准: 1、装修、建筑材料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规定的限值20%。室内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5μg/m³,且室内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50μg/m³。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3、《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15-201-202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
条款号:16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2招标人可委托 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 交易平台。
16.3 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 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5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
16.6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
16.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7.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7.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6.7.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7.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现文: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6.1.1 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1.2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16.1.3 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三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条款号:16.5.3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
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条款号:17.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现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条款号:19.5、19.6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19.6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到自助签到。按照交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流程进行操作。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选择性条款)。
条款号:27.5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27.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填报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时,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校验第一中标候选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省平台的锁定情况。如校验结果为锁定的,则不能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发送“项目负责人已在省平台锁定”的提示信息。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三名中标候选人均出现以上情况,则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序,由招标人重新选取中标候选人。
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条款号:28.5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28.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办理施工许可前,核查中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任职情况。核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3.108.219.52/Dop/Open/PersonLockList.aspx、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http://202.104.65.182:8081/G2/gfmweb/web-person-info!showAllList.do进行查询。如校验结果为锁定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条款号:31.1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31.1中标人代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条款号:34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筑〔2020〕37号)中工程款支付相关规定,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前必须提交本中标工程合同的以下两个银行专用帐户:
第一个帐户为工程项目专用帐户:中标人必须在广州市番禺辖区内银行机构开设此专户,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在银行预留支取印鉴。
第二个帐户为工人工资支付专用帐户:中标人必须在广州市番禺辖区内商业银行开设此专户,并为每位工人办理个人工资账户。
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逾期提交或无法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顺次递补,以此类推至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上报招标管理机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上述两个银行专户应在中标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若投标人列属国资企业,应提前做好开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在番禺区内开设本工程上述两个银行专户证明文件的准备。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形式”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投标人自行勘察并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准确性进行复核,如有误差必须在答疑中提出,否则视为已认可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第九章 暂列金额实施内容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企业资信相关证明文件。
11.2.7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2.8《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第四章)。
11.2.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补充完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1.2.10在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11.2.11《承诺函》。
11.2.12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11.3 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 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14)计日工表;
(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1.3.5投标人应认真核对图纸并复核清单的工程量及项目,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符,应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提出质疑,并向招标人提出修正意见。若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没有收到任何质疑的,即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清单工程量的认可,以及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计算等情况。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12.3 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招标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在实施后,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确定价格办法详见施工合同。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13.6.6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9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装修、建筑材料应符合现行的环保等相关规范,所有参数需满足标准的要求,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标准: 1、装修、建筑材料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规定的限值20%。室内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5μg/m³,且室内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50μg/m³。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3、《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15-201-202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影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6.1.1 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1.2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16.1.3 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三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
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7.投标文件的签署
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18.2 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9.1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19.6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到自助签到。按照交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流程进行操作。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选择性条款)。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22.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19点的规定执行。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3、开标。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7.中标通知书
27.1招标人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
27.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27.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填报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时,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校验第一中标候选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省平台的锁定情况。如校验结果为锁定的,则不能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发送“项目负责人已在省平台锁定”的提示信息。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三名中标候选人均出现以上情况,则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序,由招标人重新选取中标候选人。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8.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8.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28.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办理施工许可前,核查中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任职情况。核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3.108.219.52/Dop/Open/PersonLockList.aspx、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http://202.104.65.182:8081/G2/gfmweb/web-person-info!showAllList.do进行查询。如校验结果为锁定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29.履约担保
29.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0.合同生效
30.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其它费用
31.1中标人代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32.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3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2.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32.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34.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筑〔2020〕37号)中工程款支付相关规定,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前必须提交本中标工程合同的以下两个银行专用帐户:
第一个帐户为工程项目专用帐户:中标人必须在广州市番禺辖区内银行机构开设此专户,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在银行预留支取印鉴。
第二个帐户为工人工资支付专用帐户:中标人必须在广州市番禺辖区内商业银行开设此专户,并为每位工人办理个人工资账户。
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逾期提交或无法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顺次递补,以此类推至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上报招标管理机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上述两个银行专户应在中标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若投标人列属国资企业,应提前做好开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在番禺区内开设本工程上述两个银行专户证明文件的准备。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www.gzcc.gov.cn/)下载GZZB2018-3范本查阅。
条款号:可选办法一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一(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条款号:可选办法二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条款号:可选办法三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三
条款号:可选办法四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四(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条款号:可选办法五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条款号:可选办法六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条款号:可选办法八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八(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条款号: 36.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6.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现文:36.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解密、公布,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条款号:42.2 方式二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条款号:45.1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 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条款号:45.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45.2按方法 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N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
X:为等分点值,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现文:45.2按方法 一 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①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且经济报价在[工程成本警戒价,招标控制价]区间中的投标人数大于5家的,将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技术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5名投标人(若前5名中有得分相同的单位,按报价低者排前的原则,若报价亦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其排序)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
②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且经济报价在[工程成本警戒价,招标控制价]区间中的投标人数在[3, 5]中的,将所有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
即:假设参与评标参考价计算的投标人共有N名,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前N名的投标人的报价权重按其技术得分高低确定,得分越高,权重越大。具体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条款号:45.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条款号:45.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1-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现文: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条款号:附表一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资格审查表》
现文:详见修改《资格审查表》
条款号:附表二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现文:详见修改《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条款号:附表五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附表五(适用于区间抽取法)
条款号:附件一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附件一(适用于技术标与经济标分别开启)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一)总则
35 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35.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5.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5.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5.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
35.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35.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35.7《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粤发[2004]4号);
35.8《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
35.9本项目招标文件。
36.开标
36.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解密、公布,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36.2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解密、公布。
36.3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在开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
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36.5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36.5.2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的规定执行;
36.5.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36.5.4开标结束。
36.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6.7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7.评标
3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37.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37.2.1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37.2.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7.2.3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7.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37.2.4.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7.2.4.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7.2.4.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7.2.4.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7.2.4.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7.2.4.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7.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8.投标文件的澄清
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8.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38.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8.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8.5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9.定标
39.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39.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9.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9.5 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注:以下八种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40.2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0.3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4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5经济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40.7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8评标委员会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
41.开标细则
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1.2 细则
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1.2.2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
41.2.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41.2.4按36.5.1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1.2.4.1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41.3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技术标开标记录上签字。
41.4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2. 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
42.1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一 。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43.投标人资格审查
43.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3.2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3.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
43.4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43.5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3.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4.技术标评审
44.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4.2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标准,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5.经济标评审和得分汇总
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 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45.2按方法 一 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①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且经济报价在[工程成本警戒价,招标控制价]区间中的投标人数大于5家的,将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技术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5名投标人(若前5名中有得分相同的单位,按报价低者排前的原则,若报价亦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其排序)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
②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且经济报价在[工程成本警戒价,招标控制价]区间中的投标人数在[3, 5]中的,将所有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
即:假设参与评标参考价计算的投标人共有N名,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前N名的投标人的报价权重按其技术得分高低确定,得分越高,权重越大。具体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
X:为等分点值,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6.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
46.1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排序,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6.2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6.2.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46.2.2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46.2.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6.2.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6.2.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46.2.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6.2.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46.2.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47.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3名投标人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8.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5.4确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49.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3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5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 |
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8 | 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公告要求 | 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相关上传件(选择性条款) | |
9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填写) | |
10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 |
11 | 提供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如有) | 联合体工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在企业库内信息 | |
12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
13 | 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 (规格) 沥青摊铺机 台(如有) | 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 | |
14 |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如有) | 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 |
15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填写) | |
16 | 适用于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表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
1 |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 |||||
2 | 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 |||||
3 | 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涉及本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本条适用于技术标和经济标分别开启的招标项目) | |||||
4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6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7 |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8 | 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
9 |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
10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三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
1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
2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3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 ||||||
4 |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误差的; | ||||||
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6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7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8 |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9 |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审标准一、项目管理机构能力(60分)项目负责人1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的,得3分;具有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的,得6分;具有有效的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的,得3分;具有有效的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的,得6分;(3)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4)具有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5)具有5年(含5年)至10年(不含10年)工作经验,得0.5分;具有10年(含1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得1分;注:1)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且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12个月的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2)工作经验年限以最高学历毕业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技术负责人16拟委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设计中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建筑装饰设计高级职称证书的,得6分;具有环境艺术设计中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环境艺术设计高级职称证书的,得6分;(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A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得2分;(4)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不含20年)工作经验,得1分;具有20年(含2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得2分;注:1)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且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12个月的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2)工作经验年限以最高学历毕业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设计负责人8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设计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建筑装饰设计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艺美术艺术设计高级职称的,得3分;(3)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不含20年)工作经验,得1分;具有20年(含2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得2分;注:1)具有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且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12个月的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2)工作经验年限以最高学历毕业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质量负责人7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2)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不含20年)工作经验,得1分;具有20年(含2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得2分;注:1)具有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且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12个月的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2)工作经验年限以最高学历毕业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其它团队成员配备情况10除以上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1)具有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学历的,大专学历的每个得0.5分,本科学历的每个得1分,各专业不重复得分,本项满分5分;(2)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资格证书,得4分;具有5年(含5年)至10年(不含10年)工作经验,得0.5分;具有10年(含1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得1分;注:1)具有对应专业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各人员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12个月的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2)工作经验年限以最高学历毕业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二、企业资信(15分)研发能力4.5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展馆智能系统管理类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本项满分2.5分;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项1分,本项满分2分;注: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获奖情况4.5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获得在政府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场馆建设或场馆展陈布展设计竞赛奖项:一等奖(或第一名)或以上每个得2分,二等奖(或第二名)每个得1分,三等奖(或第三名)每个得0.5分,本项满分4.5分。注:1)设计竞赛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政府部门单位官网截图或红头文件的彩色扫描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奖项包含承建单位及参建单位。时间以证书发证日期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打印件不计分。财务指标3(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中最低年度负债率低于15%(不含),得3分;(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中最低年度负债率高于15%(含)低于30%(不含)得2分;(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中最低年度负债率高于30%(含),得1分;注: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需提供2018、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无提交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不计分。)第三方评价3(1)具有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证书,得0.5分,本项满分1.5分;(2)具有上述ISO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为展览馆布展、展项的设计与开发及相关管理活动,每项证书,得0.5分,本项满分1.5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信息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或信息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5分)项目总体设计思路构想2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总体设计思路及构思进行评审:优:对展陈大纲的理解深刻,设计方案整体构思表达准确,设计创意及理念新颖,具有强烈的艺术风格,主题性突出,内容完整;能根据陈展要求、项目特性和展厅展示功能需求进行设计,得2分;良:对展陈大纲的理解一般,整体构思表达一般,设计思路理念可行、艺术风格一般,具备一定主题性,内容完整性一般;有但未充分根据展陈要求、展品特性和展厅展示功能需求进行设计,得1分;差:对展陈大纲的不能理解深刻,整体构思表达不准确,策划设计理念不可行、无艺术风格,没有突出主题,内容不完整;未能根据展陈要求、展品特性和展厅展示功能需求进行设计,得0.5分。空间效果8投标人能通过有效、合理的空间利用与巧妙的展陈布局相结合,平衡展示面积与展示内容,在空间上兼容并蓄、开放创新的气魄,并提供一套空间效果设计方案,包含不少于30张不同角度的三维效果图(具体空间效果图分布及出图数量见下方分布清单),根据各投标人的设计风格、形式与内容进行评审:优:设计形式与展览内容自然和谐,设计风格符合各展示主题和内容,重点突出、感官性强,空间设计有亮点,得8 分; 良:设计形式与展览内容和谐性一般,设计风格一般符合各展示主题和内容,重点不够突出、感官性一般,空间设计一般,得4 分; 差:设计形式与展览内容不协调,设计风格不符合各展示主题和内容,重点不突出、感官印象差,空间设计没有亮点,得1 分;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展示内容平面设计2投标人需提供全部大纲内容平面排版设计,要求展览内容主题明确、清晰、详细,设计具有艺术性。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平面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优:平面设计内容全面且完善,图文版面设计丰富,达到图像及文字描述对位,设计艺术性强,每一平面均得到充分表现的,得2分;良:平面设计内容全面,图文版面设计比较丰富,图像及文字描述基本对位的,设计艺术性一般,得1分;差:平面设计内容不全面,图像及文字描述不对位的,设计艺术性差得,得0.5分;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展项体验、互动技术设计方案6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总体要求,自选提供不少于2个互动展项的体验设计及互动设计方案(具体互动展项分布见下方分布清单,4个选2个):优:方案架构完整、详细、合理、亮点多、可行性强,设计资料内容详细,各项技术图纸完整;设计技术先进可靠,与展示内容完美结合;各设备配置科学合理,美观科学,注重后期维护及操作便利性,得6分;良:方案架构较完整、较合理、基本可行,设计资料内容较详细,各项技术图纸较完整;设计技术较先进可靠,与展示内容基本结合;各设备配置较科学,较美观,能体现后期维护及操作便利性,得3分;差:方案架构简单、可行行差,设计资料内容或各项技术图纸不完整;设计技术差,与展示内容关联性低;设备配置不够合理,没有体现后期维护及操作便利性,得1分;注:设计方案需包括展品效果图、展品三视图、展品结构图(图纸需清晰表达展品外形结构、尺寸大小、主要材料设备等信息),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多媒体项目方案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至少1个多媒体项目的策划方案,需包含脚本和具体内容(具体多媒体分布见下方分布清单,5个选1个),对脚本的主题、内容和结构等进行评审:优:脚本内容符合主题、内容丰富充实且配合各种资料,能否充分表达主题,逻辑结构清晰且层次性强,得2分;良:脚本内容一般符合主题、内容和资料完整性一般,能够一定程度上表达主题,逻辑结构和层次性一般,得1分;差:脚本内容不太符合主题、内容和资料提供不完整,不能表达主题思想,逻辑结构和层次性较差,得0.5分;注:不提供的,不得分。场馆智能中控系统技术方案3投标人需提供一套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场馆智能中控系统技术方案,包含中控系统的选型、参数、安装图,根据方案中系统的集成方案等是否符合招标人要求、是否达到成熟、稳定、可实施性强、便于操作等进行综合评审: 优:系统设计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实用,经济合理,管理方便,同时考虑系统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最优,得3分; 良:系统设计一般合理,技术一般先进,功能一般实用,经济一般合理,管理一般方便,同时考虑系统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一般,得2分; 差:系统设计基本不合理,技术不先进,功能不实用,经济不合理,管理不方便,同时考虑系统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基本不符合,得1分; 注:不提供方案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实施组织方案及售后服务2根据各投标人的实施组织方案进行评审:优:列出了各项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操作流程和工期安排,重难点实施技术方案、安全保护措施和技术服务措施方案完善,保障措施科学,计划安排合理,阶段性目标明确,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维护保养计划完善,售后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完备、承诺明确清晰,能提供长期稳定的便捷服务得2分;良:列出各项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操作流程和工期安排等,包括重难点实施技术方案、安全保护措施和技术服务措施方案完整性一般,保障措施科学性一般,计划安排一般合理,阶段性目标一般明确,方案可行性一般;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维护保养计划完善度一般,售后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完备度一般、承诺清晰度一般,提供的服务一般,得1分;差:未列出各项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操作流程和工期安排,包括重难点实施技术方案、安全保护措施和技术服务措施方案不完善,保障措施不科学,计划安排不合理,阶段性目标不明确,方案不可行;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维护保养计划不完善,售后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不完备、承诺不清晰,不能提供长期稳定的便捷服务,或不提供的,得0.5分;注: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合计100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审标准一、项目管理机构能力(60分)项目负责人1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的,得3分;具有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的,得6分;具有有效的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的,得3分;具有有效的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的,得6分;(3)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4)具有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5)具有5年(含5年)至10年(不含10年)工作经验,得0.5分;具有10年(含1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得1分;注:1)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且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12个月的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2)工作经验年限以最高学历毕业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技术负责人16拟委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设计中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建筑装饰设计高级职称证书的,得6分;具有环境艺术设计中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环境艺术设计高级职称证书的,得6分;(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A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得2分;(4)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不含20年)工作经验,得1分;具有20年(含2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得2分;注:1)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且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12个月的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2)工作经验年限以最高学历毕业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设计负责人8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设计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建筑装饰设计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艺美术艺术设计高级职称的,得3分;(3)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不含20年)工作经验,得1分;具有20年(含2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得2分;注:1)具有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且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12个月的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2)工作经验年限以最高学历毕业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质量负责人7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2)具有10年(含10年)至20年(不含20年)工作经验,得1分;具有20年(含2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得2分;注:1)具有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且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12个月的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2)工作经验年限以最高学历毕业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其它团队成员配备情况10除以上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1)具有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学历的,大专学历的每个得0.5分,本科学历的每个得1分,各专业不重复得分,本项满分5分;(2)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资格证书,得4分;具有5年(含5年)至10年(不含10年)工作经验,得0.5分;具有10年(含1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得1分;注:1)具有对应专业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各人员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12个月的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在中标后,提供后续的社保补缴情况供招标方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2)工作经验年限以最高学历毕业证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二、企业资信(15分)研发能力4.5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展馆智能系统管理类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本项满分2.5分;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项1分,本项满分2分;注: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获奖情况4.5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获得在政府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场馆建设或场馆展陈布展设计竞赛奖项:一等奖(或第一名)或以上每个得2分,二等奖(或第二名)每个得1分,三等奖(或第三名)每个得0.5分,本项满分4.5分。注:1)设计竞赛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政府部门单位官网截图或红头文件的彩色扫描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奖项包含承建单位及参建单位。时间以证书发证日期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打印件不计分。财务指标3(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中最低年度负债率低于15%(不含),得3分;(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中最低年度负债率高于15%(含)低于30%(不含)得2分;(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中最低年度负债率高于30%(含),得1分;注: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需提供2018、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无提交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不计分。)第三方评价3(1)具有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证书,得0.5分,本项满分1.5分;(2)具有上述ISO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为展览馆布展、展项的设计与开发及相关管理活动,每项证书,得0.5分,本项满分1.5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信息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或信息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5分)项目总体设计思路构想2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总体设计思路及构思进行评审:优:对展陈大纲的理解深刻,设计方案整体构思表达准确,设计创意及理念新颖,具有强烈的艺术风格,主题性突出,内容完整;能根据陈展要求、项目特性和展厅展示功能需求进行设计,得2分;良:对展陈大纲的理解一般,整体构思表达一般,设计思路理念可行、艺术风格一般,具备一定主题性,内容完整性一般;有但未充分根据展陈要求、展品特性和展厅展示功能需求进行设计,得1分;差:对展陈大纲的不能理解深刻,整体构思表达不准确,策划设计理念不可行、无艺术风格,没有突出主题,内容不完整;未能根据展陈要求、展品特性和展厅展示功能需求进行设计,得0.5分。空间效果8投标人能通过有效、合理的空间利用与巧妙的展陈布局相结合,平衡展示面积与展示内容,在空间上兼容并蓄、开放创新的气魄,并提供一套空间效果设计方案,包含不少于30张不同角度的三维效果图(具体空间效果图分布及出图数量见下方分布清单),根据各投标人的设计风格、形式与内容进行评审:优:设计形式与展览内容自然和谐,设计风格符合各展示主题和内容,重点突出、感官性强,空间设计有亮点,得8 分; 良:设计形式与展览内容和谐性一般,设计风格一般符合各展示主题和内容,重点不够突出、感官性一般,空间设计一般,得4 分; 差:设计形式与展览内容不协调,设计风格不符合各展示主题和内容,重点不突出、感官印象差,空间设计没有亮点,得1 分;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展示内容平面设计2投标人需提供全部大纲内容平面排版设计,要求展览内容主题明确、清晰、详细,设计具有艺术性。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平面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优:平面设计内容全面且完善,图文版面设计丰富,达到图像及文字描述对位,设计艺术性强,每一平面均得到充分表现的,得2分;良:平面设计内容全面,图文版面设计比较丰富,图像及文字描述基本对位的,设计艺术性一般,得1分;差:平面设计内容不全面,图像及文字描述不对位的,设计艺术性差得,得0.5分;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展项体验、互动技术设计方案6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总体要求,自选提供不少于2个互动展项的体验设计及互动设计方案(具体互动展项分布见下方分布清单,4个选2个):优:方案架构完整、详细、合理、亮点多、可行性强,设计资料内容详细,各项技术图纸完整;设计技术先进可靠,与展示内容完美结合;各设备配置科学合理,美观科学,注重后期维护及操作便利性,得6分;良:方案架构较完整、较合理、基本可行,设计资料内容较详细,各项技术图纸较完整;设计技术较先进可靠,与展示内容基本结合;各设备配置较科学,较美观,能体现后期维护及操作便利性,得3分;差:方案架构简单、可行行差,设计资料内容或各项技术图纸不完整;设计技术差,与展示内容关联性低;设备配置不够合理,没有体现后期维护及操作便利性,得1分;注:设计方案需包括展品效果图、展品三视图、展品结构图(图纸需清晰表达展品外形结构、尺寸大小、主要材料设备等信息),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多媒体项目方案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至少1个多媒体项目的策划方案,需包含脚本和具体内容(具体多媒体分布见下方分布清单,5个选1个),对脚本的主题、内容和结构等进行评审:优:脚本内容符合主题、内容丰富充实且配合各种资料,能否充分表达主题,逻辑结构清晰且层次性强,得2分;良:脚本内容一般符合主题、内容和资料完整性一般,能够一定程度上表达主题,逻辑结构和层次性一般,得1分;差:脚本内容不太符合主题、内容和资料提供不完整,不能表达主题思想,逻辑结构和层次性较差,得0.5分;注:不提供的,不得分。场馆智能中控系统技术方案3投标人需提供一套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场馆智能中控系统技术方案,包含中控系统的选型、参数、安装图,根据方案中系统的集成方案等是否符合招标人要求、是否达到成熟、稳定、可实施性强、便于操作等进行综合评审: 优:系统设计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实用,经济合理,管理方便,同时考虑系统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最优,得3分; 良:系统设计一般合理,技术一般先进,功能一般实用,经济一般合理,管理一般方便,同时考虑系统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一般,得2分; 差:系统设计基本不合理,技术不先进,功能不实用,经济不合理,管理不方便,同时考虑系统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基本不符合,得1分; 注:不提供方案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实施组织方案及售后服务2根据各投标人的实施组织方案进行评审:优:列出了各项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操作流程和工期安排,重难点实施技术方案、安全保护措施和技术服务措施方案完善,保障措施科学,计划安排合理,阶段性目标明确,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维护保养计划完善,售后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完备、承诺明确清晰,能提供长期稳定的便捷服务得2分;良:列出各项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操作流程和工期安排等,包括重难点实施技术方案、安全保护措施和技术服务措施方案完整性一般,保障措施科学性一般,计划安排一般合理,阶段性目标一般明确,方案可行性一般;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维护保养计划完善度一般,售后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完备度一般、承诺清晰度一般,提供的服务一般,得1分;差:未列出各项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操作流程和工期安排,包括重难点实施技术方案、安全保护措施和技术服务措施方案不完善,保障措施不科学,计划安排不合理,阶段性目标不明确,方案不可行;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维护保养计划不完善,售后服务管理各项质量指标不完备、承诺不清晰,不能提供长期稳定的便捷服务,或不提供的,得0.5分;注: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合计100
空间效果图分布、展板、场景、互动展项及多媒体视频分布清单:
1、序厅 (效果图2张)
2、第一部分 乐路艰辛 才华初绽 (效果图4张,多媒体视频1个)
3、第二部分 求学巴黎 百炼成钢 (效果图3张)
4、第三部分 回归上海 艺术报国 (效果图4张,多媒体视频1个,互动展项1个)
5、第四部分 抗战武汉 艺术救亡 (效果图5张)
6、第五部分 延安鲁艺 文思泉涌 (效果图5张,多媒体视频1个,互动展项1个)
7、第六部分 苏联之旅 魂系祖国 (效果图1张)
8、第七部分 英雄以逝 浩气长存 (效果图4张,多媒体视频2个,互动展项1个)
9、尾厅 (效果图1张,互动展项1个)
10、公共空间 (效果图1张)
注:1、上述所有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2、投标人提供的网页信息打印页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信息打印页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五(适用于加权平均法)
经济标评分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PT(元) | |||||||||||||
报价权重 | |||||||||||||
评标参考价PC(元) | |||||||||||||
偏差((PT-PC)/PC)(%) | |||||||||||||
减分(A) | |||||||||||||
得分(I=100-A) | |||||||||||||
得分排名次序 |
评委签名:
附表五(适用于区间抽取法)
经济标评分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PT(元) |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 | ||||||||||||
评标参考价PC(元) | ||||||||||||
偏差((PT-PC)/PC)(%) | ||||||||||||
减分(A) | ||||||||||||
得分(I=100-A) | ||||||||||||
得分排名次序 |
评委签名:
附表六
算术复核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 单位:元
编号 | 算术校核项目 | 修正前投标 报价A | 修正后投标 报价B | 修正率 r=|A-B|/A*100% | 经评审的最终投标报价 | 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当B≤A时,R=0 |
1 | [单位工程1] | |||||
2 | [单位工程2] | |||||
… | … | |||||
… | … | |||||
… | … | |||||
n | [单位工程n] | |||||
∑ | 投标总报价 | ∑A=A1+A2+…An;∑B=B1+B2+…Bn |
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评委签名:日期:
算术复核表
工程名称: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投标报价(A) | 算数复核后投标报价(B) | 误差率(r=|A-B|/A*100%) |
评委签名:
第三章 合同条款
注:另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附件一
(适用于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工 程 名 称 | |
投标总报价(元) | |
其中:人工费(元) | |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
投 标 总工 期 | |
工程质量标准 | |
保 修 期 限 |
附件一
(适用于技术标与经济标分别开启)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招标投标书
工 程 名 称投 标 总 工 期工程质量标准保 修 期 限工 程 名 称投 标 总 工 期工程质量标准保 修 期 限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经济标招标投标书
工 程 名 称投标总报价(元)其中:人工费(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工 程 名 称投标总报价(元)其中:人工费(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附件二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一、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投标人名称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二、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投标人名称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注:参与编制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技术负责人 | |||
3 | 设计负责人 | |||
4 | 质量负责人 | |||
5 | 装饰装修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6 | 电气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7 | 专职安全员 | |||
…… | …… | |||
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附件三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本公司授权 (身份证号: )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承诺以下事项:
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技术方案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密打包的理解;
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
3.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起二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
如由于未遵守上述承诺内容之一导致无法进行澄清的,我公司认可和接受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
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1.投标文件报价编制方式: □自行编制的,编制的负责人: (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 。□委托编制的,受委托单位 ,编制的负责人: (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受委托单位一致) 。
2.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
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 自有 □ 外包 □ 其他 □ 电脑类型 电脑所属单位 电脑所在地址 (如××市××区(县) ××街(路)××号××大厦××房)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37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见第5点“打√”标识。
(1)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3)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3、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中标后提供的施工组织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安全管理措施 | 备注 |
一、基坑支护 | ( ) | ( ) | ||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 ||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 ||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 ) | ( ) | ||
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承 诺 函
番禺博物馆:
一、本公司已详细了解了招标单位发布的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二、本公司承包意向在招标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并受此约束。如发包人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本公司同意延长。如在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本公司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如获得承包资格,本公司将承诺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及质量要求完成并移交本项目。
四、本公司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1.本公司登记信息及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2.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将按照我市有关劳务规定执行。
3.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不无故放弃承包资格。
4.本公司在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与发包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
5.本公司承诺按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第九章暂列金额实施内容进行设计深化及施工工艺、人员配置等要求完成本项目。
6.本公司认真研究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法则,充分考虑了招投标的风险,严格按发包人要求施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设计图纸有调整时,必须服从发包人要求调整,招投标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
如经查实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要点
第一节 编制要求
一、编制依据
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等要求。
3、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二、具体要求
1、“重合同,守信誉”。按本工程规定的总工期,编制出完善的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在投标承诺了工期内完成工程任务。
2、发挥技术优势,优化管理水平。安排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高素质的工人参加本项目施工,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优化施工管理,充分发挥施工单位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优势。
第二节 施工要求
一、施工机构及现场管理要求
为把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关,确保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要求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实行高效益、有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二、施工要求
本工程施工要点如下:
1、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
2、投入现代化的施工机械设备;
3、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先进的施工组织。
4、施工过程要求
A、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B、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材料订购、质量检测、配方测试,确保材料质量和供应的计划。
三、项目施工目标
1、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2、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控制工伤、轻伤事故在千分之一内。
3、工期目标。按招标文件目标工期,包括项目实体及相关资料,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
第三节 主要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的要求
一、结构施工要求
1、工程施工要求
各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均应编制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质量标准、成品保护等。
2、所有施工项目均应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后方可施工。
第四节 主要技术组织要求
一、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的各项规程,要注意落实下列各点中的技术措施。实行目标管理,明确总目标为合格。
1、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全面质量和管理小组。
2、明确并认真落实技术岗位责任制和技术交底制度。
3、落实图纸会审、定位放线、预检复核、材质验收、成品保护等有关规定。
4、制定自检,互检(交接检)末检制度。
5、对工程实行质量预控,施工程序及工艺标准施工。
6、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五节 质量、工期保证措施
一、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结构,施工从设备、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施工安装直至交付验收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落实到人。
2、严格贯彻“把关”和“积极预防”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方法。
3、本工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文明施工,整个工程实行专业性管理,提前组织培训,统一思想,熟悉操作。
4、按进度计划施工,严格技术管理,当进度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服从质量,承包任务者首先要承包质量。
5、加强质量监督检查,采取专业检查与自检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并以自检为主,坚持贯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与挂牌制度,对工程质量要求一丝不苟。
二、工期保证措施
1、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指导生产、加强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组织材料、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各阶段施工的连续性,消除窝工、停工现象。
2、各工序严格按进度计划施工,项目经理有效协调人力资源,确保施工顺利;
3、保证倒排工期,充分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4、优化网络计划管理,综合考虑机械、设备、材料的相应关系,使各工种、各工序实施紧密的交叉搭接,对每道工序制定相应的调整措施。
5、合理配置施工机械设施,提高使用效率,保证各项作业、各工种之间的高度协调,发挥最大的生产潜力,实现工期目标值。
第六节 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及劳动力计划
根据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施工情况,投入相应数量的机械设备及劳动力,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确保按期完工。
1、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优化施工进度计划,动态管理,合理组织,严格控制关键线路节点,确保工期目标。
2、采用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并配齐数量,设现场专业机修班组,定期检查、调试。
3、现场职工及劳务认真挑选,竞争上岗,确保现场施工人员的岗位技能水平及劳动数量满足工期要求。
4、根据施工进度控制统筹计划及时合理编制工程施工进度每周计划,直至落实到小时工作安排。
5、平面按划定的施工区段组织流水施工,将分为多个工作班组,分段流水协调施工。
第七节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目标:达到五无目标,即“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人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无中毒事故”。并将一般减微事故发生频率控制在3‰以下。
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 力争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工地。
安全管理小组:项目经理必须对拆卸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设工程安全负责人,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分为施工管理、安全教育、机械设备、现场维护及日常生活5大部分,各部分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将安全小组的决定落实并向各施工班组安全小组交底并监督。做到安全落实到人,专人专项,职权分明。
安全教育制度:实行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作业程序,正确严格地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对进场的工人进行摸底测试,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各专业班组认真进行技术交底,认真学习和深刻体会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安全规范。经过培训交底达到合格的职工才允许上岗操作,为安全工作顺利圆满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主持。同时在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由专职安全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带领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二、文明施工管理
为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在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地方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基础上,组织成立文明施工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从现场施工、垃圾运输到日常生活文明均设专人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并制作文明施工标志牌,放在醒目的地方提醒工人注意,共同维护一个文明的施工条件。
文明施工注意事项:
1、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在在施工封闭范围内停放;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采用苫布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有关规定,做到夜间不施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音影响。
2、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前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志,并标明管线用途,行进方向。对检查井、污水井也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工程完工后,我方将及时将施工渣土清运出场,做到不积压。
4、执行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
5、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在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的基础上,在施工临设工人宿舍、现场办公室均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做到办公生活区每幢工棚挂设4kg干粉灭火器2—6只,在每幢办公或生活工棚外各设置2~3个消防沙箱;并对工人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学习正确使用安全器材的方法,加强安全防火意识。
6、施工现场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对工人进行用火安全施工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用火安全意识。施工作业用火时,须履行用火审批手续,经施工安全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7、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并应保持畅通。施工现场道路保持两方向畅通,保证消防车辆能够及时进入事发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8、对工人进行岗前教育,施工作业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进行,不得在施工场地范围外堆放物料、机具等。
9、施工现场的工棚和临时厕所等临时设施远离临街一侧,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环卫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洁和管理,做到场区内无暴露性生活垃圾;临时厕所有专人洗涮保洁,做好清掏、消杀工作,做到无蝇蛆孳生。
10、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油漆、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注 : 除应执行本施工组织设计要点外,应参照国家等现行有关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作进一步完善。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另册。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以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参考格式) 工程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元): 分部分项工程费(元): 措施项目费(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详细列明各专业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其他项目费(元): 其中暂列金额(元): (详细列明各专业工程暂列金额) 规费(元): 税金(元): 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 列金额报价。 招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第九章 暂列金额实施内容
注:1.暂列金额实施内容、图纸、清单等详见《暂列金额附件》。
2.暂列金额实施的内容须提供一套深化设计方案供建设单位审核确定后方能施工。
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番禺博物馆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益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4月
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 穗番发改投批[2021]45号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番禺博物馆 现对 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原冼星海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105-440113-04-01-458412
二、招标单位:番禺博物馆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13302386090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平路121号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益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020-84504647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罗家富怡商业城1号楼之A0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博物馆内。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博物馆冼星海生平展厅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面积约2390平方米,主要工程包括:翻新纪念馆天花板地面等,维修升级全馆电路,更换及更新视频音响设备、全馆照明灯具和导览系统、全部展板展柜、实物展陈、新时代红色文化讲堂设计等,增加中控系统、数字展项等工程施工。暂列金额实施的内容须提供一套深化设计方案供建设单位审核确定后方能施工。(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装饰布展、陈列布展、智慧场馆、专业灯光、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及拆除工程等项目施工。承包方需按发包人要求施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设计图纸有调整时,必须服从发包人要求调整,招投标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3、招标规模:主要包括:翻新纪念馆天花板地面等,维修升级全馆电路,更换及更新视频音响设备、全馆照明灯具和导览系统、全部展板展柜、实物展陈、新时代红色文化讲堂设计等,增加中控系统、数字展项等工程施工,暂列金额实施的内容须提供一套深化设计方案供建设单位确定后方能施工。暂列金额实施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4、招标控制价为: 9265285.74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 4月 25 日至2022年 5 月 16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 4 月 25 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16 日 10 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 5 月 16 日 10 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12、适用于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番禺博物馆
异议受理电话:020-84809245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平路121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人名称):番禺博物馆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益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4 月 24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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