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公安厅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石警官 0311-8517606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封美丽、王俊涛 0311-85957500
采购预算金额:54098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机场公安局治安风险感知防范系统项目。
2.1.2建设内容:包含机场公安局治安风险感知防范系统软件及硬件部分,具体详见第五章 招标项目需求。
2.1.3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项目实施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硬件设备的到货,150个日历日内完成部署实施、软件开发工作,实现并满足本合同所约定的所有功能和性能要求,系统达到稳定运行,并通过初验后进入试运行期。
2.1.5质量标准:满足行业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7最高限价:540.98万元。
2.2招标范围:机场公安局治安风险感知防范系统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 招标项目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要求预留预算金额的3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采用分包方式进行预留,如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分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11-0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11-07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1 10:00
开标时间:2024-11-21 10: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供货时间:项目实施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硬件设备的到货,150个日历日内完成部署实施、软件开发工作,实现并满足本合同所约定的所有功能和性能要求,系统达到稳定运行,并通过初验后进入试运行期。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957500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