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华(中山)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2024年08月04日,润华(中山)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根据《润华(中山)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润华(中山)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拟建于中山市坦洲镇前进二路4号厂房之一(中心位置经纬度:东经 113°26′45.060″,北纬 22°17′56.455″),用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500 m2。主要从事生产环保塑料袋,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
本次验收的主要设备、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主要原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基本符合环评批复中(坦)环建表(2024)0010号中所确定的范围,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原辅材料及验收设备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2月,建设单位委托广东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润华(中山)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3月8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以中(坦)环建表〔2024〕0010号予以审批。项目于2024年06月1日开工建设,2024年6月10日竣工,调试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9月9日。企业于2024年07月1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91442000MA7FX9L44G001W。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0%。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属于项目整体验收,基本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坦)环建表(2024)0010号》要求进行建设并配套相关治理设施,本期验收原辅材料及设备如下:
项目原辅材料及年耗量
名称 | 物态 | 年用量 | 最大年 储存量 | 包装方式 | 所在工序 | 是否属于环境风险物质 | 临界量 (t) |
PE塑料粒 | 颗粒状 | 300 t | 10 t | 50 kg/袋 | 吹膜 | 否 | / |
PP塑料粒 | 颗粒状 | 100 t | 5 t | 50 kg/袋 | 否 | / | |
色母粒 | 颗粒状 | 0.1 t | 0.05 t | 25 kg/袋 | 否 | / | |
水性油墨 | 液态 | 0.62 t | 0.1 t | 4 kg/罐 | 印膜 | 否 | / |
凹印版辊 | 固态 | 6 根 | 6 根 | / | 否 | / | |
包装纸箱 | 固态 | 15 t | 2 t | / | 包装 | 否 | / |
机油 | 液态 | 0.1 t | 0.01 t | 10 kg/瓶 | 设备维护 | 是 | 2500 |
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所在工序 |
1 | 吹膜机 | 祥泽 45 | 1台 | 吹膜 |
2 | 吹膜机 | 兴业 45 | 1台 | |
3 | 吹膜机 | 兴业 50 | 2台 | |
4 | 吹膜机 | 兴业 70 | 1台 | |
5 | 流延拉伸机 | 鑫晖达 | 2台 | |
6 | 印膜机 | WS804 | 3台 | 印膜 |
7 | 封切机 | KP-03 | 6台 | 封切 |
8 | 拌料机 | W328 | 5台 | 拌料 |
9 | 破碎机 | KK-20 | 1台 | 破碎 |
10 | 空压机 | / | 1台 | 辅助生产 |
11 | 冷却塔 | 40T | 2台 | 设备散热 |
二、工程变动情况
基本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51.2吨/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坦洲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吹膜、印膜工序废气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总VOC和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封切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项目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吹膜机、流延拉伸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噪声值约75~90 dB(A),车辆出入、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产生的噪声约65~75 dB(A)。项目通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定期设备维护等减少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吨/年,分类收集,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工业废物:少量废次品产生量为0.61t/a;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PE塑料粒、PP塑料粒、色母粒)产生量为0.9604t/a,交由广东泰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物产生量为0.01t/a;含油和油墨的废抹布产生量为0.022 t/a;废油墨包装物产生量约0.062 t/a;废凹印版辊产生量为0.12t/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016t/a。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后交由恩平市新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润华(中山)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广东万纳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至12日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制《润华(中山)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塑料袋400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表》显示结果如下: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较严者;总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Ⅱ时段凹版印刷排气筒总 VOCs 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的较严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总 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敏感点TVOC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1要求;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表4-239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要求。
(三)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敏感点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要求。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和运营管理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五)总量
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总量为0.0852吨/年,符合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不大于0.0906吨/年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已按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在项目正常运行、工况稳定的条件下,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达到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验收执行标准,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做好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本次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后若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批复所列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则其适用范围执行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设单位:润华(中山)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前进二路 4 号厂房之一
联系人:王义强
电话:1371564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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