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9万元
招标联系人邓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1/02/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加快构建四川省医疗保障标准化体系,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创新发展,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拟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对医疗服务项目、中药饮片、医保耗材国家版编码与省版编码开展分析归类和对标映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医疗服务项目、中药饮片、医保耗材国省编码对标项目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和《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1号)要求,我省自2019年12月起开展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工作。统一的全省编码映射标准,准确的医疗服务项目、中药饮片、医保耗材国家版与省版编码的分析归类和对标映射,是数据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四川省医疗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基础。
  (二)建设目标:将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医疗服务项目、中药饮片、医保耗材国家编码与现行省码开展比对映射,形成全省统一的编码映射关系,为后续开展数据治理、双码测试、数据标化等工作提供指导性标准。
  (三)项目内容: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药品(中药饮片部分)、医保耗材编码与现行省码的分析归类和对标映射工作,开展医保疾病诊断及手术操作编码应用的相关指导。
  四、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格材料(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书面投标人承诺书)。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书面投标人承诺书)。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打印信息,并加盖公司鲜章)。
  5.需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内部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及利润情况);投标人注册时间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6.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9.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实施能力。(提供承诺函)
  五、详细要求
  (一)服务内容:
  在全面了解国家医疗保障局和我省现有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基础上,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完成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药品(中药饮片部分)、医保耗材编码与现行省码的分析归类和对标映射,并通过专家的评估验收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对我省贯标相关工作的验收;开展医保疾病诊断及手术操作编码应用的相关培训指导。
  (二)时间要求
  编码的分析归类和对标映射以及培训工作要求在2021年3月10日之前完成。
  (三)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内容理解、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人员管理方案、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
  (四)服务要求
  1.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投标人需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需对分析归类和对标映射过程中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质疑进行答复;
  (2)成果下发后,投标人需继续做好编码映射比对问题的处置;
  (3)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的相关验收后,提供为期1年的售后服务;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3.培训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培训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范围:省医疗保障局、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局各直属单位负责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工作的相关人员。
  (2)培训规模:省医疗保障局、省局各直属单位相关人员约10人,各市(州)2-3人,共计约80人。
  (3)培训时间:3月10日以前完成。
  (4)培训内容:医疗服务项目编码、中药饮片编码及医用耗材编码分类对标;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应用;常见问题解答。
  (5)培训保障:投标人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人员作为培训讲师开展培训并协调落实培训会场及培训相关设备等。若因疫情等原因无法进行现场培训,可通过网络会议形式进行培训。
  4.服务团队要求。项目服务团队不少于10人,其中驻场人员不少于4人。(实质性要求)
  5.投标人需自行承担组织专家开展相关论证及评估的费用。(实质性要求)
  6.投标人需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相关要求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同时配合完成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的贯标项目验收等。(实质性要求)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工期要求:
  自签订服务合同起至项目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四川省贯标工作的相关指标验收为止。
  2.服务地点:
  四川医疗保障局指定地点。
  六、项目验收(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应书面承诺遵循验收要求,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省级专家团队对编码比对映射成果的评估,并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贯标工作组相关指标验收。
  七、其他
  (一)保密要求(实质性要求)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具有保密义务,需签订保密协议。除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需提供保密承诺书)
  (二)支付条款
  1.合同签订且收到等额商业发票之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国家医疗保障局验收通过之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商业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
  3.售后服务完成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商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三)付款方式要求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服务评价标准
  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工作任务;对码映射符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对码映射验收标准,并具备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执行的可操作性。
  (五)违约责任:
  甲方: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乙方:投标人
  1.如果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拒付合同款项,同时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障甲方数据传输的安全保密性。若确因乙方原因产生数据泄密,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剩余款项中直接扣除。如未支付的合同剩余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上述费用和损失,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支付不足部分款项。
  (六)本项目预算价29.9万元,最高限价29.9万元。
  (七)经费来源:医银合作项目资金。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2日(北京时间)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上下载,并于2月22日18:00前将报名表(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2968522057@qq.com。
  (九)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共计叁份,均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十)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2021年2月23日8:30-9:00之间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医疗保障局4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内送达竞争性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一)竞争性磋商时间:2021年2月23日9:00。
  (十二)竞争性磋商地点: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医疗保障局。
  (十三)竞争性磋商流程:
  1.投标人将资质材料现场交给专家组进行资质审查,未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后续磋商。
  2.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项目介绍顺序。
  3.投标人将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交给专家组,进行现场拆封。
  4.投标人就开展项目进行PPT演示和介绍。
  5.投标人接受专家提问(结束后投标人退场)。
  6.专家组根据各投标人标书制作及项目介绍情况,参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详见附件“评分细则”。
  (十四)评审方法:本次招标以综合评分法对各个项目的投标人依次作出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在澄清、调查核实、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选取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竞争性磋商结果择日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28-86523529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医疗保障局
  八、相关要求
  所有实质性要求,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要求的,应提供承诺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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