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合新高铁五河站站前片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BB2023WHGCZ1001
金额
42831.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2023whgcz1001
预算金额42831.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碧群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波147551399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合新高铁五河站站前片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B2023WHGCZ1001
招标人: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地点:蚌埠市五河县合新高铁五河站东侧
实施时间:2023年10月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站前广场及附属建筑、城南汽车站、旅游集散中心,广场北地块商业楼(城南汽车站北侧)、广场南地块商业楼,站前大道(龙潭湖大沟-惠民路),广场南地块酒店及办公,进站匝道、广场两侧道路、匝道下商业、出租车蓄车场、网约车停车场、生态社会车停车场、大巴车停车场、物流中心等及配套附属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勘察设计:该项目作为五河高铁站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专项设计(含预可、工可、环评、社稳、洪评、人防、消防、水保、地震、节能、交通影响、绿建等所有专项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装配式设计、钢结构设计、深基坑支护设计、其他危大工程设计等)、配套道排设计、消防设计及审查、装修设计、信息智能化设计、站前广场设计、安检车间及施工图审查等全过程设计服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工程咨询服务,满足项目报批需要。投标人应根据一级汽车客运站建设标准设计所有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做好与高铁站规划设计的充分合理衔接,保持与高铁站整体规划、交通组织、设计风格等方面协调一致。因本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与在建合新高铁相关联,设计及施工应考虑对在建高铁工程的影响,保证铁路建设及运营安全稳定,满足铁路相关部门要求,并保证设计及施工通过铁路相关部门审核及验收。其中站前大道(龙潭湖大沟-惠民路)不含勘察、设计。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总承包施工、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期维修、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项目范围:合新高铁五河站站前片区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270.3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及附属建筑、城南汽车站、旅游集散中心,广场北地块商业楼(城南汽车站北侧)、广场南地块商业楼,站前大道(龙潭湖大沟-惠民路),广场南地块酒店及办公,进站匝道、广场两侧道路、匝道下商业、出租车蓄车场、网约车停车场、生态社会车停车场、大巴车停车场、物流中心等及配套附属。
项目规模:合新高铁五河站站前片区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270.3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5.45万平方米。
投资概算:42831.2万元
施工工程费控制价:42181.2万元,勘察费控制价:50万元,设计费控制价:600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批准文号:五发改投资〔2023〕121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本次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以下①、②和③三种资质:
①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
③铁道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业绩要求:
1)设计: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1)须同时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等关键评审要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牵头方满足。
2)施工: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满足。
2.2 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设计经理)资格、业绩:同设计经理;
1)设计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拟委任的设计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②须提供注册证书。
2)设计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的设计经理作为设计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设计经理或设计负责人等关键评审要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经理资格、业绩:
1)施工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经理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②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限内,并有注册人员手写签名;③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施工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施工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施工经理。
3)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施工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资质、业绩: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业绩不作要求。
2.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4家,其中承担勘察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9月22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22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9时00分
4.3 开标地点: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一)(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BB2023WHGCZ100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
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五河县头铺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联系人:张碧群
电话:0552-502008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青年路华芳国际假日花园10号楼102-202号
联系人:叶波
电话:14755139957
邮箱:1441260304@qq.com(邮件不得署名)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uhe.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9 异议受理
9.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张碧群 ;联系方式(电话):0552-5020082。
项目名称:合新高铁五河站站前片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B2023WHGCZ1001
招标人: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地点:蚌埠市五河县合新高铁五河站东侧
实施时间:2023年10月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站前广场及附属建筑、城南汽车站、旅游集散中心,广场北地块商业楼(城南汽车站北侧)、广场南地块商业楼,站前大道(龙潭湖大沟-惠民路),广场南地块酒店及办公,进站匝道、广场两侧道路、匝道下商业、出租车蓄车场、网约车停车场、生态社会车停车场、大巴车停车场、物流中心等及配套附属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勘察设计:该项目作为五河高铁站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专项设计(含预可、工可、环评、社稳、洪评、人防、消防、水保、地震、节能、交通影响、绿建等所有专项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装配式设计、钢结构设计、深基坑支护设计、其他危大工程设计等)、配套道排设计、消防设计及审查、装修设计、信息智能化设计、站前广场设计、安检车间及施工图审查等全过程设计服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工程咨询服务,满足项目报批需要。投标人应根据一级汽车客运站建设标准设计所有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做好与高铁站规划设计的充分合理衔接,保持与高铁站整体规划、交通组织、设计风格等方面协调一致。因本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与在建合新高铁相关联,设计及施工应考虑对在建高铁工程的影响,保证铁路建设及运营安全稳定,满足铁路相关部门要求,并保证设计及施工通过铁路相关部门审核及验收。其中站前大道(龙潭湖大沟-惠民路)不含勘察、设计。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总承包施工、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期维修、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项目范围:合新高铁五河站站前片区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270.3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及附属建筑、城南汽车站、旅游集散中心,广场北地块商业楼(城南汽车站北侧)、广场南地块商业楼,站前大道(龙潭湖大沟-惠民路),广场南地块酒店及办公,进站匝道、广场两侧道路、匝道下商业、出租车蓄车场、网约车停车场、生态社会车停车场、大巴车停车场、物流中心等及配套附属。
项目规模:合新高铁五河站站前片区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270.3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5.45万平方米。
投资概算:42831.2万元
施工工程费控制价:42181.2万元,勘察费控制价:50万元,设计费控制价:600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批准文号:五发改投资〔2023〕121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本次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以下①、②和③三种资质:
①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
③铁道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业绩要求:
1)设计: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1)须同时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等关键评审要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牵头方满足。
2)施工: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满足。
2.2 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设计经理)资格、业绩:同设计经理;
1)设计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拟委任的设计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②须提供注册证书。
2)设计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的设计经理作为设计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设计经理或设计负责人等关键评审要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经理资格、业绩:
1)施工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经理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②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限内,并有注册人员手写签名;③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施工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施工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施工经理。
3)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施工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资质、业绩: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业绩不作要求。
2.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4家,其中承担勘察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9月22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22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9时00分
4.3 开标地点: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一)(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BB2023WHGCZ100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
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五河县头铺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联系人:张碧群
电话:0552-502008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青年路华芳国际假日花园10号楼102-202号
联系人:叶波
电话:14755139957
邮箱:1441260304@qq.com(邮件不得署名)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uhe.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9 异议受理
9.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张碧群 ;联系方式(电话):0552-50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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