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媚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川藏引入2标项目减水剂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第一章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川藏引入2标项目减水剂采购
谈判邀请书
谈判编号:ZTEJCZYR-1(竞)-001(二次)
1.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内容
1.1采购条件: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1.3谈判采购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报价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谈判文件的发放及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3.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报价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
3.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 1116日 9时起至 2023 11199。潜在报价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报价包件、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请将报价包件、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扫描件发至承办人联系电子邮箱565101438@qq.com。本次采购完成后,退谈判保证金需将返款信息、开户许可证和汇款单凭证同时发送至邮箱565101438@qq.com
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二,售后不退。报价人必须从报价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报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3.4谈判文件响应要求:
(1)线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23日9时前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格式及要求完全遵照第六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本次采购只接收中铁鲁班上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时须为签字盖章的pdf版,若电子版投标文件无签字盖章均不接收。
(3)在中铁鲁班网上统一以含税价进行报价,若网上报价为不含税以标书报价为准。
(4)本次开标为线上开标,请投标人按时进入中铁鲁班网开标大厅,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进行线上谈判。
4.资格审查
4.1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4.2各响应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慎重编制填报《首次谈判报价函》,首次谈判报价开启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取报价前八名进入第二轮谈判并进行现场适配。
4.3对供应商递交但未进行资格审查及审查未通过的资格审查文件,采购人均不予退还。
5.通知谈判,本次投标文件评审采取资格后审,且有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原则上推荐为该包件第一成交候选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书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长福街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媚,18682737364
蒲志鹏,180 6497 3924
邮箱:565101438@qq.com

账号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11010192200921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附件一:项目概况
附件二: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报价保证金、报价人资格要求
附件三:需求明细表
附件四:技术规格书


2023 1114



附件一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全称

项目概况(详细)

项目通讯地址

所属单位

1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2标工程指挥部二工区

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天府至朝阳湖段TCZQ-2标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境内,自跨成昆铁路特大桥引出,向西南依次上跨货运外绕线、岷江,后上跨成贵铁路设新津南高架站(与既有成贵铁路新津南站共用站房),之后线路向西先后上跨既有成雅高速公路、在建成乐高速复线、蒲江河,标段起讫里程为D1K29+734.612~DK58+533.482,正线线路长度28.949km。普兴上行联络线SLDK0+000~SLDK4+366.489,长度的4.366km;普兴下行联络线XLDK0+000~XLDK4+489.642,长度4.490km;昆明方向联络线,里程范围KMDK0+000~KMDK1+412.549,长度1.413km。我部承担箱梁制运架及桥面系施工;正线里程D1K29+735~D1K38+200、普兴上行联络线特大桥、普兴下行联络线特大桥、昆明方向货车联络线特大桥范围内简支箱梁的预制架设;箱梁制运架305孔,其中32m单线箱梁186孔,24m单线箱梁12孔,32m双线箱梁101孔,24m双线箱梁6孔;桥面系施工11335.62米。

成都市新津区清凉社区新津制梁场(联系人:蒲志鹏 ;联系电话:180 6497 3924)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谈判保证金、报价人资格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暂定数量

项目名称

包件售价(元)

谈判保证金(万元)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1

减水剂

JSJ-01


442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2标工程指挥部二工区

-

1

1,174,394.00


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
2.生产能力要求:须具有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年产量 1万吨以上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应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物资的业绩证明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对应合同协议书)。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具有取得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需提供CRCC认证证书。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货物需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9.本次采购厂家须通过现场适配合格。


附件三
需求明细表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谈判编号:ZTEJCZYR-1(竞)-001(二次)包件号:JSJ-01

工程项目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定货要求

质量标准
技术要求

采购
数量

计量
单位

送货详细地址

交货期

备注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2标工程指挥部二工区

减水剂

聚羧酸(制梁)

成品
验收合格

详见技术规格书;减水剂约定掺量为1%以内

442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清凉社区白刀山新津制梁场(联系人: 蒲志鹏180 6497 3924)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结束

落地交货,配合比计量+过磅复核

小计





442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报价以生产每方混凝土量消耗减水剂计算,以实际混凝土生产方量结算减水剂用量。减水剂配合比C50梁体4.8kg/方,C40桥面系4.2kg/方,C30临建3.76kg/方,C20临建3.4kg/方。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在第9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60%的价款,一年内支付95%,剩余5%的质保金在合同封闭后质保期满6个月无息支付。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资源税在内的一切税费。
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
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




附件四:
减水剂技术规格书
1、使用品种
混凝土外加剂采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2、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质量标准
(1)减水剂生产企业应通过铁路CRCC认证并获得产品认证证书,其性能应符合Q/CR9207-2017《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TB10424-2018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和TB/T 3043-201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规定的产品。
(2)减水剂品种及掺量由试验确定(掺量为:1%),不得掺入氯盐类外加剂。采用高性能减水剂,其性能与现场使用水泥具有良好的相容性。
(3)减水剂的选择和使用符合GB50119-201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的规定;外加剂质量检验符合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GB/T8077-2012《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JG/T223-2007《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和TB/T 3043-201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的规定。
(4)减水剂采用减水率高、坍落度损失小、适量引气、能明显提高混凝土耐久性且质量稳定的产品。外加剂与水泥之间应有良好的相容性,试验方法按GB50119-201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规定执行。外加剂的性能应满足表2.4.2中的要求。
表2.4.2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性能规定

序号

项 目

减水剂(标准型)

备 注

1

减水率(%)

≥25


2

含气量(%)

3.0~6.0


3

常压泌水率比(%)

≤20


4

压力泌水率比(%)

≤90

用于配置泵送混凝土时

5

甲醛含量(%)

≤0.05

按折固含量计

6

硫酸钠含量(%)

≤5.0

按折固含量计

7

C1含量(%)

≤0.6

按折固含量计

8

碱含量(%)

≤10

按折固含量计

坍落度1h变化量,mm

≤80

用于配置泵送混凝土时

9

凝结时间差(min)

-90~+120


10

抗压强度比(%)

1d

≥170


3d

≥160


7d

≥150


28d

≥140


11

收缩率比(%)

≤110


12

PH值

厂控指标±1范围内

应在生产厂控制范围内

13

密度

D>1.1时,应控制在D±0.03
D≤1.1时,应控制在D±0.02


14

含固量

0.95s~1.05s

S>25%时

15

水泥净浆流动度

不应小于生产厂控制值的95%


16

含水率/%

W>5%时,应控制在0.90W~1.10W;


W≤5%时,应控制在0.80W~1.20W


注:1.检验减水率、含气量、泌水率比、抗压强度比、凝结时间差、收缩率比时,混凝土坍落度宜为80mm±10 mm。
2.抽检试验用水泥宜为工程用水泥。
3.生产厂应在相关的技术资料中明示产品匀质性指标的控制值;
4.对相同和不同批次之间的勾质性和等效性的其他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5.表中的S、w和D分别为含固量、含水率和密度的生产厂控制值。
3、验收规则
(1)减水剂每批不大于50t同厂家、同品种、同编号的产品进行常规检验,当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产品达6个月及出厂日期达6个月者进行型式检验。
(2)常规检验项目:减水率、泌水率比、压力泌水率比、含气量、抗压强度比等指标,每项指标合格后,方可验收。
(3)型式检验项目:减水率、塌落度1h经时变化量、泌水率比、压力泌水率比、含气量、抗压强度比、收缩率比、硫酸钠含量、C1含量、碱含量、凝结时间差、甲醛含量等指标,每项指标合格后,方可验收。
(4)生产厂家随货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及型号、出厂日期、依据标准、生产批号及推荐掺量、碱含量、氯离子含量及运输影像证明资料等。质量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时,禁止验收。
4、运输及存用规则
(1)包装:液体外加剂采用塑料桶包装;包装净质量误差不超过1%;所有包装容器上均在明显位置注明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及类型、代号、执行标准、商标、净质量或体积、生产厂名及有效期,生产日期和产品批号在产品合格证上予以说明。
(2)退货:在规定的存放条件和有效期内,若经复验发现性能技术指标与本细则规定不符时,则予以退回或更换。净质量和体积误差超过1%时,可以要求退货或补足,其中液体外加剂可取30桶(其它包装形式由双方协商),称量取平均值计算。凡无出厂文件或出厂技术文件不全,以及发现实物质量与出厂技术文件不符合,可退货。
(3)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得受潮、混入杂物,同时防止环境污染,储存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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