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示,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时限内联系我们,以书面或PDF格式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向我们提出参与意向、主要技术能力、报价等。我单位将依据本次接收的信息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方案,本次所有接收的信息不做统一回复。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信号解调处理设备采购
二、项目概况:采购信号解调处理设备5套。
三、初步技术参数:见附件1。
四、公示时限: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18099123305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