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隆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 2024年9月21日-2024年11月30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二、付款方式:项目资金分两期转账支付。第一期资金,在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后兑付,额度为中标总金额的60%;第二期资金,在完成项目验收后兑付,额度为中标总金额的40%。
三、实施内容
1.采购预算:43万
2.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兴隆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
采购需求:
(一)培育全区高素质农民100名。按照《盘锦市兴隆台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兴农发(2024)52号要求,培训任务如下:
1、经营管理型100人。围绕水稻种植、稻蟹综合种养、设施农业等方面,实施分种类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紧扣农时,开展作物生产全过程全周期培训,突出良种选育、关键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耕地保护、农药减量增效、科学使用化肥、节水灌溉等内容,确保粮油作物安全。计划分为三个班次.
(1)、粮油作物种植一班40人。
(2)、粮油作物种植二班40人。
(3)、设施农业提升班20人。
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训教学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案例观摩、跨区域交流等多种方式,其中,每班不少于120学时,线上培训学时不超过总学时数的30%;加大“走出去”培育力度,学习外省市先进典型和模式,提升培训质效。培训机构要为每位培训学员配备符合培训主题的学习教材,优选省部级推荐教材,并加强培训教材意识形态审查。培训机构应具备可容纳150人集中教学、统一食宿的培训设施、设备、场所,具有完善的后勤组织管理保障体系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能力。具备组织赴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优秀新型经营主体等优质实训基地开展实训考察的能力和条件。具有专业培训团队,能够主动接受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的组织、检查和指导,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学习、线上评价、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整理及工作总结等培育等培育任务,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线上评价覆盖率100%、学员满意度90%以上,培育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应具备规范使用培育补助资金能力。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2.培训模块要求
盘锦市兴隆台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模块要求
培训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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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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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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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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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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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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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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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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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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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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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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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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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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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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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民综合素养提升班。以村为单位,在全区选择3个村,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培训时长1天。培训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普及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举办培训的镇村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具体培训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四、检查验收
完成培训任务后,要按照区农业农村局要求,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培训档案并及时归档。11月底,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日常考核情况组织验收小组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拨付资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