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荣昌区盘龙镇五朋子路水泥路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3〕8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施工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竞选人参与竞争性比选。
2.1项目名称:荣昌区盘龙镇五朋子路水泥路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盘龙镇昌州村12社。
2.3工程规模:硬化长3.2公里道路,路面结构为18cm厚的C30混凝土路面+4cm厚碎石调平层,车行道宽度4.5米。起于盘江公路昌州村12社陈代国岔路口,止于昌州村12社吊楼子水库溢洪道;技术等级标准按照农村公路四级建设。
2.4比选范围:本次比选活动所提供的荣昌区盘龙镇五朋子路水泥路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比选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投资:约220万元。
2.6工 期:180日历天。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1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 2023 年 2 月 9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下载本比选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补遗、比选控制价等竞选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竞选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竞选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选人自负。
5.1竞选截止和开标时间:2023 年 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竞选文件递交时间:2023 年 2 月 15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
5.2竞选和开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竞选文件,应当拒收。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上发布。
比选人: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盘周街104号
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 13996118093
比选代理机构: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103号中渝香奈公馆6幢25楼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17783022646
传 真: 023-46734600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昌州支行
银行账号:311717010400130010000000010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 2 月 9 日
限价.xlsx 限价.xlsx
比选文件—荣昌区盘龙镇五朋子路水泥路建设工程(定稿).doc 比选文件—荣昌区盘龙镇五朋子路水泥路建设工程(定稿).doc
工程量清单与预算 | 工程量清单与预算 | 工程量清单与预算 | 工程量清单与预算 | 工程量清单与预算 | 工程量清单与预算 | 工程量清单与预算 |
荣昌区盘龙镇五朋子路水泥路建设工程 | 荣昌区盘龙镇五朋子路水泥路建设工程 | 荣昌区盘龙镇五朋子路水泥路建设工程 | 荣昌区盘龙镇五朋子路水泥路建设工程 | 荣昌区盘龙镇五朋子路水泥路建设工程 | 荣昌区盘龙镇五朋子路水泥路建设工程 | 荣昌区盘龙镇五朋子路水泥路建设工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路基挖土石方 | m3 | 2650 | 8.7 | 土石比例、挖运综合考虑,除草等 | |
2 | 路基填筑土石方 | m3 | 240 | 5.37 | 土石综合考虑、整平、碾压 | |
3 | 借土填方 | m3 | 2160 | 13.93 | 借土填料运距综合、借土填料按设计要求、整平、碾压 | |
4 | 土水沟 | m | 3840 | 6.73 | 开挖土质边沟 | |
5 | C20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 m3 | 100 | 353.8 | 模板安拆、浇筑、养护;C20商品砼 | |
6 | 泥结碎石调平层4cm | m2 | 10160 | 8.85 | 摊铺调平、碾压 | |
7 | 手摆片石补强20cm | m2 | 10160 | 31.07 | 手摆片石20cm,崁缝、碾压 | |
8 | 180mm厚C30水泥混凝土 | m2 | 15920 | 97.07 | 商混、混凝土浇筑、养护(模板制作、安装、拆除) | |
9 | 300mm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 m | 100 | 157.51 | 成品DN300钢筋砼管安装、垫层,含挖沟槽土石方、管涵、进口跌井、出口八字墙 | |
10 | 500mm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 m | 60 | 306.33 | 成品DN500钢筋砼管安装、垫层、八字墙及挖沟槽土石方、管涵、进口跌井、出口八字墙 | |
11 | 波形钢板护栏4E | m | 300 | 163.06 | 含立柱安装、波形防撞板、反光膜等 | |
12 | 单柱式交通标志 | 个 | 23 | 554.57 | 含基础、标杆、标牌 | |
13 | 安全生产费 | 项 | 1 | 32436 | 32436 | 暂定金额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
工程量清单说明: | 工程量清单说明: | 工程量清单说明: | 工程量清单说明: | 工程量清单说明: | 工程量清单说明: | 工程量清单说明: |
1、路基挖方为土石方综合价,包括挖、装、运等工序,地勘资料仅作参考,请实地详细查看并组价,业主不会为此更改设计文件中土石方比例。 | 1、路基挖方为土石方综合价,包括挖、装、运等工序,地勘资料仅作参考,请实地详细查看并组价,业主不会为此更改设计文件中土石方比例。 | 1、路基挖方为土石方综合价,包括挖、装、运等工序,地勘资料仅作参考,请实地详细查看并组价,业主不会为此更改设计文件中土石方比例。 | 1、路基挖方为土石方综合价,包括挖、装、运等工序,地勘资料仅作参考,请实地详细查看并组价,业主不会为此更改设计文件中土石方比例。 | 1、路基挖方为土石方综合价,包括挖、装、运等工序,地勘资料仅作参考,请实地详细查看并组价,业主不会为此更改设计文件中土石方比例。 | 1、路基挖方为土石方综合价,包括挖、装、运等工序,地勘资料仅作参考,请实地详细查看并组价,业主不会为此更改设计文件中土石方比例。 | 1、路基挖方为土石方综合价,包括挖、装、运等工序,地勘资料仅作参考,请实地详细查看并组价,业主不会为此更改设计文件中土石方比例。 |
2、挖、填方报价中均含伐树、挖根,除草、清除表土等相应工序,软基处理均按挖淤换填合理填料处理报价,如需采取其他手段必须经业主认可后方可执行。 | 2、挖、填方报价中均含伐树、挖根,除草、清除表土等相应工序,软基处理均按挖淤换填合理填料处理报价,如需采取其他手段必须经业主认可后方可执行。 | 2、挖、填方报价中均含伐树、挖根,除草、清除表土等相应工序,软基处理均按挖淤换填合理填料处理报价,如需采取其他手段必须经业主认可后方可执行。 | 2、挖、填方报价中均含伐树、挖根,除草、清除表土等相应工序,软基处理均按挖淤换填合理填料处理报价,如需采取其他手段必须经业主认可后方可执行。 | 2、挖、填方报价中均含伐树、挖根,除草、清除表土等相应工序,软基处理均按挖淤换填合理填料处理报价,如需采取其他手段必须经业主认可后方可执行。 | 2、挖、填方报价中均含伐树、挖根,除草、清除表土等相应工序,软基处理均按挖淤换填合理填料处理报价,如需采取其他手段必须经业主认可后方可执行。 | 2、挖、填方报价中均含伐树、挖根,除草、清除表土等相应工序,软基处理均按挖淤换填合理填料处理报价,如需采取其他手段必须经业主认可后方可执行。 |
3、本清单工程量中部分工程量包括所在标段平面交叉的工程量和所在标段平曲线上路面加宽面积的工程量。 | 3、本清单工程量中部分工程量包括所在标段平面交叉的工程量和所在标段平曲线上路面加宽面积的工程量。 | 3、本清单工程量中部分工程量包括所在标段平面交叉的工程量和所在标段平曲线上路面加宽面积的工程量。 | 3、本清单工程量中部分工程量包括所在标段平面交叉的工程量和所在标段平曲线上路面加宽面积的工程量。 | 3、本清单工程量中部分工程量包括所在标段平面交叉的工程量和所在标段平曲线上路面加宽面积的工程量。 | 3、本清单工程量中部分工程量包括所在标段平面交叉的工程量和所在标段平曲线上路面加宽面积的工程量。 | 3、本清单工程量中部分工程量包括所在标段平面交叉的工程量和所在标段平曲线上路面加宽面积的工程量。 |
4、本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据实收方。 | 4、本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据实收方。 | 4、本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据实收方。 | 4、本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据实收方。 | 4、本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据实收方。 | 4、本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据实收方。 | 4、本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据实收方。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比选人 | 比选人: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人民政府地址: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盘周街104号联系人:叶老师电话:023-46511478传真:023-46751006 |
1.1.3 | 比选代理机构 | 比选代理机构: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103号中渝香奈公馆6幢25楼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7783022646传真:023-46734600 |
1.1.4 | 工程名称 | 荣昌区盘龙镇五朋子路水泥路建设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盘龙镇昌州村12社 |
1.2.1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3.1 | 比选范围 | 本次比选活动所提供的荣昌区盘龙镇五朋子路水泥路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比选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1.3.2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1.4.1 | 竞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工程施工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竞选人须按照渝交路〔2022〕18号文要求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未进行信息录入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选,并且竞选人需提供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首页的从业单位名录(提供网页屏幕打印资料)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复印件。2.财务要求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竞选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竞选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交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竞选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4.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竞选人单位注册)。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 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复印件及竞选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5.技术负责人资格: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竞选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6.其他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或质量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档案员(或资料员)不少于1人。其他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档案员(或资料员)、安全员应提供有效上岗证书或电子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应提供执业证书;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且一人一岗。并提供竞选人为其他管理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7.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竞选人本单位人员。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竞选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竞选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竞选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八章竞选文件格式)。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竞选人提供的资料(如业绩截图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竞选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和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1 月的连续养老保险。提供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选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竞选人自行踏勘(竞选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
1.10.1 | 竞选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竞选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3年 2 月 12 日12:00前; |
1.10.3 | 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3年 2 月 13 日17:00前;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2.1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
2.2.1 | 竞选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 竞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清单工程量等应在2023年2 月12 日12:00前通过传真匿名通知。 传 真:023-46734600 |
2.2.2 | 竞选截止时间 | 2023年 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2.2.3 | 竞选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澄清的时间 | 不采用 |
2.3.2 | 竞选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修改的时间 | 不采用 |
3.1.1 | 构成竞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补遗及最高限价通知等。 |
3.2 | 竞选报价 | 1.竞选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竞选人的竞选报价应是本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竞选报价,并以竞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该报价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所有项目、工程数量,以及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检验试验、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规费、安全生产费、施工用水、用电、搭设费和使用费、临时用地租金、各种税金、相应的施工措施费,以及本比选文书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同时建设合同工期内物价涨落的风险已含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综合单价内,除指明的暂定价格材料、设备外,均不再调整材料、设备的价格。2.竞选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竞选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竞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3.计价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2018清单计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公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发布重庆市公路工程补充性造价依据(2019-1)的通知(渝交路〔2019〕29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等相关文件编制。人工费按101元/工日计列。材料及机械台班单价各投标按现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4.安全生产费用根据2018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确定的费率单独计取,在投标报价中为暂定金额,结算时按实结算。5.工程项目内容以比选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6.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清单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暂列及暂定金额、暂估价、清单填报顺序等,竞选人不得修改。7、本项目质量检测按照渝建〔2015〕420号文件执行,检测费由比选人支付,同一结构层从第三次起检测费由竞选人支付。8.本工程所有取土场和弃土场的相关临时用地费用由竞选人承担。竞选人须负责取土场和弃土场的复耕以及其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9. 本工程所有取土和弃土的运费均包含在相关子目之中,结算时不予调整。10、本工程混凝土供应可选择以下方式:(一)购买使用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资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二)经审批建立项目临时搅拌站,且混凝土质量标准不低于同型号的商砼。11.本工程比选将对竞选总价和各清单子项综合单价均设置最高限价,竞选人的竞选报价不得超过竞选总价和各清单子项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本工程竞选总价最高限价为2194837.31元,(大写:贰佰壹拾玖万肆仟捌佰叁拾柒元叁角壹分),其中含暂定安全生产费为32436.00元(大写金额:叁万贰仟肆佰叁拾陆元整),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竞选人的竞选总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12.其他说明:(1)竞选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上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2)为了不受停电影响延误工期,竞选人中选后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费用自理,电费价差不作调整。竞选人自行负责水、电的(由接口点至各施工区域)接入,接入所有费用及相关用水用电等费用由竞选人承担,综合考虑在竞选报价中,不单列。中选后,该费用不另行支付。竞选人中选后应自行准备抽水设备和蓄水池,并考虑水压不足的加压措施,并将费用综合考虑在竞选报价中,不单列,一旦中选,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由于水压不足引起的相关索赔费用。(3)竞选人应为比选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办公用房。 (4)施工配合费由各竞选人自行测算计入本次竞选报价内,中选后不再计取。(5)比选人提供300mm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0M,结算时扣除工程款;超出部分由中选人负责,结算时据实结算。(6)中选人自愿在荣昌成立独立核算的全资分公司或独立核算的荣昌项目部。 |
3.3.1 | 竞选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竞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竞选保证金 | 一、竞选保证金缴纳1、竞选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在竞选截止时间前根据比选公告中指定的缴纳竞选保证金专户信息将竞选保证金从竞选人的基本帐户直接划转到指定的竞选保证金专户中。2、各竞选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竞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三、保证金账户及帐号:详见比选公告,竞选保证金以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四、递交方式:汇至所参与比选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竞选文件截止时间。五、竞选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荣昌区盘龙镇五朋子路水泥路建设工程 项目竞选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盘龙镇五朋子路建设工程。六、退还方式:1.未中选竞选人的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选竞选人的保证金,在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46219822。注:竞选保证金退还账户为竞选人的基本账户。因此,各竞选人在递交竞选文件时,需单独递交一份竞选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转账截图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本须知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本须知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竞选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按本章竞选人须知3.7.3款执行。 |
3.7.4 | 竞选文件的份数 | 竞选函部分: 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商务部分: 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格审查资料: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3.7.5 | 装订要求 | 1. 装订(1)竞选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每一页均应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并应编制目录。 |
4.1.1 | 竞选文件的密封 | 1.竞选文件袋使用 “竞选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 “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竞选文件”大袋。2.竞选函部分装入“竞选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4.“竞选函部分”、“商务部分”小袋装入“竞选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同时在“竞选文件”大袋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在袋上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同时在“资格审查资料”袋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7.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但必须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8.如果竞选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竞选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应在“竞选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比选人名称: 竞选人名称: (项目名称)竞选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竞选文件地点和时间 | 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时间:2023年 2 月 15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4.2.3 | 是否退还竞选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3 年 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 宣布开标纪律。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人可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投标文件密封完好。6. 展示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并由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字确认。7. 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还需计算最高限价的85%数值,以便评标委员会评审。8. 逐单位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当场答复,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异议处理完毕后,汇总开标情况,打印开标记录表。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字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1. 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比选人依法组建。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选人 |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
7.3.1 | 履约担保 | 中选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选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2、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中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中标人应提供该纸质保函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中标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3、履约担保的金额:中选金额的10﹪。4、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务必在30日内缴清履约保证金并完成合同签订,否则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5、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6、履约担保的退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或解保。 |
8.1 | 重新比选 | 1.按竞选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竞选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竞选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竞选人须知第8.1(4)执行。 |
8.2 | 不再比选 | 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 |
9 | 监督单位 | 本次比选工作受荣昌区相关行政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 工程款支付方式:不支付工程预付款。1.路基加宽、补强验收合格后45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2.交工验收合格后45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3.经结算审核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审核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后45日内无息退还。在拔付工程款时,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书面付款申请表及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责任。 |
10.2 | 结算原则 | 1、本工程结算公式:结算总价=交工实际收方工程量×中标综合单价±合同约定的其他因素。2、具体结算办法如下:(1)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子项的,按该子项的中标综合单价执行;(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子项的,参照投标报价中类似子项的中标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由比选人审定);(3)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同子项或无类似子项的,按照《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2018清单计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公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发布重庆市公路工程补充性造价依据(2019-1)的通知(渝交路〔2019〕29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配套文件执行,人工工资按101元/工日计取,材料费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的平均价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招标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总价下浮10%(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和税金、安全生产费除外)。2.各项实际工程量含经比选人和监理认定的工程变更,综合单价含中标综合单价和工程变更新增的综合单价。3.本工程结算金额最终以相关单位审定为准。 |
10.3 | 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相关要求 |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中选人必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交公路规〔2020〕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1号)、《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8〕70号)。竞选人中选后,在与比选人签订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在重庆市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人工费(工资款)支付比例;在项目开工后,为农民工办理平安卡和工资卡,委托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工资卡,并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专户管理网络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
10.4 | 低价风险担保(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 |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低价风险担保金,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与履约保证金同时缴纳;(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4、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备注:当中选人或拟中选人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延长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招标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5、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竞选人应在编制竞选文件时,在竞选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10.5 | 不允许负数报价 | 竞选人的各项报价不得为负数。比选人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将对中选人的各项报价进行复核,若发现中选人各项报价中存在负数报价的情形,比选人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选资格,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中选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
10.6 | 其他 | 中选人必须在接到比选人通知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领取后30日内与比选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
10.7 | 对放弃中标等行为的处理 | 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者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的损失超过竞选保证金数额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竞选保证金的,应对比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候选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视为特别严重信用不良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中标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按中标项目金额10‰罚款上限予以行政处罚,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并处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 |
10.8 | 交易服务费和比选代理服务费 | 1、交易服务费:开标结束后,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收取中标人交易服务费。以本项目中选价为计费基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0‰计取,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0.95‰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选人承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根据“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下的部分按 1%计取,100 万元至 500 万元部分按 0.7%计取。”此规则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所得金额计取,在中选通知书发出时,由中选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比选人不再支付招标代理费。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投标人资质等级高的优先,若投标人资质等级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序。 | |
2.1 | 报价顺序 |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 | |
2.2 | 符合性审查 | 取报价排序前 5名(若实际投标人数量小于 5 名,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竞选截止日竞选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选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选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选文件的签署 | 竞选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委托代理人 | 竞选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竞选总报价 | 1.竞选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竞选总报价最高限价。2.竞选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竞选人应在编制竞选文件时,在竞选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竞选文件格式。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暂定金额(暂列金) | 安全生产费等其他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竞选内容 |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竞选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竞选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竞选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组价文件 | 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3.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竞选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要求 | 无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
3 | 评标程序 | 1.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2.取报价排序前 5 名(若实际投标人数量小于5 名,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3.若上述程序未能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则评标委员会对剩余投标文件继续按上述第2条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所有投标文件。4. 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 |
3.4 | 评标结果 |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竞选条件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1竞选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1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2竞选人的财务须满足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3竞选人的业绩须满足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4竞选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4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5竞选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5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6竞选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6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7竞选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8竞选函格式规定签字、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9竞选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编制竞选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竞选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10竞选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1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12第八章 竞选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13竞选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竞选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4竞选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5竞选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竞选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6竞选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竞选人应在编制竞选文件时,在竞选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竞选文件格式,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7暂列金额、暂估价、安生产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8竞选内容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9工期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0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1竞选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2竞选人应按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的规定递交竞选保证金,并作为其竞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3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竞选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竞选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竞选文件格式。)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4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由竞选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竞选文件格式。)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5竞选人提供的关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承诺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6竞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7竞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竞选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竞选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其他 | / |
序号 | 条款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1.1.2.2 | 发 包 人: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人民政府地 址:盘龙镇昌州村12社 |
2 | 1.1.2.6 | 监 理 人:地 址: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年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5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5 | 3.1.1 |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利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1)根据第4.3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2)确定第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3)根据第11.1款、第12.3款、第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4)决定第11.3款、第11.4款下的工期延长;(5)审查批准技术规范或设计的变更;(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令,其单项工程变更或累计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金额;(7)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8)按照第15.6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9)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10)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 |
6 | 5.2.4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否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是或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否 |
8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先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 |
9 | 11.5 | 逾期交工违约金: 1000 元/天 |
10 | 11.5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 |
11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 |
12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 |
13 | 15.2.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 %给予奖励 |
14 | 16.1 | 合同期内不调价 |
15 | 17.2.1 | 开工预付款金额:无 |
16 | 17.2.1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 |
17 | 17.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 份 |
18 | 17.3.3(1)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的 / %签约合同价或 / 万元 |
19 | 17.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天 |
20 | 17.4.1 |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 / % |
21 | 17.4.1 | 质量保证金限额: 3 %合同价格, |
22 | 17.5.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3 份 |
23 | 17.6.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3 份 |
24 | 18.2 | 竣工资料的份数:3 份 |
25 | 18.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
26 | 18.6.1 |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
27 | 20.1 | 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按相关规定执行,且该工程一切险费已经包含在承包人竞选时所填报的竞选总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单列另行支付。 |
28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已经包含在承包人竞选时所填报的竞选总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单列另行支付。 |
29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1)仲裁:提交 重庆仲裁委员会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 荣昌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 |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 | 1000 元/天 |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 | 10 %签约合同价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 元/天 |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 %签约合同价 | |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 | 不调整 |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 | 不支付 | |
8 | 材料、设备预付款 | 17.2.1 | 不支付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不采用 |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2) | 不采用 |
竞选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备注 |
姓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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