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无锡市梁溪区清宁大桥、华清大桥桥下空间品质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71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lx202408003
预算金额71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工0510-8315010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2024年无锡市梁溪区清宁大桥、华清大桥桥下空间品质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LX202408003 项目名称 2024年无锡市梁溪区清宁大桥、华清大桥桥下空间品质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 WXLX202408003-X01 标段名称 施工
招标公告
2024年无锡市梁溪区清宁大桥、华清大桥桥下空间品质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无锡市梁溪区清宁大桥、华清大桥桥下空间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4年无锡市梁溪区清宁大桥、华清大桥桥下空间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梁行审投许[2024]1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梁溪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清宁大桥、华清大桥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无锡市梁溪区清宁大桥、华清大桥桥下空间进行品质提升,总改造面积约3810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提升、泵站外立面美化、游园场地及桥下空间改造、儿童友好元素增设、城市家具增设,以及给排水、景观亮化等配套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718.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01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9日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景观、绿化、配套水电安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范围内合同价≥5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资料。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起向前推算;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所注为准(若出现不一致情况下以上述顺序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自2022/08/1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08/1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05/1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8月16日 16:00 时至2024年08月23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30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梁溪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上海市辽源西路107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程工 
电话: 0510-83150102  电话: 1596170124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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