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64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2
公告正文
重庆银行“渝乐惠”电子商城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银行“渝乐惠”电子商城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3864万元;招标人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重庆银行“渝乐惠”电子商城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预算: 386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庆银行“渝乐惠”电子商城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重庆银行“渝乐惠”电子商城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结果。
查询方式:进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右上角查询框中输入企业名字查询,在查询结果中找到对应企业,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提示:下载的信息信用信息报告为PDF格式,名称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右上角有二维码校验码。
查询生成时间:应当为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天。
递交方式:将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后放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三)2019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至少有1个积分商城/电子商城建设与运营的项目实施案例;单个案例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年。案例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或协议约定的合作(服务)时间为准。
证明材料:提供案例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须包含合同(或框架协议)首页、甲乙双方盖章页及包含合作(服务)时间、协议签订时间、业务范围描述的内容页(如无法提供内容页,或提供的内容页无法直接证明符合上述相关要求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符合性。
特别说明,若合同(或框架协议)中未体现案例金额的,须提供以下两种佐证材料中至少一种:(1)投标人须同时附上约定时间内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合计金额须不低于2000万元/年;投标人还须同时附上上述发票金额的汇总表(格式自拟,须列明每一张发票金额及对应的汇总金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须同时附上约定时间内对应的单一主体开票税控系统清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合计金额须不低于2000万元/年。
案例的认定标准:
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包含“积分商城”或“电子商城”或“商城”或相关类似字眼的关键字,且合同中工作范围至少包括以下4项工作内容:(1)商城系统搭建及技术维护;(2)支持积分兑换、“积分+现金”组合支付、信用卡分期等支付形式;(3)商城运营服务;(4)商城相关营销活动策划及执行;或者,评标委员会认定合同中实质性工作内容与本项目采购要求相符。以上均视为有效案例。若提供的内容页无法直接证明符合上述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符合性。
注:资格条件评审合格的案例,可以继续纳入后续评分评审。
(四)拟投入为重庆银行服务的团队人员要求
1、提供专职运营团队服务,基本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项目管理经验,团队人员配置需包括技术、运营、采购、财务、设计等主要岗位,且不少于5人;并提供重庆银行行内现场办公支持,保证现场支持人员至少1人。
2、承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未经重庆银行同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3、证明材料:需提供人员简历、用工合同复印、2022年9月至今投标人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缴纳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5月12日09时 30分
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
均可登录(www.cqggzy.com,咨询电话:02363626781)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
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
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
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 09 时 30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2日 09 时 3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七、其他
(一)服务内容:
为重庆银行提供“渝乐惠”商城的系统搭建及运营支持。结合重庆银行已有积分体系,为借记卡及信用卡客户提供现金购买、积分兑换、权益发放等综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搭建、系统运维、日常运营、商品供应、本地商户管理运营、常规和主题营销活动策划、客服咨询与客诉处理等,并支持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电话银行等多渠道查询、兑换、购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重庆银行“渝乐惠”商城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二)服务地点:
远程服务及重庆银行驻场支持
(三)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
1、渝乐惠商城系统搭建及运营维护:按照重庆银行要求完成商城功能开发,保障系统功能的顺利上线与日常运行,系统流畅,提供资源监控、交易限流等。
2、渝乐惠商城日常运营服务:配置专业运营团队及专员对接,负责确保商城业务日常顺利运行及运营维护。运营规则按照重庆银行业务发展实际需求进行优化、调整。
3、商品及权益供应:提供5000款以上热门权益商品库,覆盖多个消费场景,并支持商品(权益)更新。服务范围包括:商品(权益)的供应、包装、发放、运输、仓储及售后等一站式服务。
4、基于渝乐惠商城业务,重庆银行要求商城服务商完成的其他业务推广配合工作,一事一议。
5、现场评估每年不少于一次,重庆银行在商城服务商总部所在地实地进行检查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城服务商经营状况、服务团队配备及执行能力、商城运营能力、商品供应商管理情况、商城服务商服务机制有效性及持续性等。
6、非现场评估每季度一次,重庆银行对商城上架商品质量、商品供应商情况、配送货质量、服务质量、活动开展质量等进行抽检评估,由商城服务商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抽检数量不少于20个商品/季度。
(四)服务期限:
正式上线运营起2年,或未满2年但合同金额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招标人预算为止。
(五)服务成果要求:
1、为重庆银行提供电子商城建设、管理、运营、咨询及客诉处理等服务。
2、按季提交渝乐惠商城运营及服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季度借记卡及信用卡积分兑换、现金支付、权益领取等数据统计分析,本季度内开展的营销活动执行情况,客户投诉及解决情况、下季度活动计划、其他单独特殊事项等。
3、针对渝乐惠商城实际销售及兑换金额总额,提供经重庆银行确认的分润模式及方案,明确分润比例,并按季向重庆银行支付经双方核对的分润费用。
(六)售后服务要求:
1、商品售后:承诺在渝乐惠商城上进行销售、兑换及权益发放的所有商品,均为正规销售渠道正品,有合法的品牌授权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符合国家质量三包法要求,品质过硬,供应稳定,服务完善。因产品来源、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或其它相关事宜发生争议,造成用户及重庆银行损失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2、维保售后:商城服务商应采取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渝乐惠商城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交易记录及其他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交易完成之日起两年。
3、运营服务:商城服务商在日常运营管理中出现不利于渝乐惠商城业务发展的行为或问题,需立即提交整改计划和实施时间表,经确认后限时整改。问题特别严重者,重庆银行有权取消其商城服务商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商城服务商需结合重庆银行业务发展情况,持续性的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业务流程优化等,以满足重庆银行需求。
5、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城服务商应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执行,负有保护客户个人金融信息的职责和保密义务,以保护重庆银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6、服务时效要求:(1)商城服务商需协助重庆银行及时处理工单,工单处理时效要求出现商城客户查询和相关投诉,在收到通知的48小时(重大或紧急类24小时)内答复或解决;若商城服务商首先接到可能导致重庆银行声誉风险等客户投诉时,应立即向重庆银行反馈,共同进行妥善处理。对于商城可能发生的引起客户大规模投诉的突发事件,商城服务商应在一小时内报告该项目重庆银行主要对接人,并协同配合积极应对解决。(2)根据重庆银行需求提供商城相关统计分析,统计结果反馈时效自收到统计需求之日起,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www.cqggzy.com)上发布。
(八)其他要求:
如出现如下情况,则视为违约,重庆银行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当中扣除相应费用进行处罚:
1、因商城服务商原因,造成的系统问题,用户端展示错误,商品质量、物流配送、服务品质等问题,引起客户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商城服务方需负责承担消除不良影响及向公众媒体进行声明等相关费用,并承担客户的赔偿金及相关所有费用;重庆银行有权进行追偿,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比例费用进行处罚。
2、商城服务商拒不履行或不完全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建设及维保、日常运营服务、商品供应等;及任何违反协议可能会导致对重庆银行造成损害的,视情节严重情况,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进行处罚。给重庆银行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重庆银行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追究商城服务商责任。
3、商城服务商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向重庆银行支付违约金。
4、未经重庆银行同意,商城服务商不得对本协议项下服务进行分包、转包,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商城服务商承担。
5、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
联系人: 周老师
电话:023-633673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67706925
电子邮件:/
重庆银行“渝乐惠”电子商城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9902001764300198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6232813760000694215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4808710630019982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3111230034020037544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0304010120010028835001296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12601010400083780000002074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15010202900420146615274

招标文件(挂网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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