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法律服务项目
1.2 采购单位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1.3 需求单位
宁波君安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法律服务项目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全面、深入的法律支持和服务,解决各种法律纠纷和问题,帮助本单位规范内部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并保障本单位合法权益。
1.6 采购方式:
询价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本项目推荐1家成交人。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日常法律服务:
(1) 提供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2)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
(3) 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合同。
(4) 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5) 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6) 对企业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为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律师建议。
(7) 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8) 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2. 合同管理:
(1) 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制定现有合同以及后期公司需要的合同,比如职工入职合同,职工保密合同,采购,运输,仓储、租赁合同,以及专利知识产权类的合同等。
(2) 分类制作合同范本,结合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制定履行合同的规则,使之员工履行合同规范,完善履行手续,进行证据保全,防范因证据缺失导致败诉风险。
3.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提供著作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商标权保护、非专利技术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及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服务。
4. 债权、债务处理:
清收债权,按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界定情况,区分轻重缓急,起草、发出律师函,协助公司催收债务,使诉讼时效得以延续;简单来说使债款及时回收;处理公司对外债务,采取合法抗辩措施;制定诉讼方案和诉前证据保全措施。
5. 运输、金融方面法律问题处理:
(1) 协助企业完善生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仓储、运输等环节所需的法律文件。
(2) 针对运输过程中涉及货物保险、产品质量纠纷、产品损坏赔偿、交收货物的验收标准等相关法律问题做出合法合规的措施。
(3) 对公司向其他公司融资或者金融机构借款、集资、担保、抵押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
6. 行政方面法律问题处理:
(1) 协助企业完成对公司章程、行政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包括起草、审查、签订、履行的程序)。
(2) 公司经营场地的相关事项与责任及时与物业、消防等部门进行沟通,并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及法律文件。
(3) 对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介绍信等的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7. 法律培训:
对服务单位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合同意识、证据意识。主要包括《公司法》、《知识产权法》、《民法典》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8. 行政诉讼或仲裁代理:
代为行政诉讼或者仲裁,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2年内
2.3 服务地点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义成路28号,宁波君安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法律服务公司必须拥有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包括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和律师资格的人员。这些人员应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本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3) 应具备识别、评估和管理法律风险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合适的风险管理策略。
(4) 不接受贸易公司及代理公司投标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
中,如出现MAC地址/硬件特征码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对MAC地址/硬件特征码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取消投标资格处理。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2月06日17:00—2024年12月10日12:00
4.2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后报名,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3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如有)。响应单位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报价和盖章版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一正两副)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谈判响应文件”,并分别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密封袋的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
应答文件纸质版(胶装密封,1份正本、2份副本、电子版1份U盘形式)应在2024年12月10日12:00前递交或顺丰邮寄(以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义成路28号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纸质版与电子版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需求单位:宁波君安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义成路28号
联系人:周兆云
电话: 15706859409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我公司均不承担贵公司在编制与递交应答文件、供应商准入评价等采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且我公司不退回应答文件。如两次询价不足3家,采购方将继续进行评审。
采购单位: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需求单位:宁波君安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