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甲子镇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3.4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wl-2024-012
预算金额133.4万元
招标联系人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伟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君1828920672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1
公告正文
甲子镇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64号国森广场C座908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HNWL-2024-012;
2.项目名称:甲子镇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项目;
3.控制价:1334007.36元(超过本控制价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内容及规模:石帅村、南山村、罗民坡村、美赤坡村、龙井村、土卜岭村、深坑村、竹堆一村、桂林村、福昌村、坝上村的新建巷道铺砖、新建侧石、新建矩形明沟等内容。
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为准;
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7.缺陷责任期:一年
8.建设地点: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
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①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满足条件之一,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项目经理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供应商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登录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打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并按要求签字盖章,附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小组。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资格。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30 日09时00分 至2024年 5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64号国森广场C座908室。
3.方式:现场登记获取,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到场须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海南共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5(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海南共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5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媒介
1. 采 购 信 息 及 成 交 结 果 发 布 媒 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 海口市)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ggzy.haikou.gov.cn/ )。
2. 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如有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
地点: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660133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伟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64号国森广场C座908室
联系人:梁君     
联系电话:18289206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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