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钢联路迁曹铁路以西)EPC总承包(项目代码:2104-130223-89-01-405318)招标公告
金额
8798.3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4-130223-89-01-405318
预算金额8798.3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伊建明0315-738888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1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38788001G01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已由滦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滦审批字〔2021〕187号(项目代码:2104-130223-89-01-40531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钢联路迁曹铁路以西)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钢联路迁曹铁路以西),计划总投资8798.39万元(设计费84.18万元、施工费8714.2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长3725米;电力工程1620米;管线穿越铁路三处,包括钢联路雨水工程一处、电力工程一处,美锦北道雨水工程一处。(详见初步设计) 4.合同估算价:8798.39万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6.计划工期:291日历天(2022年03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7.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业绩: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项目是指:近五年内(2017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以评审时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本),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是指:近五年内(2017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不得更换; 4.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全部成员不得超过 3 家;2.牵头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2-17 09:00至2022-02-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3-1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滦州市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茂华中心27楼1门1608号
邮编:

063799

邮编: 063000
联系人:

王建坤

联系人: 伊建明 赵楠
电话:

0315-7193033

电话: 0315-738888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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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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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bczx@yeah.net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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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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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唐龙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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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05016299510000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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