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收储服务中心2024年评估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tcgzb-2024-145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联系人乔小龙15134939909
招标代理机构鄂尔多斯市峰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俊英1814776881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FTCGZB-2024-145(招标文件编号:FTCGZB-2024-145)
二、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收储服务中心2024年评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鄂尔多斯市东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南路(东审会计师楼)
中标(成交)金额:2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鄂尔多斯市东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收储服务中心2024年评估服务项目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收储服务中心2024年评估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      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采购人检验要求      签订合同后一年      一、服务内容
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收储服务中心国有土地评估、集体土地附属物、建筑物评估等工作。
2.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收储服务中心委托的其他咨询评估事项。
二、需满足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一)服务要求
1.对审核项目进行以下内容审查,并编制咨询评估报告:
(1)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规定的要求;(2)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书)批准文件的内容要求;
(3)主要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4)工程投资估算是否完整准确,采用指标是否合适;
(5)其他相关要求。
2.限定条件
承担某一事项编制任务的评估机构,不得承担同一事项的咨询评估任务。承担某一事项咨询评估任务的评估机构,与同一事项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重大关联关系。
3.评估要求
在接受委托任务后,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评估委托函开展评估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客观、公正的咨询评估报告,对重大分歧意见提出倾向性意见,在咨询评估报告中全面、如实反映,并按项目委托单规定时限报送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收储服务中心。因客观原因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在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收储服务中心报告有关情况并征得同意后,可以适当延期。评估报告未达到《咨询评估委托书》相关要求的,评估机构应在 3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
评估机构提供的项目评估报告等咨询成果文件,是项目审批决策的依据,须加盖评估机构单位公章和咨询等人员执业专用章,实行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
4.咨询评估监督检查
(1)咨询评估任务完成后,对咨询评估报告按《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进行质量评价。出现多次评价为差的或发生重大评估质量问题的,将根据合同约定终止该评估机构服务合同。
(2)市发展改革委受理咨询评估过程中的举报、投诉,并组织有关机构进行检查核实,提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5.评估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1)咨询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质量低劣或弄虚作假;
(2)累计两次未在规定时限或者经批准的延期时限内完成委托任务;
(3)咨询评估机构未与采购人沟通一致,擅自拒绝咨询评估任务;
(4)连续考核不合格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三、其他要求:
1.出具评估数据结果准确;
2.准确把握被评估物的价格;
3.评估报告数据、图件资料齐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单新龙、王晔青、赵彦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收费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5%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负责人:王俊英
项目负责人资格:土地估价师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收储服务中心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乔小龙 15134939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鄂尔多斯市峰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辉大厦A座18楼1806室            
联系方式:袁磊 18147768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磊
电 话:  1814776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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