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第四批(27-31包、34-38包)五次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53-W1014
项目名称: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第四批(27-31包、34-38包)五次
预算金额:56万元(各包预算见项目内容)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按照甲方要求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内容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预算) |
29 | 空气流动床(悬浮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烟台 | 40 |
35 | 小儿可视喉镜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 | 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烟台 | 10 |
可视喉镜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3 | 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威海 | 6 | |
合计 | 56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所投包号;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hliumm109@163.com。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月18日08时00分~0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地点: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投诉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由专人送达,不接受邮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董娜 电话:0535-397582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电 话:0535-3975829 传真:0535-3975818
联 系 人: 董娜 刘猛猛
E-mail:yhliumm109@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开发支行
开户名称: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3700 1666 6600 5015 6858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