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3/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ZHDYTC2022-002
二、项目名称: 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 1 | 次 | 970000 | 970000 | 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769号长春路超高层小区办公综合楼1102室 | 91650100MA78GEJ54H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服务期 | 质量要求 |
1 | 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 970000 | 58日历天 | 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通过相关生态环境部门评审并下达批复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郭延波,杨丽花,付香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5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和布克赛尔县县委综合楼八楼
联系方式:13325671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伊宁路121号
联系方式:1739776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雪红
电 话:17397768111
附件信息:
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doc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doc
415.4K
附件下载: 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doc 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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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册鼎亿
ZHONGHGDINGYI
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HDYTC2022-002
采 购 人: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时 间:2022年03月
目 录
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HDYTC2022-002;
三、采购单位名称: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最高限价:98万元;
五、采购内容:对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服务期:60日历天;
七、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八、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2021年03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提供成立次月至2022年02月28日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在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于2022年03月04日至2022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10:00分至13:30分,下午16:00时至19: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写明被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含有法人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原件,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加盖红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纳税证明和社保,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版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审核原件留存加盖红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到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塔城市伊宁路121号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地点:塔城市公证处(开源加油站对面)。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陶静
联系电话:13325671818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雪红
联系电话:17397768111
邮 箱:xjzhdy@163.com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7本招标项目的采购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8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9 本招标项目质量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形式。
1.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采购人: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陶静 联系电话:13999300243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雪红 电话:17397768111 |
1.1.4 | 项目名称 | 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1.3.1 | 采购内容 | 对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3.2 | 服务期 | 6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通过相关生态环境部门评审并下达批复文件。 |
1.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2021年03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提供成立次月至2022年02月28日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在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现场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4.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03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
3.3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
3.4 | 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2.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 3.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以到帐日期为准); 账户名称: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三宫支行 账号:3002029309100044721 行号:102881002936 注: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2日18:00(以到账时间为准),应备注项目名称简称。 4.收款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8.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3.8.2 | 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含报价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壹份(U盘存储,和纸质版内容一致,不得含有病毒,可正常读取)。 |
3.8.3 |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建议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4.1.1 | 封套上写明 | 正本/副本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5.1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塔城市公证处(开源加油站对面); |
5.2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 3人, 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48小时从新疆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1 | 付款方式 | 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通过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评估中心专家审查会后3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通过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出具批复文件后3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30%。 |
6.2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交纳;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 |
6.7 | 本项目最高限价 | 本项目设采购人最高限价:98万元; 投标人投标总价超出采购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6.8 | 其它 | (1)依据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发改办价格 [2003] 857号文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开标现场需要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单独携带在手里),不携带或携带不齐全者其响应文件将被退回,请各投标人准备齐全: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原件。 备注:开标现场原件审查通过不代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通过,评标过程中需要的资料以第三章“磋商办法”为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核查响应文件。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法律法规或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4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踏勘现场
1.7.1投标单位应对项目进行考察,以获取那些需投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1.7.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7.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 投标预备会
1.8.1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8.2 投标人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8.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9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0 偏离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得偏离。
2.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磋商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需澄清及答疑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地址提交采购人(书面形式是指以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2.2.2采购人只对书面问题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答疑文件的方式发给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
2.2.3 采购代理机构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竞争性磋商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4 补充文件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的每一份补充文件。
2.2.5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正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准备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
2.2.6 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补充(答疑)文件内容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7 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一样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2.8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服务方案;
(5)分项报价表;
(6)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其他资料。
3.2.磋商报价
3.2.1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答疑,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磋商报价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应对其质询,并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2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采购范围内固定总价方式。投标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交货价格,包括交货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安装费、装卸费、质量检测费以及伴随的其他服务费总报价(货物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3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采购范围内各项费用的总和。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计算相关费用。
3.2.4 各投标人单位的投标报价中若出现采购范围内的漏项、错项、未列项时,均视为投标人已综合在报价内,一律不作调整;各投标人的预算书中若出现多计项目时,采购人将有权在货物接收时扣除。
3.2.5 成交价结算时除合同约定可调整内容以外,均不作调整。
3.2.6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
3.2.7 投标人应仔细审阅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如有不明确的,须在招标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由采购人明确做法并计入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已全部计入。
3.2.8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但不是评定中标的唯一标准,采购人不以最低报价作为中标依据。
3.2.9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2.10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有权到生产厂家进行考察和交货前验货的权利,投标人应提供便利条件。
3.2.11磋商小组将组织对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二次(最终)报价。本次磋商原则上进行两轮报价(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开标后公开唱标;磋商中投标人的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第二轮现场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就磋商达成的最终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并进行最后一轮报价,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是在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服务等内容的前提下,且不能低于市场和行业价格,不得恶意竞争。(注: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并列最低报价时,磋商小组将组织并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再次进行报价,直至出现唯一的最低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3.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磋商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收款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3.4.4如有下列情况,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 响应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5 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人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则响应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5.2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3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电子文档(U盘)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并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4 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3.5.5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3.5.6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建议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3.5.7 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递交
3.7.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所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3.7.2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将否决其投标,采购人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3.8 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3.8.1投标人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 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补充或撤回响应文件。
3.8.2 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通知,投标人均须按本款的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标明“修改”、“补充”或“撤回”字样)。
3.8.3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3.9 响应文件的否决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1)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
(2)投标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3)投标人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内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
(4)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
(6)响应文件中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投标报价高于采购人最高限价的。
4. 开标
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 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的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质量、交货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 评标
5.1 磋商小组
5.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5.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5.3 评标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磋商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 合同授予
6.1 定标方式
6.1.1 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6.2 中标通知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3 履约担保
6.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投标人应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6.3.2 中标投标人不按前附表中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4 签订合同
6.4.1 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 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投标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中标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 重新招标
7.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磋商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2 投标人中标后,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服务招标)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
第三章 磋商办法
磋商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 响应文件递交表签到正顺序排序。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详见评分表
2.2.2 评标基准值计算
评标基准值的计算方法: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否决: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出该项目最高限价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2021年03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提供成立次月至2022年02月28日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服务内容)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信用信息查询 |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在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其他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者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存在第二章磋商须知中第“1.2.3”中规定的情形之一。 | |
2.1.2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规定 | |
2.1.2 | 响应性评审 | 服务期 | 60日历天 | |
2.1.2 | 响应性评审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通过相关生态环境部门评审并下达批复文件。 | |
2.1.2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 |
2.1.2 | 响应性评审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规定 | |
2.1.2 | 响应性评审 | 服务方案 | 符合第五章中“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内容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服务方案):65分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0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5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1.1 | 技术 部分 评分 标准 (65分) | 项目需求理解(20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对相关业务情况及工作规程认识程度以及对本地及周围地区环境特点和分析结果的理解,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20分;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得7-14分,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存在不完善情况的得1-6分; 响应文件没有该项内容描述的得0分。 | |
2.2.1.1 | 技术 部分 评分 标准 (65分) | 项目服务方案(18) | 投标人对项目所涉工作内容要求分析深入、详细到位,服务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4-18分;投标人的技术内容较全面,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得6-13分,投标人的技术内容不全面,存在不合理处的得1-5分; 响应文件没有该项内容描述的得0分。 | |
2.2.1.1 | 技术 部分 评分 标准 (65分) | 项目进度保障措施 (12分) | 针对编制进度计划与服务要求切合性,节点之间细化合理性,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性评分,进度方案科学有效的得9-12分;针对编制进度计划与服务要求切合性,节点之间细化合理性,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性评分,进度方案基本合理但欠缺的,得4-8分;针对编制进度计划与服务要求切合性,节点之间细化合理性,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性评分,进度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3分。 | |
2.2.1.1 | 技术 部分 评分 标准 (65分) | 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7分) | 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后续服务承诺全面、周到,可保 证项目顺利实施,得5-7分;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比较合理,后续服务承诺比较全面,得3-4分; 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基本可行,后续服务承诺基本全面,得0-2分。 | |
2.2.1.1 | 技术 部分 评分 标准 (65分) | 服务承诺(5分) | 售后服务计划(包括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在疆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技术支持、驻地人员、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人员48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时间等)在0-5分的范围内打分(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人员劳动合同或社保等证明材料) | |
2.2.1.1 | 技术 部分 评分 标准 (65分) | 响应文件制作水平 (3分) | 响应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优秀得2-3分,良好得1-2分,一般得0-1分。 | |
2.2.1.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0分) | 类似业绩(10分) | 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 |
2.2.1.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0分) | 项目管理机构(7)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 拟投入本项目其他配备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的,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拟投入本项目其他配备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同一人的环评工程师证书和职称不重复得分)。 | |
2.2.1.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0分) | 盈利情况(3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均有盈利的得3分,有一年不盈利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财务报表及利润情况)。 | |
2.2.1.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5分) | 15分 | 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取所有投标人最后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满分为15分; 磋商基准价=所有最后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 |
评委在磋商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范围内评审,超出范围的,评分无效。有缺项的,对应项不得分; 2、评委打分出现畸高、畸低的,需要写出书面理由; 3、以上评审内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响应文件正本为准,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内容清晰可见,真实有效。 |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10)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 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等于各评分因素得分和各量化因素得分之和。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磋商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磋商小组按照经评审的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3.4.2 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仅供参考)
合 同
供 方:
需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服务内容及要求
评价目的
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公众对规划实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对已经和正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调查和评价,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研判规划实施是否对生态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评价重点
根据园区企业的特点及周围地区环境特点,本次跟踪评价重点确定为:
(1)针对原规划要点、规划区域环评和批复等相关要求,通过对园区开发强度、土地利用、产业定位等执行情况的调查,分析实际状况与拟定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相关管理要求之间的差异,找出开发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通过对区内已建、在建、拟建企业调查,园区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跟踪性监测,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措施的监测,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转情况,排查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整改补救措施。
(3)对园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在分析现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优化更新方案。
(4)结合园区产业定位和区域环境敏感特征,分析园区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建设情况,分析园区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相关内容,并提出优化整改方向。
3、评价监测
空气质量现状监测
监测布点:4个点
监测项目:TSP、甲醇、甲醛、非甲烷总烃、总烃、NH3、H2S、苯、甲苯、二甲苯、乙醛、苯乙烯、丙酮、丙烯腈、丙烯醛、二硫化碳、氯化氢、氯、苯并[a]芘共19项。
采样时间和频率:现状监测一期,各监测点连续监测7天,每天监测4次,同时记录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常规气象要素。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
监测断面:和布克河上三个断面(排污口上游500m、下游1500m和5000m)。
监测项目:pH、COD、BOD5、NH3-N、悬浮物、总磷、总氮、石油类、Fe、Zn、Cu、Pb、As、Cd、硫化物、氟化物、氯化物、Cr6+、Hg、挥发酚共20项,记录河宽、流速、流量、水深、水位。
监测频率:连续监测3天,每天采样1次。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
监测布点:14个,包括7个水质,14个水位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考核细则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质量承诺: 2、优惠条件: 3、其他承诺 | ||||||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 ||||||
三、服务期限和节点: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时商定。 | ||||||
六、违约责任: | ||||||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书、投标书和特殊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 份,需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 |||||
备注: |
监测项目:K+、Na+、Ca2+、Mg 2+、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As、Hg、Cr6+、总硬度、Pb、F、Cd、Mn、Zn、Fe、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总大肠杆菌群、细菌总数、石油类,共29项。监测需注明监测井功能、水位、井深、水温等,记录各井口经纬度坐标。
监测频率:监测1天
包气带环境现状监测
监测点位:10个
监测项目:pH、COD、氨氮、挥发酚、六价铬、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Pb、As、Cd、硫化物、氟化物、Cr6+、Hg、石油类共15项。
监测方法:各监测点在0-20cm和20cm-40cm深度范围内各取1个土壤样品进行浸出试验。
环境噪声现状监测
监测布点:15个,园区及敏感点布设。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
监测布设:11个,其中5个柱状样,6个表层样。
监测项目:建设用地GB36600标准中基本因子45个+石油类、pH值,共47项。
监测频率:监测1天。
4、评价依据
(1)和丰工业园早期规划、规划环评报告及审查意见
(2)《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25)文本及规划图件
(3)园区内入驻企业名单及建设运营情况汇总表
(4)园区内入驻企业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及验收情况
(5)园区设立的相关政府文件,若有国土、选址、发改、规划等相关文件
规划设计方案,包括用地现状详图及文本说明,规划用地现状卫星遥感图、土地利用规划图
工程规划图及规划设计说明书,包括规划占地面积、规模、期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规划行业,能源供给,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件及文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热、燃气、电力、信息、能源、综合交通、绿化设计、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规划
评价区域内的是否涉及工厂或居民的搬迁
规划的供排水情况,新鲜水来源,供水能力,用水量,排水去向,是否建设污水处理厂,若建污水处理厂,请提供处理规模,建设位置,占地面积,处理工艺,最终废水排放去向。若不建废水处理厂,则提供废水接受的支持性文件。
区内中水、雨水的详细的利用和规划方案
(6)提供现有规划区产业布局、现有基础设施现状(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等),现有环境污染处理设施,现有重点污染企业概况,能源、水资源消耗情况、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情况及处理方式
(7)园区及周边区域仅五年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8)上下层政策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
塔城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资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塔城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8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新发改规划[2017]89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7个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新发改规划〔2017〕1796号)
规划区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划
5、评价过程
(1)按照本合同约定进度负责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写,做到按时完成;
(2)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写技术质量满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对其技术可靠性负责;
(3)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4)协助甲方组织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的评审与报批。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磋商保证金证明
(4)服务方案
(5)分项报价表
(6)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我们收到了 (项目名称)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愿按照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参与本次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详见“投标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 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我们同意按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如果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4、我们愿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已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递交了 (磋商保证金金额大写) 的磋商保证金。
6、我们承认投标报价是成交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
7、我们已经详细审阅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以上资料内容,且承诺严格保密本项目信息。
8、 如我方成交,我方愿意按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
9、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内容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 | |
质量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三、磋商保证金证明
(附磋商保证金交付证明复印件)
四、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五、分项报价表
注明:
1、表格不足时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另行添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有效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财务状况
1、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
1、提供本单位2021年03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提供成立次月至2022年02月28日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经营范围备注 |
(五)信用信息查询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在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八、其他资料
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凹
\
中册鼎亿
ZHONGHGDINGYI
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HDYTC2022-002
采 购 人: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时 间:2022年03月
目 录
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HDYTC2022-002;
三、采购单位名称: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最高限价:98万元;
五、采购内容:对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服务期:60日历天;
七、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八、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2021年03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提供成立次月至2022年02月28日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在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于2022年03月04日至2022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10:00分至13:30分,下午16:00时至19: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写明被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含有法人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原件,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加盖红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纳税证明和社保,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版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审核原件留存加盖红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到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塔城市伊宁路121号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地点:塔城市公证处(开源加油站对面)。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陶静
联系电话:13325671818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雪红
联系电话:17397768111
邮 箱:xjzhdy@163.com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7本招标项目的采购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8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9 本招标项目质量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形式。
1.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采购人: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陶静 联系电话:13999300243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雪红 电话:17397768111 |
1.1.4 | 项目名称 | 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1.3.1 | 采购内容 | 对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3.2 | 服务期 | 6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通过相关生态环境部门评审并下达批复文件。 |
1.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2021年03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提供成立次月至2022年02月28日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在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现场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4.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03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
3.3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
3.4 | 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2.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 3.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以到帐日期为准); 账户名称:新疆中和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三宫支行 账号:3002029309100044721 行号:102881002936 注: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2日18:00(以到账时间为准),应备注项目名称简称。 4.收款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8.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3.8.2 | 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含报价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壹份(U盘存储,和纸质版内容一致,不得含有病毒,可正常读取)。 |
3.8.3 |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建议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4.1.1 | 封套上写明 | 正本/副本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5.1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塔城市公证处(开源加油站对面); |
5.2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 3人, 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48小时从新疆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1 | 付款方式 | 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通过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评估中心专家审查会后3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通过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出具批复文件后3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30%。 |
6.2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交纳;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 |
6.7 | 本项目最高限价 | 本项目设采购人最高限价:98万元; 投标人投标总价超出采购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6.8 | 其它 | (1)依据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发改办价格 [2003] 857号文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开标现场需要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单独携带在手里),不携带或携带不齐全者其响应文件将被退回,请各投标人准备齐全: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原件。 备注:开标现场原件审查通过不代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通过,评标过程中需要的资料以第三章“磋商办法”为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核查响应文件。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法律法规或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4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踏勘现场
1.7.1投标单位应对项目进行考察,以获取那些需投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1.7.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7.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 投标预备会
1.8.1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8.2 投标人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8.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9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0 偏离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得偏离。
2.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磋商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需澄清及答疑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地址提交采购人(书面形式是指以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2.2.2采购人只对书面问题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答疑文件的方式发给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
2.2.3 采购代理机构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竞争性磋商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4 补充文件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的每一份补充文件。
2.2.5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正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准备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
2.2.6 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补充(答疑)文件内容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7 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一样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2.8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服务方案;
(5)分项报价表;
(6)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其他资料。
3.2.磋商报价
3.2.1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答疑,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磋商报价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应对其质询,并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2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采购范围内固定总价方式。投标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交货价格,包括交货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安装费、装卸费、质量检测费以及伴随的其他服务费总报价(货物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3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采购范围内各项费用的总和。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计算相关费用。
3.2.4 各投标人单位的投标报价中若出现采购范围内的漏项、错项、未列项时,均视为投标人已综合在报价内,一律不作调整;各投标人的预算书中若出现多计项目时,采购人将有权在货物接收时扣除。
3.2.5 成交价结算时除合同约定可调整内容以外,均不作调整。
3.2.6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
3.2.7 投标人应仔细审阅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如有不明确的,须在招标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由采购人明确做法并计入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已全部计入。
3.2.8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但不是评定中标的唯一标准,采购人不以最低报价作为中标依据。
3.2.9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2.10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有权到生产厂家进行考察和交货前验货的权利,投标人应提供便利条件。
3.2.11磋商小组将组织对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二次(最终)报价。本次磋商原则上进行两轮报价(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开标后公开唱标;磋商中投标人的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第二轮现场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就磋商达成的最终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并进行最后一轮报价,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是在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服务等内容的前提下,且不能低于市场和行业价格,不得恶意竞争。(注: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并列最低报价时,磋商小组将组织并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再次进行报价,直至出现唯一的最低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3.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磋商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收款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3.4.4如有下列情况,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 响应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5 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人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则响应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5.2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3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电子文档(U盘)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并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4 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3.5.5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3.5.6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建议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3.5.7 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递交
3.7.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所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3.7.2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将否决其投标,采购人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3.8 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3.8.1投标人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 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补充或撤回响应文件。
3.8.2 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通知,投标人均须按本款的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标明“修改”、“补充”或“撤回”字样)。
3.8.3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3.9 响应文件的否决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1)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
(2)投标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3)投标人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内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
(4)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
(6)响应文件中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投标报价高于采购人最高限价的。
4. 开标
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 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的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质量、交货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 评标
5.1 磋商小组
5.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5.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5.3 评标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磋商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 合同授予
6.1 定标方式
6.1.1 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6.2 中标通知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3 履约担保
6.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投标人应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6.3.2 中标投标人不按前附表中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4 签订合同
6.4.1 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 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投标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中标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 重新招标
7.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磋商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2 投标人中标后,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服务招标)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
第三章 磋商办法
磋商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 响应文件递交表签到正顺序排序。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详见评分表
2.2.2 评标基准值计算
评标基准值的计算方法: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否决: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出该项目最高限价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2021年03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提供成立次月至2022年02月28日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服务内容)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信用信息查询 |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在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其他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者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存在第二章磋商须知中第“1.2.3”中规定的情形之一。 | |
2.1.2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规定 | |
2.1.2 | 响应性评审 | 服务期 | 60日历天 | |
2.1.2 | 响应性评审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通过相关生态环境部门评审并下达批复文件。 | |
2.1.2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 |
2.1.2 | 响应性评审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规定 | |
2.1.2 | 响应性评审 | 服务方案 | 符合第五章中“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内容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服务方案):65分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0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5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1.1 | 技术 部分 评分 标准 (65分) | 项目需求理解(20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对相关业务情况及工作规程认识程度以及对本地及周围地区环境特点和分析结果的理解,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20分;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得7-14分,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存在不完善情况的得1-6分; 响应文件没有该项内容描述的得0分。 | |
2.2.1.1 | 技术 部分 评分 标准 (65分) | 项目服务方案(18) | 投标人对项目所涉工作内容要求分析深入、详细到位,服务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4-18分;投标人的技术内容较全面,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得6-13分,投标人的技术内容不全面,存在不合理处的得1-5分; 响应文件没有该项内容描述的得0分。 | |
2.2.1.1 | 技术 部分 评分 标准 (65分) | 项目进度保障措施 (12分) | 针对编制进度计划与服务要求切合性,节点之间细化合理性,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性评分,进度方案科学有效的得9-12分;针对编制进度计划与服务要求切合性,节点之间细化合理性,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性评分,进度方案基本合理但欠缺的,得4-8分;针对编制进度计划与服务要求切合性,节点之间细化合理性,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性评分,进度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3分。 | |
2.2.1.1 | 技术 部分 评分 标准 (65分) | 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7分) | 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后续服务承诺全面、周到,可保 证项目顺利实施,得5-7分;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比较合理,后续服务承诺比较全面,得3-4分; 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基本可行,后续服务承诺基本全面,得0-2分。 | |
2.2.1.1 | 技术 部分 评分 标准 (65分) | 服务承诺(5分) | 售后服务计划(包括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在疆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技术支持、驻地人员、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人员48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时间等)在0-5分的范围内打分(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人员劳动合同或社保等证明材料) | |
2.2.1.1 | 技术 部分 评分 标准 (65分) | 响应文件制作水平 (3分) | 响应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优秀得2-3分,良好得1-2分,一般得0-1分。 | |
2.2.1.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0分) | 类似业绩(10分) | 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 |
2.2.1.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0分) | 项目管理机构(7)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 拟投入本项目其他配备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的,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拟投入本项目其他配备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同一人的环评工程师证书和职称不重复得分)。 | |
2.2.1.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0分) | 盈利情况(3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均有盈利的得3分,有一年不盈利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财务报表及利润情况)。 | |
2.2.1.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5分) | 15分 | 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取所有投标人最后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满分为15分; 磋商基准价=所有最后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 |
评委在磋商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范围内评审,超出范围的,评分无效。有缺项的,对应项不得分; 2、评委打分出现畸高、畸低的,需要写出书面理由; 3、以上评审内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响应文件正本为准,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内容清晰可见,真实有效。 |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10)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 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等于各评分因素得分和各量化因素得分之和。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磋商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磋商小组按照经评审的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3.4.2 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仅供参考)
合 同
供 方:
需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服务内容及要求
评价目的
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公众对规划实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对已经和正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调查和评价,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研判规划实施是否对生态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评价重点
根据园区企业的特点及周围地区环境特点,本次跟踪评价重点确定为:
(1)针对原规划要点、规划区域环评和批复等相关要求,通过对园区开发强度、土地利用、产业定位等执行情况的调查,分析实际状况与拟定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相关管理要求之间的差异,找出开发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通过对区内已建、在建、拟建企业调查,园区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跟踪性监测,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措施的监测,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转情况,排查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整改补救措施。
(3)对园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在分析现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优化更新方案。
(4)结合园区产业定位和区域环境敏感特征,分析园区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建设情况,分析园区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相关内容,并提出优化整改方向。
3、评价监测
空气质量现状监测
监测布点:4个点
监测项目:TSP、甲醇、甲醛、非甲烷总烃、总烃、NH3、H2S、苯、甲苯、二甲苯、乙醛、苯乙烯、丙酮、丙烯腈、丙烯醛、二硫化碳、氯化氢、氯、苯并[a]芘共19项。
采样时间和频率:现状监测一期,各监测点连续监测7天,每天监测4次,同时记录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常规气象要素。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
监测断面:和布克河上三个断面(排污口上游500m、下游1500m和5000m)。
监测项目:pH、COD、BOD5、NH3-N、悬浮物、总磷、总氮、石油类、Fe、Zn、Cu、Pb、As、Cd、硫化物、氟化物、氯化物、Cr6+、Hg、挥发酚共20项,记录河宽、流速、流量、水深、水位。
监测频率:连续监测3天,每天采样1次。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
监测布点:14个,包括7个水质,14个水位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考核细则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质量承诺: 2、优惠条件: 3、其他承诺 | ||||||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 ||||||
三、服务期限和节点: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时商定。 | ||||||
六、违约责任: | ||||||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书、投标书和特殊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 份,需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 |||||
备注: |
监测项目:K+、Na+、Ca2+、Mg 2+、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As、Hg、Cr6+、总硬度、Pb、F、Cd、Mn、Zn、Fe、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总大肠杆菌群、细菌总数、石油类,共29项。监测需注明监测井功能、水位、井深、水温等,记录各井口经纬度坐标。
监测频率:监测1天
包气带环境现状监测
监测点位:10个
监测项目:pH、COD、氨氮、挥发酚、六价铬、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Pb、As、Cd、硫化物、氟化物、Cr6+、Hg、石油类共15项。
监测方法:各监测点在0-20cm和20cm-40cm深度范围内各取1个土壤样品进行浸出试验。
环境噪声现状监测
监测布点:15个,园区及敏感点布设。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
监测布设:11个,其中5个柱状样,6个表层样。
监测项目:建设用地GB36600标准中基本因子45个+石油类、pH值,共47项。
监测频率:监测1天。
4、评价依据
(1)和丰工业园早期规划、规划环评报告及审查意见
(2)《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25)文本及规划图件
(3)园区内入驻企业名单及建设运营情况汇总表
(4)园区内入驻企业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及验收情况
(5)园区设立的相关政府文件,若有国土、选址、发改、规划等相关文件
规划设计方案,包括用地现状详图及文本说明,规划用地现状卫星遥感图、土地利用规划图
工程规划图及规划设计说明书,包括规划占地面积、规模、期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规划行业,能源供给,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件及文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热、燃气、电力、信息、能源、综合交通、绿化设计、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规划
评价区域内的是否涉及工厂或居民的搬迁
规划的供排水情况,新鲜水来源,供水能力,用水量,排水去向,是否建设污水处理厂,若建污水处理厂,请提供处理规模,建设位置,占地面积,处理工艺,最终废水排放去向。若不建废水处理厂,则提供废水接受的支持性文件。
区内中水、雨水的详细的利用和规划方案
(6)提供现有规划区产业布局、现有基础设施现状(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等),现有环境污染处理设施,现有重点污染企业概况,能源、水资源消耗情况、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情况及处理方式
(7)园区及周边区域仅五年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8)上下层政策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
塔城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资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塔城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8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新发改规划[2017]89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7个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新发改规划〔2017〕1796号)
规划区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划
5、评价过程
(1)按照本合同约定进度负责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写,做到按时完成;
(2)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写技术质量满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对其技术可靠性负责;
(3)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和丰工业园区产业规划、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4)协助甲方组织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的评审与报批。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磋商保证金证明
(4)服务方案
(5)分项报价表
(6)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我们收到了 (项目名称)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愿按照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参与本次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详见“投标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 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我们同意按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如果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4、我们愿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已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递交了 (磋商保证金金额大写) 的磋商保证金。
6、我们承认投标报价是成交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
7、我们已经详细审阅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以上资料内容,且承诺严格保密本项目信息。
8、 如我方成交,我方愿意按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
9、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内容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 | |
质量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三、磋商保证金证明
(附磋商保证金交付证明复印件)
四、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五、分项报价表
注明:
1、表格不足时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另行添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有效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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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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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 | ......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财务状况
1、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
1、提供本单位2021年03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提供成立次月至2022年02月28日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经营范围备注 |
(五)信用信息查询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在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八、其他资料
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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