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采购公告”县级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03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G2023-0003
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3、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采购类型:服务
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项目预算:300万元
7、最高限价:3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8、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z2020{46 号)的规定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且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能满足本项目包括的全部检验检测服务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4日止
地点:供应商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采购公告”县级栏自行下载文件等招标资料。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时间:2023年03月10日08点30分至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地点:南通市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开标室
特别提醒:逾期送达将拒收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联系方式:15190932701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03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南京中路259号
联系方式: 陆先生 180203811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门区珠江路288号电信大楼13楼
联系方式: 黄女士 15190932701
公开招标公告-市场监督局采购抽检服务项目.docx 公开招标公告-市场监督局采购抽检服务项目.docx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序号 | 食品大类(一级) | 总任务批次 |
1 | 粮食加工品 | 230 |
2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100 |
3 | 调味品 | 230 |
4 | 肉制品 | 70 |
5 | 乳制品 | 90 |
6 | 饮料 | 150 |
7 | 方便食品 | 40 |
8 | 饼干 | 50 |
9 | 罐头 | 50 |
10 | 冷冻饮品 | 45 |
11 | 速冻食品 | 100 |
12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50 |
13 | 糖果制品 | 50 |
14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20 |
15 | 酒类 | 250 |
16 | 蔬菜制品 | 120 |
17 | 水果制品 | 100 |
18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70 |
19 | 蛋制品 | 20 |
20 |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 5 |
21 | 食糖 | 80 |
22 | 水产制品 | 60 |
23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80 |
24 | 糕点 | 140 |
25 | 豆制品 | 170 |
26 | 蜂产品 | 45 |
27 | 保健食品 | 20 |
28 | 特殊膳食食品 | 10 |
29 | 婴幼儿配方食品 | 10 |
30 | 餐饮食品 | 1000 |
31 | 食品添加剂 | 10 |
32 | 食用农产品 | 2900 |
33 | 机动批次(包括食用农产品) | 435 |
合计 | / | 6800 |
备注:检测项目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设置,部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测项目可以根据历年问题发现情况及相关要求对检测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品种批次可根据上级要求、专项整治、实际抽样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
序号 | 评分点名称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实验室场地1 | 根据投标人具备的与食品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实验场所建筑面积、具体布局等情况进行评分。2000-2500(含2000,不含2500,以下相同)平方米得1分,2500-3000平方米得2分,3000平方米以上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食品实验室平面布局图并须标出食品检测实验室区域位置及面积、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佐证照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分 |
2 | 实验室场地2 | 具备用于食品保存的专用冷库,容积150立方米得4分,每增加1立方米得0.1分,每减少1立方米减0.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5分(容积取整数)。(提供冷库区域位置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分 |
3 | 实验室场地3 | 微生物洁净实验室情况:微生物实验室洁净等级为万级(符合《GB 50073-201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要求) ,6平方米及以上得2分;微生物实验室洁净等级为百级(符合《GB 50073-201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要求) 6平方米及以上得4分。本项最高为得4分,没有或不能提供检测报告的不得分。(提供微生物洁净实验室所在区域位置及相关证明材料、万级和百级洁净实验室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分 |
4 | 实验室设备 | 食品抽检监测的大型检验设备:对仪器或设备数量进行评审三重串联四级杆气质联用仪1台或以上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气相色谱仪,有一台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台或以上1分,不满足不得分;液相色谱仪,有一台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台或以上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或以上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原子吸收光谱仪1台或以上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形态分析仪1台或以上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离子色谱仪1台或以上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本项最高为9分,同时提供①设备清单②图片③设备购买发票④有效期的设备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9分 |
5 | 人员配备 | 具有与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相匹配的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满30人得5分,每少1人扣0.5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人员名单、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分 |
6 | 运输实力 | 供应商具备满足食品抽检工作要求的抽样工具、车辆及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运输设备情况。(1)供应商用于食品采样的车辆,有1台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2)供应商具有用于食品采样的冷藏车,有1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3)供应商具备用于样品保存的车载冰箱,有1台得0.2分,本项最高得1分;(4)供应商具备用于食品采样后保存样品的保温箱,有1台得0.2分,本项最高得1分;(5)具备用于采样过程取证的采样记录仪,有1个得0.2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8分,需提供以上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协议及车载冰箱有效的购置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盖章,车辆为自有或租赁,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租赁合同。 | 8分 |
6 | 运输实力 | 供应商具备满足食品抽检工作要求的抽样工具、车辆及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运输设备情况。(1)供应商用于食品采样的车辆,有1台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2)供应商具有用于食品采样的冷藏车,有1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3)供应商具备用于样品保存的车载冰箱,有1台得0.2分,本项最高得1分;(4)供应商具备用于食品采样后保存样品的保温箱,有1台得0.2分,本项最高得1分;(5)具备用于采样过程取证的采样记录仪,有1个得0.2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8分,需提供以上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协议及车载冰箱有效的购置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盖章,车辆为自有或租赁,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租赁合同。 | 8分 |
7 | 实验室能力 | 供应商对国抽细则2022版中33类食品列出的各产品检验项目表的项目覆盖率在100%的得3分;每少1%扣1分,少于95%不得分。须提供资质证书、实验室资质及检验项目资质情况表的对照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备食品类国家级检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得3分; (3)供应商通过 CATL 考核的得3分; (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参加过国际、国内相关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盲样考核,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按任务每次0.5分,本项最高得5分。(5)供应商具有食品检测相关的专利,每份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 16分 |
8 | 业绩 | 供应商自2020年以来承担过省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及应急或专项抽检任务得5分,承担过地市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及应急或专项抽检任务的得3分,承担过区县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及应急或专项抽检任务的得1分。按最高等级业绩情况打分,得分不作累加;供应商须提供任务委托书或抽检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分 |
9 | 抽检绩效 | 根据供应商在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委托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提供可以证明监督抽检任务总批次(需在同一委托单位一年内任务总批次大于500批次,餐饮、特殊食品抽检除外)的材料和抽检不合格汇总表,将(不合格批次数÷抽检任务总批次数)×100%,计算不合格率。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率为3%的得基本分1分。低于3%不得分,每高0.1%,增加0.1分;每低0.1%,减少0.1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合同或任务委托文件(能够确定本次抽检总批次数);(2)合格率证明文件,必须由委托单位盖章确认。 | 6分 |
10 | 数据质量 | 供应商在省、市局数据质量抽查中准确率98%以上得1分,低于98%的不得分,每增加0.5%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设区市以上市场监管局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分 |
11 | 应急响应 | 投标人需具备配合采购人在本项目区域内应急处置的能力。接到采购人的应急通知后,投标人立即派遣有资质的员工前往现场,按规范协助食品安全执法、采样及现场处置,投标人承诺完成应急响应的时间: | 8分 |
11 | 应急响应 | 0.5小时(含)以内的得8分; | 8分 |
11 | 应急响应 | 1小时(含)以内的得6分; | 8分 |
11 | 应急响应 | 2小时(含)以内的得4分; | 8分 |
11 | 应急响应 | 3小时(含)以内得2分: | 8分 |
11 | 应急响应 | 4小时以上得1分。 | 8分 |
11 | 应急响应 | 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以驾车导航距离计算,投标人须提供检验地址(以CMA证书地址为准)、导航电子地图工作时间段从检验地址到采购单位的导航截图作为参考依据,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标距离,不得以直线距离计算)。 | 8分 |
12 | 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工作情况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1)已建立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工作制度机制的,得1分;(2)已开展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工作的,得1分;(3)开展的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如媒体报道、受益方出具的感谢信等)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注:上述(1)-(3)项得分可累加。需提供相关相关工作制度、开展情况介绍、良好的社会效应等证明材料。备样再利用方式包括捐赠、拍卖、义卖等方式。 | 3分 |
13 | 实施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增值服务等方面内容。提供的方案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各得3分,最多9分,未提供或完全不满足的不得分。 | 9分 |
14 | 应急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急工作,制定应急方案,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括抽检、检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情况,以及对应的应急解决处置措施,提供的应急方案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各得2分,最多9分,未提供或完全不满足的不得分。 | 6分 |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工作内容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证明材料名称 | 响应文件位置 | 说 明 |
1 |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第 页 | 见附件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第 页 | 见附件 |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第 页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 |
4 | 授权代表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 | 须提供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第 页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
5 | 诚信承诺函 | 第 页 | 见附件 | |
6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页 | |
7 |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第 页 | ||
8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第 页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第 页 | 见附件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 第 页 | 见附件 | |
11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第 页 | 见附件 |
12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第 页 | |
13 | 技术方案 | 单独密封 | 按照评分标准提供相应的材料及方案,文件目录前提供评分索引 | |
开标一览表(商务标) | 须单独密封 |
时 间 | 受处理的原因(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处理的,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处理原因) | 处理的内容(如受到禁止一段时期参加某种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要说明解禁时间) | 备 注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总报价(万元) | 备注 |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 300 | ||
人民币大写: |
序号 | 食品大类(一级) | 总任务批次 | 每批次单价(元/批次) | 总价(元) |
1 | 粮食加工品 | 230 | ||
2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100 | ||
3 | 调味品 | 230 | ||
4 | 肉制品 | 70 | ||
5 | 乳制品 | 90 | ||
6 | 饮料 | 150 | ||
7 | 方便食品 | 40 | ||
8 | 饼干 | 50 | ||
9 | 罐头 | 50 | ||
10 | 冷冻饮品 | 45 | ||
11 | 速冻食品 | 100 | ||
12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50 | ||
13 | 糖果制品 | 50 | ||
14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20 | ||
15 | 酒类 | 250 | ||
16 | 蔬菜制品 | 120 | ||
17 | 水果制品 | 100 | ||
18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70 | ||
19 | 蛋制品 | 20 | ||
20 |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 5 | ||
21 | 食糖 | 80 | ||
22 | 水产制品 | 60 | ||
23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80 | ||
24 | 糕点 | 140 | ||
25 | 豆制品 | 170 | ||
26 | 蜂产品 | 45 | ||
27 | 保健食品 | 20 | ||
28 | 特殊膳食食品 | 10 | ||
29 | 婴幼儿配方食品 | 10 | ||
30 | 餐饮食品 | 1000 | ||
31 | 食品添加剂 | 10 | ||
32 | 食用农产品 | 2900 | ||
33 | 机动批次(包括食用农产品) | 435 | ||
合计 | / | 6800 | ||
总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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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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