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水土保持率远期及阶段目标确定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水土保持率远期及阶段目标确定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8-02 至 2022-08-09
撰写单位: 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水土保持率远期及阶段目标确定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水土保持率远期及阶段目标确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34704
项目名称:辽宁省水土保持率远期及阶段目标确定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63,100.00
最高限价(元):2,463,100
采购需求:查看

1.工作内容

1)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率目标值复核确认工作。包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至2050年)确定和分阶段目标值(2025年、2030年、2035年)确定工作。

2)完成水资源四级区及其嵌套县级行政区的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至2050年)和分阶段目标值(2025年、2030年、2035年)确定工作。

3)开展典型小流域水土保持调查与评估。

4)通过现场调查、复核等方式,摸清全省矿山、蚕场沙化区等不需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及不可完全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及其分布。

5)开展水土保持率阈值指标体系判定研究。

2.主要成果

根据任务要求及主要工作内容,提交以下成果及成果相关数据源:

1)辽宁省水土保持率远期(2050年)目标值复核确定成果。

2)辽宁省水土保持率阶段(2025年、2030年、2035年)目标值确定成果。

3)市级、县级水土保持率远期及阶段目标值确定成果。

4)水资源四级区及其嵌套县级行政区水土保持率远期(至2050年)及阶段(2025年、2030年、2035年)目标值确定成果。

5)《辽宁省水土保持率远期及阶段目标值确定成果报告》。

6)全省矿山、蚕场沙化区现场调查复核成果。

7)水土保持率阈值判定指标体系研究成果。

8)配套支撑性矢量及栅格专题数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起至2023年6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潜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境外企业招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具备完成水土保持规划报告编制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8月0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78甲)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024-62181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78甲
联系方式: 024-31932999
邮箱地址: guanbiaoxiangmu@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万泉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7295310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祥楠、赵旭
电 话: 024-319329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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