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同位素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放射防护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04 03: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秦山同位素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放射防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507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山同位素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2022〕548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秦山核电产业共享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放射防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秦山街道核技术(同位素)产业园同湾路与同柳路交叉路口。
2.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51.9亩,建造生产厂房、研发楼等,总建筑面积92508平方米。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740万元。
2.4计划工期:收到招标人开工指令后635日历天完成,具体以配合施工现场进度为准。
2.5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放射性废物暂存库、衰变池系统。其中,放射性废物暂存库位于地下一层,无地下空间,占地面积约834平方米;建筑高度5.4m,混凝土结构高度5.5m;2处衰变池池体间设置在地下一层,占地总面积约518平方米,无地下空间,上层地面为绿化区,共6套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等;内容主要包括防辐射项目施工图的进一步深化设计、材料供货、运输、卸货、保管、施工、安装、调试、检测、防辐射标识标记等并最终通过验收,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培训,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辐射防护项目业绩,且该业绩须涵盖衰变池等项目特征内容(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工程量清单或能体现项目特征的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4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25日9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haiyan.gov.cn/ZL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1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9时00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不接受投标人直接送达投标文件,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注:(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快递外包装上务必注明项目名称,不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不得递交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寄地址: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304室),收件人:汪燕君,联系电话:13656628286。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经办人汪燕君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代签无效)。
(2)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 )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haiyan.gov.cn/ZLTPBidder/)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秦山核电产业共享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海盐县秦山街道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联 系 人:姚伟栋 联 系 人:汪燕君
电 话: 0573-86401134 电 话:0573-86038867
传 真: / 传 真:0573-86116950
2023年5月4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辐射防护项目业绩,且该业绩须涵盖衰变池等项目特征内容(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工程量清单或能体现项目特征的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2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3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存在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4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其他强制性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