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板湖镇矛盾调处”一站式“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金额
26.1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19万元
招标联系人薛彬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8
公告正文
板湖镇矛盾调处”一站式“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湖镇矛盾调处”一站式“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板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100%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板湖镇境内
2.2工程规模:板湖镇矛盾调处”一站式“服务中心装修工程,主要内容为墙体拆除和砌筑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室外部分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板湖镇矛盾调处”一站式“服务中心装修工程,主要内容为墙体拆除和砌筑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室外部分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5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6月18日8:30至2024年6月24日17:30(节假日正常);
4.2招标文件发售联系方式:13390729853(微信号同步),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提供电子文件,购买时请提供营业执照,报名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4.3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现金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清。
六、招标控制价:26.19万元(含暂列金16359.79元);
七、付款方式
1、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付至合格工程总价款的40%;
2、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格工程总价款的70%;
3、余款在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定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4、每次付款承包人需提供等额的建筑业税务发票(税金缴纳到板湖),发包人收到相应发票后方可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彬         联系电话:15850666651
联系人:王毅         联系电话:13390729853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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