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公安局犬只植入式电子标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公安局犬只植入式电子标识采购;
二、采购人名称:马鞍山市公安局;
三、采购人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东路2017号;
四、采购人联系人:陶建靖;
五、采购人联系电话:0555-2422142;
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慕晨;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5-5200794;
十、公管部门名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十一、公管部门联系地址: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十二、公管部门联系人:水鑫;
十三、公管部门联系电话:0555-5200189;
十四、采购内容:马鞍山市公安局犬只植入式电子标识采购。
十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根据《马鞍山市养犬管理规定(试行)》文件,马鞍山市养犬须实施犬只植入电子标识。自2011年至今,马鞍山市一直使用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养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植入式电子标识产品,该公司植入式电子标识是我国新型科技产品,其核心技术具有知识产权,并且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十六、采购预算金额:50.3万元;
十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根据《马鞍山市养犬管理规定(试行)》文件,马鞍山市养犬须实施犬只植入电子标识。自2011年至今,马鞍山市一直使用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养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植入式电子标识产品,该公司植入式电子标识是我国新型科技产品,其核心技术具有知识产权,并且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十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398号;
二十、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本项目根据《马鞍山市养犬管理规定(试行)》文件,马鞍山市养犬须实施犬只植入电子标识。自2011年至今,马鞍山市一直使用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养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植入式电子标识产品,该公司植入式电子标识是我国新型科技产品,其核心技术具有知识产权,并且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为保证系统的统一性、兼容性和延续性,建议从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处进行采购。
本项目符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要求,针对马鞍山市公安局犬只植入式电子标识采购项目,论证小组一致建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上海生物电子标识股份有限公司处进行采购。
二十一、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李胜(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高工),王山东(河海大学,高工),秦庆元(马鞍山市红星中学,高工);
二十二、公示期限: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并同时抄送公管部门。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