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对余政储出(2021)12号地块建设项目批后修改进行公示的说明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简介
余政储出(2021)12号地块建设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北至汤联街,南至远华佳域中心地块、西至井龙桥路,东至临乔路,项目总用地面积77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800.45平方米。现因实际需要做如下修改:
(一)总平面图
1)调整各单体建筑的规划高度H1、消防高度H2;
1#楼高层部分原H1=79.75m修改为H1=79.85m,H2不变(女儿墙高度增加100mm);
1#楼裙房部分原H1=9.35m修改为H1=14.40m,H2=9.20m修改为H2=13.80m;(增加屋面设备间)
2#楼原H1=9.35m修改为H1=13.90m,H2=9.20m修改为H2=13.30m(增加屋面设备间);
3#楼原H1=9.35m修改为H1=13.55m,H2=9.20m修改为H2=12.95m(增加屋面设备间)。
2)调整部分绿化位置,总绿化面积不变,满足绿地率不小于20%的用地面积。
3)1#、2#楼外围南侧相邻项目室外标高调整,顺应南侧毗邻地块的道路标高调整,东、西侧标高微调,使得道路过渡自然。南侧道路原东南侧标高为6.000调整到6.650,原西南侧标高为6.500调整到6.880。
4)3#楼西侧靠用地红线根据供电部门要求增设一处落地面积约15平方的箱式开关站(占比0.19%);此处为非机动停车场与绿地,此处占用的非机动停车场面积与绿地面积调整到本地块其他位置,总数据满足规范要求。
5)3#楼西北侧增加一个1.6米宽人行出入口,东南角增加6.0米宽消防应急出入口,具体按交评意见。
6) 因功能性用房面积调整,相应配建机动车位数量重新计算,调整前机动车位应配203个,实配203个,调整后机动车位应配202个,实配207个。 其中:地上车位调整前9个、调整后11个; 地下车位总数调整前194个、调整后198个,普通车位调整前88个、调整后62个;机械车位调整前80个、调整后114个(≤车位数60%);无障碍车位调整前5个、调整后5个(≥总车位数2%);充电车位调整前21个、调整后17个(≥总车位数10%); 微型车位6个(按0.7比例折算为4个标准车位计入配建总数)。
非机动车车位总数增加2个,其中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调整前270个、调整后260个;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调整前148个、调整后160个。
(二)地下室
1) 因建设单位与实际使用需求,3#楼增加电梯及电梯厅。
2) 5#电梯出入口增加踏步。
3)非机动车库原设计标高-3.90米,现标高修改为-5.500米,和地下室一层标高一致。
4)地下车位位置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及机械车位工艺,进行局部调整,总体车位数量不变。
(三)1#、2#楼
1、一层开闭所、卫生间位置调整,南门厅面积扩大。
2、消防控制室原位置位于1#汽车坡道上方,现消防控制室调整到2#汽车坡道上方。
3、因供电部门意见夹层不能设置配电室,故原设计9层物业管理用房调整到原夹层配电室位置。
4、因一层开闭所位置的调整,开闭所上侧夹层的位置相应调整,调整后夹层面积减少:25.07平方米。
5、二层平面原设计为一个办公室单元,现调整为三个办公室单元,每个单元均不小于300平方米;三层平面原设计为一个办公室单元,现调整为四个办公室单元,每个单元均不小于300平方米;
6、1#汽车坡道上方消防控制室取消后,汽车坡道轻钢屋面标高原设计8.120降低至4.450米。
7、1#楼裙房屋面设备用房增加面积58.99平方米,原面积58.88平方米,现面积为117.87平方米。
8、2#楼屋面设备用房增加面积191.53平方米,原面积28.05平方米,现面积为219.58平方米。
9、九层平面原设计排烟机房在D/4轴处,现调整到J/16轴处客梯背面位置;物业管理用房调整到夹层平面;取消走道。十、十二层平面原设计为一个办公室单元及走道,现调整为一个大空间,取消走道。
10、原设计15、16层设置内庭院,现内庭院降至13层、14层;15、16层楼面对应内庭院位置均为中空。
11、十三层设置内庭院减少建筑面积:47.79平方米。
十四层设置内庭院减少建筑面积:197.48平方米。
12、15层对应内庭院位置改为中空,减少建筑面积:168.51平方米。
13、16层原设计中空不变,因东侧房间疏散,增加敞开式外廊(无结构顶)减少建筑面积:80.15平方米。
14、15-16轴与E-F轴范围增加尾气井(原设计该位置尾气井遗漏),增加建筑面积:3.45平方米。
(四)3#楼
1、根据建设单位与实际使用需求,3#楼增加电梯,电梯位置位于A轴北侧与7-8轴区域内。
2、屋面原无设备间,现增加设备间;屋面层增加建筑面积为:265.03平方米。
3、原设计楼梯从地下室到一层,现调整为从地下室到屋面层。
4、一层1-2轴内的垃圾收集点取消,面积归入一层展示厅。
5、西、北两侧立面增设LED显示屏,具体详幕堵立面图。
(五)、汇总
1、1#楼原设计地上建筑面积为22459.21平方米,本次修改夹层面积减少25.07平方米;十三层面积减少47.79平方米:十四层面积减少197.48平方米。十五层面积减少168.51平方米;十六层面积减少80.15平方米;屋面层面积(尾气井)增加3.45平方米;1#楼裙房屋面设备用房增加面积58.99平方米。1#楼地上建筑面积合计减少456.56平方米,1#楼修改后地上建筑面积为22002.65平方米。
2、2#楼原设计地上建筑面积为480.74平方米,本次修改2#楼屋面设备用房增加面积191.53平方米,2#楼修改后地上建筑面积为672.27平方米。
3、3#楼原设计地上建筑面积为328.05平方米,本次修改3#楼屋面设备用房增加面积265.03平方米。3#楼修改后地上建筑面积为593.08平方米.
4、各功能性用房面积调整:
商务办公:原设计面积为16108.31平方米,修改后面积为15596.97平方米。
展示厅:原设计面积为2631.66平方米,修改后面积为2452.88平方米
开闭所:原设计面积为 124.04平方米,修改后面积为126.26平方米。
消控室:原设计面积为 62.73平方米,修改后面积为49.36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原设计面积为70.11平方米,修改后面积为123.17平方米。
垃圾房:15.00平方米,修改后为园区物业统一规划。
5、地下室建筑面积不修改。
6、综上修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变。
二、意见提交
为拓展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市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品位,现对规划项目展示方案征询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电子邮件请寄至959457825@qq.com,注明“余政储出(2021)12号地块建设项目”,信件请寄至: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508室,电话:0571-89268587。
关于对余政储出(2021)12号地块建设项目批后修改进行公示的说明.pdf
余政储出(2021)12号地块建设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北至汤联街,南至远华佳域中心地块、西至井龙桥路,东至临乔路,项目总用地面积77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800.45平方米。现因实际需要做如下修改:
(一)总平面图
1)调整各单体建筑的规划高度H1、消防高度H2;
1#楼高层部分原H1=79.75m修改为H1=79.85m,H2不变(女儿墙高度增加100mm);
1#楼裙房部分原H1=9.35m修改为H1=14.40m,H2=9.20m修改为H2=13.80m;(增加屋面设备间)
2#楼原H1=9.35m修改为H1=13.90m,H2=9.20m修改为H2=13.30m(增加屋面设备间);
3#楼原H1=9.35m修改为H1=13.55m,H2=9.20m修改为H2=12.95m(增加屋面设备间)。
2)调整部分绿化位置,总绿化面积不变,满足绿地率不小于20%的用地面积。
3)1#、2#楼外围南侧相邻项目室外标高调整,顺应南侧毗邻地块的道路标高调整,东、西侧标高微调,使得道路过渡自然。南侧道路原东南侧标高为6.000调整到6.650,原西南侧标高为6.500调整到6.880。
4)3#楼西侧靠用地红线根据供电部门要求增设一处落地面积约15平方的箱式开关站(占比0.19%);此处为非机动停车场与绿地,此处占用的非机动停车场面积与绿地面积调整到本地块其他位置,总数据满足规范要求。
5)3#楼西北侧增加一个1.6米宽人行出入口,东南角增加6.0米宽消防应急出入口,具体按交评意见。
6) 因功能性用房面积调整,相应配建机动车位数量重新计算,调整前机动车位应配203个,实配203个,调整后机动车位应配202个,实配207个。 其中:地上车位调整前9个、调整后11个; 地下车位总数调整前194个、调整后198个,普通车位调整前88个、调整后62个;机械车位调整前80个、调整后114个(≤车位数60%);无障碍车位调整前5个、调整后5个(≥总车位数2%);充电车位调整前21个、调整后17个(≥总车位数10%); 微型车位6个(按0.7比例折算为4个标准车位计入配建总数)。
非机动车车位总数增加2个,其中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调整前270个、调整后260个;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调整前148个、调整后160个。
(二)地下室
1) 因建设单位与实际使用需求,3#楼增加电梯及电梯厅。
2) 5#电梯出入口增加踏步。
3)非机动车库原设计标高-3.90米,现标高修改为-5.500米,和地下室一层标高一致。
4)地下车位位置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及机械车位工艺,进行局部调整,总体车位数量不变。
(三)1#、2#楼
1、一层开闭所、卫生间位置调整,南门厅面积扩大。
2、消防控制室原位置位于1#汽车坡道上方,现消防控制室调整到2#汽车坡道上方。
3、因供电部门意见夹层不能设置配电室,故原设计9层物业管理用房调整到原夹层配电室位置。
4、因一层开闭所位置的调整,开闭所上侧夹层的位置相应调整,调整后夹层面积减少:25.07平方米。
5、二层平面原设计为一个办公室单元,现调整为三个办公室单元,每个单元均不小于300平方米;三层平面原设计为一个办公室单元,现调整为四个办公室单元,每个单元均不小于300平方米;
6、1#汽车坡道上方消防控制室取消后,汽车坡道轻钢屋面标高原设计8.120降低至4.450米。
7、1#楼裙房屋面设备用房增加面积58.99平方米,原面积58.88平方米,现面积为117.87平方米。
8、2#楼屋面设备用房增加面积191.53平方米,原面积28.05平方米,现面积为219.58平方米。
9、九层平面原设计排烟机房在D/4轴处,现调整到J/16轴处客梯背面位置;物业管理用房调整到夹层平面;取消走道。十、十二层平面原设计为一个办公室单元及走道,现调整为一个大空间,取消走道。
10、原设计15、16层设置内庭院,现内庭院降至13层、14层;15、16层楼面对应内庭院位置均为中空。
11、十三层设置内庭院减少建筑面积:47.79平方米。
十四层设置内庭院减少建筑面积:197.48平方米。
12、15层对应内庭院位置改为中空,减少建筑面积:168.51平方米。
13、16层原设计中空不变,因东侧房间疏散,增加敞开式外廊(无结构顶)减少建筑面积:80.15平方米。
14、15-16轴与E-F轴范围增加尾气井(原设计该位置尾气井遗漏),增加建筑面积:3.45平方米。
(四)3#楼
1、根据建设单位与实际使用需求,3#楼增加电梯,电梯位置位于A轴北侧与7-8轴区域内。
2、屋面原无设备间,现增加设备间;屋面层增加建筑面积为:265.03平方米。
3、原设计楼梯从地下室到一层,现调整为从地下室到屋面层。
4、一层1-2轴内的垃圾收集点取消,面积归入一层展示厅。
5、西、北两侧立面增设LED显示屏,具体详幕堵立面图。
(五)、汇总
1、1#楼原设计地上建筑面积为22459.21平方米,本次修改夹层面积减少25.07平方米;十三层面积减少47.79平方米:十四层面积减少197.48平方米。十五层面积减少168.51平方米;十六层面积减少80.15平方米;屋面层面积(尾气井)增加3.45平方米;1#楼裙房屋面设备用房增加面积58.99平方米。1#楼地上建筑面积合计减少456.56平方米,1#楼修改后地上建筑面积为22002.65平方米。
2、2#楼原设计地上建筑面积为480.74平方米,本次修改2#楼屋面设备用房增加面积191.53平方米,2#楼修改后地上建筑面积为672.27平方米。
3、3#楼原设计地上建筑面积为328.05平方米,本次修改3#楼屋面设备用房增加面积265.03平方米。3#楼修改后地上建筑面积为593.08平方米.
4、各功能性用房面积调整:
商务办公:原设计面积为16108.31平方米,修改后面积为15596.97平方米。
展示厅:原设计面积为2631.66平方米,修改后面积为2452.88平方米
开闭所:原设计面积为 124.04平方米,修改后面积为126.26平方米。
消控室:原设计面积为 62.73平方米,修改后面积为49.36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原设计面积为70.11平方米,修改后面积为123.17平方米。
垃圾房:15.00平方米,修改后为园区物业统一规划。
5、地下室建筑面积不修改。
6、综上修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变。
二、意见提交
为拓展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市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品位,现对规划项目展示方案征询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电子邮件请寄至959457825@qq.com,注明“余政储出(2021)12号地块建设项目”,信件请寄至: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508室,电话:0571-8926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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