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恒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基层文化设施提升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87.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hz-mfxzc-008
预算金额87.8万元
招标公司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波0903-20373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基层文化设施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Z-MFXZC-008
项目名称: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基层文化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78059.89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基层文化设施提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78059.89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1、文化舞台灯光及配套设备(包含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1套、舞台桌椅10套等设备);2、文化广场入口景观(文化舞台标识1处(亚克力发光字高1.2米)、广场两侧铁艺宣传栏工程1组(宽16米*高3.5米);3、文化亭建设4座,每座面积16平方米;4、文化墙建设,总工程量1000平方左右;5、国语教室吊顶约420m;6、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改造,内墙粉刷200平方米,志愿者之家选讲座1桌8椅、置物架、体育器材,展板展牌1项,入口标识牌及吧台1项,灯具更换10盏;7、儿童乐园护栏,长度200米,高1.5米镀锌方钢护栏。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 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参与投标的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所在公司的近三个月(2023年2-4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明细单;
(4)提供2022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后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2023年2-4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6)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开标前)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 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截止前供应商前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
地 址:民丰县尼雅乡
联系方式: 0903-6752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平安南路
联系方式:0903-2037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电 话:0903-2037355
附件信息:
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基层文化设施提升项目-招标文件最终版.doc
614.7K
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基层文化设施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Z-MFXZC-008
项目名称: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基层文化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78059.89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基层文化设施提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78059.89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1、文化舞台灯光及配套设备(包含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1套、舞台桌椅10套等设备);2、文化广场入口景观(文化舞台标识1处(亚克力发光字高1.2米)、广场两侧铁艺宣传栏工程1组(宽16米*高3.5米);3、文化亭建设4座,每座面积16平方米;4、文化墙建设,总工程量1000平方左右;5、国语教室吊顶约420m;6、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改造,内墙粉刷200平方米,志愿者之家选讲座1桌8椅、置物架、体育器材,展板展牌1项,入口标识牌及吧台1项,灯具更换10盏;7、儿童乐园护栏,长度200米,高1.5米镀锌方钢护栏。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 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参与投标的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所在公司的近三个月(2023年2-4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明细单;
(4)提供2022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后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2023年2-4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6)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开标前)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 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截止前供应商前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
地 址:民丰县尼雅乡
联系方式: 0903-6752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平安南路
联系方式:0903-2037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电 话:0903-2037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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