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黄湾镇黄湾村202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黄湾镇黄湾村202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海宁市黄湾镇黄湾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海宁黄湾镇黄湾村,涉及搬运土方3941.6m3,灌渠1550m、排渠220m、生态排渠400m,退水面积约260亩,道路405m。泵站一座。投资预算约140万元。
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4日下午13:30时止 ,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36.22.189.98:8085/TPBidder/)”自主登记。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因新冠病毒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送达,如接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标书的,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黄湾镇黄湾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黄湾镇黄湾村委会 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郑先生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3757345673 电 话: 0573-87238807
8.备注
(1)本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19年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