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2024-03280799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珠海航道事务中心香洲航标与测绘所印刷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4-1133972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珠海航道事务中心香洲航标与测绘所印刷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广东省珠海航道事务中心香洲航标与测绘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洪湾中心渔港河堤中段(香洲航标与测绘所)
联系方式:0756-3357247
供应商(乙方):珠海市明英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72号17栋主楼一层、二层202房
联系方式:138241118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其他印刷服务 | 15(本) | 23.00 | 345.00 |
2 | 其他印刷服务 | 50(本) | 16.00 | 800.00 |
3 | 其他印刷服务 | 50(本) | 16.00 | 800.00 |
4 | 其他印刷服务 | 1,000(个) | 1.50 | 1,500.00 |
合同金额: 3,445.00元,大写金额(¥):叁仟肆佰肆拾伍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4月2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候旭、李丽
九、验收意见
5.1乙方提供印刷服务时,制版、印刷、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5.2 乙方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报价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甲方的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 5.3 乙方应保证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同承诺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对由于印刷技术、工艺或印刷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如果证明印刷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印刷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4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5.5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送货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印刷项目、酌情延长印刷时间或终止印刷。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广东省珠海航道事务中心香洲航标与测绘所
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