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州硕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余村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余村游客综合服务中心显示设备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 HZSF202308-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余村游客综合服务中心显示设备系统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40 |
▲报价不得超预算价。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湖州硕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天荒坪南路商会大厦C座22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下午14:00时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矛调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磋商时间:2023年9月6日下午14:00时
九.磋商地点: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矛调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缴入以下账户:
户 名:湖州硕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硕支行
账 号:2010 0034 0114 156
十一、其他事项:
(一)、磋商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1张(格式自拟,需填写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号)
注:以上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8月31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十二、采购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三、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安吉余村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杭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72-570333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硕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安吉县天荒坪南路商会大厦C座22楼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5167218225
十五、本次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