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核电公司涉外法律合规体系》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核电公司涉外法律合规体系》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LNHD-FW-GKXJ-23-0102
- 交货/服务时间: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预计10月10日完成1稿,10月30日提交终稿;如需要发布,则服务期直至发布著作成果为止。
- 交货/服务地点:供应商工作人员所在地
- 供货范围:建立涉外合规管理体系,从涉外合作政策环境与分析、涉外合同谈判与履行、驻外机构与外派人员管理各层面各领域识别涉俄风险,从法律合规与业务管理层面形成符合 SMART 原则的管控措施,切实发挥风险的事前防范作用;以此为基础和前提,策划体系框架,编制具体程序制度,形成标准化、系统化、全面适用的核电公司涉外法律合规体系,能够指导核电公司涉外合规工作执行。
- 质量要求:
1)人员要求
a) 供应商应选派从业三年以上的专业律师组成团队,供应商的本项目团队应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2 人,主办律师若干。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10 年以上法律服务经验,担任过涉外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应具备 3 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涉外项目服务经历,服务团队成员均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成员数量应能满足本项目的进度需求。
b) 团队成员能够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具体工作,及时按照采购方意见修改工作成果。
c) 本项目要求有熟悉俄罗斯法律的律师参与,实施解读分析俄罗斯法律、收集俄罗斯法院的典型司法案例、进行风险分析等工作。
d) 采购方有权要求律所更换不满足要求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律师。因律所原因更换团队负责人和团队主办律师的,须经采购方书面同意。遵守法律法规、执业纪律、职业道德,合作态度友好,工作态度专业、严谨、认真、细致,工作准备充分,沟通及时、顺畅。
2) 工作要求
a) 工作成果应工作人员所有活动需遵循国家规范、标准或行业规范、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职,严格遵守采购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并接受采购方的监督检查。
b) 确保其提交的各类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时效性、完整性;符合行业通用的相关文本格式要求和采购方的特殊要求,条理清晰,有逻辑性,行文简洁,重点突出,方便阅读、检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含办事处、代表处等境外律所分支机构);
2) 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3) 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
4) 近五年参与过涉外合同谈判、涉外合规管理等领域业务的相关法律业务;
5) 近五年有为国有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经验。
2、 专项资格条件:
无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3年09月21日 16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核电公司涉外法律合规体系》服务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 提交方式:网上电子报价和线下纸质报价,二者缺一不可。线下纸质报价应密封提交(可快递,顺丰、EMS)。
2. 提交地址:辽宁省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收件人:李国铭15541081318)。
3. 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9月27日13时30分。
4. 未在线报名报价、逾期上传/提交,采购方有权拒收或者否决。
5. 报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不同报价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下载文件时IP地址一致的;报价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核电、辽宁核电黑名单或灰名单中。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商务负责人:李国铭(Tel:15541081318 E-MAIL: ligm01@cnnp.com.cn)
技术负责人:宋 爽(Tel:15541082119 E-MAIL: songsuang@cnnp.com.cn)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