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甘城项目区(乔畔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甘城项目区(乔畔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2】3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估算投资949.28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原县甘城乡境内
2.2建设规模与范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8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
1、梯田工程。修建水平梯田面积487.91公顷,其中新修水平梯田面积348.13公顷,改造梯田面积139.78公顷;土壤改良面积424.48公顷。
2、道路工程。新建生产道路长7.11公里,砂砾石路面宽3.5米。新建排水沟2.97公里,生产桥38座。
3、人饮管道工程。改造管道3.39公里,管材采用PE,管径75~90毫米。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要求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海原县甘城项目区(乔畔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海原县甘城项目区(乔畔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段;
海原县甘城项目区(乔畔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5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办理CA锁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
4.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时不再进行资质证件核实,以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海原县城区
联系人:马建博
电 话:18795392252
招标代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长城东路 238 号
联系人:杨洁
电 话:15909609920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