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北村口游客中心附近004售货亭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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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北村口游客中心附近004售货亭
挂牌日期:2023-02-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N0122FCZZ23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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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北村口游客中心附近004售货亭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池州杏花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0.6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02-2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经营业态 小吃类(具体经营类别以出租方要求为准);意向竞租方在报名前须填写《经营业态申请表》,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参与竞租。 2、特别提示 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确定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售货亭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售货亭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售货亭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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