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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两校区通勤车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两校区通勤车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两校区通勤车服务需要,现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欢迎各供应商参与调查并提供相关信息。
一、采购清单
二、供应商反馈采购需求调查要求
本次采购需求调查结果以书面反馈方式进行,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的各供应商,根据以上采购需求情况书面作出反馈意见,并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附件1):
1.市场供给及价格情况;
2.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3.其他相关情况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资料。
三、反馈意见提交方式、时间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
2.提交形式:加盖公章的采购需求调查表PDF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165458260@qq.com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许 老师 联系电话:0595- 22136659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
采购项目需求调查表
附件2
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学需要,拟采购符合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要求的洛江校区以及南安校区的通勤车服务。
1.车辆行车路线(暂定):自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洛江校区出发,途经老君大道,普贤路,经停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沿途上下客点),于泉州北上高速,罗东下高速,驶至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安校区往返。
2.项目清单
注:(1)中标后根据实际需要的车型、趟数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2)投标人须填报每种车型的每趟单价、小计及合计报价。
(3)学校可根据办学需要,确定在泉州市区(包括鲤城、丰泽、洛江)范围内任一地点出发到南安校区的其他行车路线,按中标单价结算。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3.班车运行时刻表(以下时间为暂定,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作出调整)
3.1上课期间校车时刻
3.2周末、期末停课后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校车时刻
4.服务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洛江校区、南安校区。
二、基本要求:
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购买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各项保险的有效证明资料。不得承接除采购人以外的其他客人(提供承诺书)。若延误或者保障不足造成采购人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提供承诺书)。
三、车辆及驾驶员配备要求:
1.车辆要求:投标人具备自有的经年检合格的5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至少3辆,38座及以上大型客车至少1辆,19座及以上中型客车至少2辆,5座及以上小型客车至少2辆,所提供的车辆须为2019年1月1日之后注册的车辆。
2.驾驶员要求:配备驾驶员至少7名且须为投标人自有。其中持有合法有效的A1驾照驾驶员至少5名,持有合法有效的C1驾照及以上驾驶员至少2名,持证驾龄须在5年及以上,近3年内没有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引发重大服务质量恶性事件,驾驶中型以上客车的须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不得列入黑名单,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
3.提供的车辆需要各项保险齐全,每位乘客保额应不低于40万元。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5.所提供车辆必须按规定要求做好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安全状态,必须各种证照齐全。
6.投标人须承担车辆营运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工资、驾驶员食宿费、过桥过路费、油费、停车费、维修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运输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7.按有关规定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实行日检和趟检制度。
8.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调度人员、检修人员及相应工作人员。
9.投标人在投标时应书面承诺:
(1)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车辆,确有需要更换车辆的需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且更换后的车辆不得低于原车辆水平。
(2)服务期间保持车辆外观整洁、室内干净,定时清洁,创造良好乘车环境,车带冷暖空调,按采购人要求准时到达目的地。
(3)服务期间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的行驶安全。
(4)车辆在服务期间产生的违章,由驾驶员负责,中标人应协助驾驶员处理;车辆在服务期间发生事故,若理赔金额不足或应承担事故责任的,根据交警等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由驾驶人员或其所在单位负责,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
(5)所投入运输服务的车辆及驾驶员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统一调度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离岗。
(6)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线上预约乘车系统,并在服务车辆上安装乘车码识别设备。根据预约人数安排对应的车辆类型,按中标单价结算。预约乘车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①乘车人可通过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提前一天预约乘车,预约成功后生成乘车码,实现扫码上车。对未提供乘车码的乘客应拒绝其上车。
②支持临时预约功能,在车辆出现余位的情况下,均可在发车前预约乘车。
③支持预约取消功能,乘车人临时改变行程可在发车前自行取消预约,避免资源浪费。
④具备统计和权限管理功能,对预约成功后,无法乘车但没有及时取消的乘客,系统可直接锁定乘车人的约车权限。
10.由于车辆发生故障而不能继续运行,中标人负责及时调度车辆以保证采购人工作的正常需求;运输服务期间,中标人委派的驾驶员须服从学校的调度安排,否则采购人有权提出调换驾驶员。
11.车辆营运过程中,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乘客安全。若发生事故造成采购方人员伤亡的,一切损失和赔偿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由中标供应商3天内支付。(提供承诺书)
四、驾驶员要求
1.仪表端正、着装标准、提前到达指定上车地点;驾驶技术熟练,熟悉服务路线与路况;驾驶员须全程服务,主动提拿行李、开关车门,一切以客户需求为中心;
2.工作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3.驾驶员需遵守工作保密规定、服务热情、谈吐适宜、着装整洁、精神饱满,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
4.工作期间,须在甲方指定场所或办公场所附近待命,不得远离。若需暂时离开,应征得采购人同意,手机保持畅通,不影响工作用车需求为先。不得在车内吸烟和饮食。
5.工作时间:服从采购人安排,若因工作需要调整用车时间的应无条件满足。每天工作结束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需求结束时间为准且不得另行加收加班费用。
6.应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确保安全。不开英雄车、赌气车。
7.驾驶员应秉承“诚信、高效、周到、热情”的要求,服从甲方的正常调遣。
五、服务要求:
1、车辆具备国家规定的各种证件,须向保险公司投保(包括每个座位保险),以确保乘车人身财产的安全;车辆需配有合格的驾驶员。
2、驾驶员在工作中做到积极主动、安全、准时,在服务态度上做到热忱、周到,真诚;如遇夏天天气炎热,应提前20分钟开启空调。
3、车辆应按时从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出发,如有迟到(如果高速堵车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者保障不足等情况,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每学期迟到三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遇师生投诉,经核实中标人有过错的,中标人应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每学期达到三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管理和提供服务车辆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因中标人对服务车辆管理不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要求配备、管理驾驶员和提供驾驶员服务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每次每人2500元; 中标人多次或持续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要求配备、管理驾驶员和提供驾驶员服务的,且在被采购人告知后仍未改正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每人每次5000元,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如遇特殊情况或根据采购人需要,采购人有权调整发车时间、节假日的通勤安排及调整路线,服务费用不变。
7、需定期向采购人车辆管理人员提供服务的各类车辆检验合格单,并且接受采购人的服务监督。
8、采购人临时用小型客车,中标人所派车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洛江校区或12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南安校区,具体到达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需较大规模用车或使用中型及以上车辆,用车人需至少提前5个小时告知,中标人所派车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9、健康保障要求:
9.1班车运行前
(1)确保驾驶员身体健康。中标人应及时关注驾驶员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身体乏力等症状者应及时就诊,不得出车,应另行安排他人出车,保障班车正常运行。
(2)车辆运行前,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通风,确保车内空气清鲜。
9.2班车运行后
(1)每趟任务完成后应对车内座椅、把手、通道等及时进行清洁,营造干净卫生的乘车环境。
(2)车内按最大通风量进行通风换气,保持空气畅通。
(3)车辆清洁通风后至车辆出车前应保持关闭状态,严禁人员随意进入。
两校区通勤车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两校区通勤车服务需要,现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欢迎各供应商参与调查并提供相关信息。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标的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泉州医高专两校区通勤车服务 | 洛江校区→←南安校区(详见附件2)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0月止 |
二、供应商反馈采购需求调查要求
本次采购需求调查结果以书面反馈方式进行,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的各供应商,根据以上采购需求情况书面作出反馈意见,并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附件1):
1.市场供给及价格情况;
2.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3.其他相关情况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资料。
三、反馈意见提交方式、时间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
2.提交形式:加盖公章的采购需求调查表PDF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165458260@qq.com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许 老师 联系电话:0595- 22136659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
采购项目需求调查表
序号 | 调查内容 |
1 | 市场供给及价格情况 |
2 | 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已中标类似项目中标情况及金额) |
3 | 其他相关情况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资料 |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附件2
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学需要,拟采购符合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要求的洛江校区以及南安校区的通勤车服务。
1.车辆行车路线(暂定):自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洛江校区出发,途经老君大道,普贤路,经停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沿途上下客点),于泉州北上高速,罗东下高速,驶至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安校区往返。
2.项目清单
序号 | 车型 | 年趟数 | 备注 |
1 | 5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 | 1412(洛江校区→←南安校区) | 来回为一趟 |
2 | 38座及以上大型客车 | 130(洛江校区→←南安校区) | 来回为一趟 |
3 | 19座及以上中型客车 | 400(洛江校区→←南安校区) | 来回为一趟 |
4 | 5座及以上小型客车 | 310(洛江校区→←南安校区) | 来回为一趟 |
注:(1)中标后根据实际需要的车型、趟数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2)投标人须填报每种车型的每趟单价、小计及合计报价。
(3)学校可根据办学需要,确定在泉州市区(包括鲤城、丰泽、洛江)范围内任一地点出发到南安校区的其他行车路线,按中标单价结算。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3.班车运行时刻表(以下时间为暂定,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作出调整)
3.1上课期间校车时刻
起止地点 | 发车时间 |
洛江校区→南安校区 | 7:00 |
7:50 | |
12:30 | |
17:00 | |
南安校区→洛江校区 | 10:50 |
12:20 | |
17:15 | |
20:55 |
3.2周末、期末停课后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校车时刻
起止地点 | 发车时间 |
洛江校区→南安校区 | 7:50 |
13:20 | |
17:20 | |
南安校区→洛江校区 | 11:40 |
17:15 | |
21:40 |
4.服务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洛江校区、南安校区。
二、基本要求:
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购买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各项保险的有效证明资料。不得承接除采购人以外的其他客人(提供承诺书)。若延误或者保障不足造成采购人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提供承诺书)。
三、车辆及驾驶员配备要求:
1.车辆要求:投标人具备自有的经年检合格的5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至少3辆,38座及以上大型客车至少1辆,19座及以上中型客车至少2辆,5座及以上小型客车至少2辆,所提供的车辆须为2019年1月1日之后注册的车辆。
2.驾驶员要求:配备驾驶员至少7名且须为投标人自有。其中持有合法有效的A1驾照驾驶员至少5名,持有合法有效的C1驾照及以上驾驶员至少2名,持证驾龄须在5年及以上,近3年内没有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引发重大服务质量恶性事件,驾驶中型以上客车的须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不得列入黑名单,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
3.提供的车辆需要各项保险齐全,每位乘客保额应不低于40万元。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5.所提供车辆必须按规定要求做好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安全状态,必须各种证照齐全。
6.投标人须承担车辆营运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工资、驾驶员食宿费、过桥过路费、油费、停车费、维修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运输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7.按有关规定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实行日检和趟检制度。
8.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调度人员、检修人员及相应工作人员。
9.投标人在投标时应书面承诺:
(1)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车辆,确有需要更换车辆的需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且更换后的车辆不得低于原车辆水平。
(2)服务期间保持车辆外观整洁、室内干净,定时清洁,创造良好乘车环境,车带冷暖空调,按采购人要求准时到达目的地。
(3)服务期间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的行驶安全。
(4)车辆在服务期间产生的违章,由驾驶员负责,中标人应协助驾驶员处理;车辆在服务期间发生事故,若理赔金额不足或应承担事故责任的,根据交警等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由驾驶人员或其所在单位负责,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
(5)所投入运输服务的车辆及驾驶员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统一调度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离岗。
(6)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线上预约乘车系统,并在服务车辆上安装乘车码识别设备。根据预约人数安排对应的车辆类型,按中标单价结算。预约乘车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①乘车人可通过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提前一天预约乘车,预约成功后生成乘车码,实现扫码上车。对未提供乘车码的乘客应拒绝其上车。
②支持临时预约功能,在车辆出现余位的情况下,均可在发车前预约乘车。
③支持预约取消功能,乘车人临时改变行程可在发车前自行取消预约,避免资源浪费。
④具备统计和权限管理功能,对预约成功后,无法乘车但没有及时取消的乘客,系统可直接锁定乘车人的约车权限。
10.由于车辆发生故障而不能继续运行,中标人负责及时调度车辆以保证采购人工作的正常需求;运输服务期间,中标人委派的驾驶员须服从学校的调度安排,否则采购人有权提出调换驾驶员。
11.车辆营运过程中,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乘客安全。若发生事故造成采购方人员伤亡的,一切损失和赔偿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由中标供应商3天内支付。(提供承诺书)
四、驾驶员要求
1.仪表端正、着装标准、提前到达指定上车地点;驾驶技术熟练,熟悉服务路线与路况;驾驶员须全程服务,主动提拿行李、开关车门,一切以客户需求为中心;
2.工作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3.驾驶员需遵守工作保密规定、服务热情、谈吐适宜、着装整洁、精神饱满,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
4.工作期间,须在甲方指定场所或办公场所附近待命,不得远离。若需暂时离开,应征得采购人同意,手机保持畅通,不影响工作用车需求为先。不得在车内吸烟和饮食。
5.工作时间:服从采购人安排,若因工作需要调整用车时间的应无条件满足。每天工作结束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需求结束时间为准且不得另行加收加班费用。
6.应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确保安全。不开英雄车、赌气车。
7.驾驶员应秉承“诚信、高效、周到、热情”的要求,服从甲方的正常调遣。
五、服务要求:
1、车辆具备国家规定的各种证件,须向保险公司投保(包括每个座位保险),以确保乘车人身财产的安全;车辆需配有合格的驾驶员。
2、驾驶员在工作中做到积极主动、安全、准时,在服务态度上做到热忱、周到,真诚;如遇夏天天气炎热,应提前20分钟开启空调。
3、车辆应按时从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出发,如有迟到(如果高速堵车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者保障不足等情况,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每学期迟到三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遇师生投诉,经核实中标人有过错的,中标人应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每学期达到三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管理和提供服务车辆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因中标人对服务车辆管理不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要求配备、管理驾驶员和提供驾驶员服务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每次每人2500元; 中标人多次或持续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要求配备、管理驾驶员和提供驾驶员服务的,且在被采购人告知后仍未改正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每人每次5000元,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如遇特殊情况或根据采购人需要,采购人有权调整发车时间、节假日的通勤安排及调整路线,服务费用不变。
7、需定期向采购人车辆管理人员提供服务的各类车辆检验合格单,并且接受采购人的服务监督。
8、采购人临时用小型客车,中标人所派车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洛江校区或12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南安校区,具体到达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需较大规模用车或使用中型及以上车辆,用车人需至少提前5个小时告知,中标人所派车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9、健康保障要求:
9.1班车运行前
(1)确保驾驶员身体健康。中标人应及时关注驾驶员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身体乏力等症状者应及时就诊,不得出车,应另行安排他人出车,保障班车正常运行。
(2)车辆运行前,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通风,确保车内空气清鲜。
9.2班车运行后
(1)每趟任务完成后应对车内座椅、把手、通道等及时进行清洁,营造干净卫生的乘车环境。
(2)车内按最大通风量进行通风换气,保持空气畅通。
(3)车辆清洁通风后至车辆出车前应保持关闭状态,严禁人员随意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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