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宁波院区[A3302820390024585002001]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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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宁波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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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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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330282-04-01-91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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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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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ff8080819305fea601930a871a50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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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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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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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北二环东路455号4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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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32号中兴大厦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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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罗旭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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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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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64667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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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05825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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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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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宁波院区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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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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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820390024585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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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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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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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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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宁波院区勘察设计澄清修改公告(一) 各投标人: 现发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宁波院区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一)。本次澄清修改(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一)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一、 根据投标人提问,答疑纪要如下: 1. 设计任务书提及“ 项目分一、二期开发。一期用地约 200 亩,包括 1-04 地块约 143 亩, 1-03 地块地块东侧部分约 57 亩(可适当调整用地规模),二期为 1-03 地块西侧部分约 125 亩 ”,为了合理利用建设用地,请问一期 200 亩用地的范围可否由设计单位根据自 身规划方案确定? 回复:整个项目用地原则上是从东向西,二期建设用地预留在 1-03 地块的西侧部分,具体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规划方案做适当的调整、优化。 2. 设计任务书提及“ 门诊急诊及医技区块按照一二期总规模 1800 张床位一次建设 ”,经 测算一期工程22万平方米的总建筑面积不满足要求。 请核实一期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回复:一期22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保1200张床位的所需门诊急诊及医技,并预留600张床位对应的门诊急诊及医技所需建筑面积或空间,在二期建设做时适当改造能确保要求,建筑面积可作适当增减。 3. 请问一期工程是否需要考虑设置发热门诊及感染病房?若需,请明确发热门诊规模及感 染床位要求? 回复:需考虑发热门诊及感染病房,参照综合医院平疫结合建筑设计,规模结合总床位数配置。 4. 设计任务书提及本项目重点打造:微创外科学科群,肿瘤中心、心血管中心、脑科中心、 生殖医学中心,眼科中心,急诊创伤中心等。请明确这些科室的详细要求或面积需求? 回复:参考相关规范按国内综合性三甲医院的标准配置,并应结合邵逸夫医院特点及定位综合考虑,投标人可做适当的调整、优化。 5. 请提供基地周边市政管线资料(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管线的走向、管径等)及基地内影响医院建设的市政管线资料?是否需要考虑设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回复:周边地块大部分为新开发地块,详见此次上传的城市设计文本(仅作参考)、局部控规;其他参数后续依据设计阶段陆续提供。 6.请提供基地 CAD 地形图(含高程)、基地周边的上位规划图、基地周边道路施工图、基地周边水文资料、基地规划条件及慈溪市城市规划法规及条例。 回复:详见此次上传的城市设计文本(仅作参考)、局部控规;其他参数后续依据设计阶段陆续提供。 7.能否提供地铁站位置,是否在我们基地内有接驳口? 回复:已提供。 8. 请明确一期 22 万平米建筑面积是否包含地下车库? 回复:包含。 9.请明确地下车位的数量? 回复: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规范自行确定。 10.教学科研建筑面积是否有配置的比例及标准? 回复:结合一期建设的规模,在合适的空间布局教学及科研用房,在投资允许的前期下可适当增加一期的建筑面积,也可在二期集中解决。 11.基地内的河道走势能否根据院区规划进行调整? 回复:河道红线按照控规不作调整。 12.一、二期用地的比例关系能否适当调整? 回复:整个项目用地原则上是从东向西,二期建设用地预留在 1-03 地块的西侧部分,具体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规划方案做适当的调整、优化。 13.二期除 600 床住院部,是否有具体的医疗功能? 回复:二期工程除600张住院床位外,还包含教科研等医疗相关产业的发展建设,如微创手术机器人、医疗人工智能、AI制药、细胞基因治疗等医院学科建设密切相关的高端医疗产业研发基地。 14.能否明确重点建设的医疗中心? 回复:目前以设计任务书中提及的建设中心为主(如微创外科医学中心等),今后根据国家政策争取建设国家级医疗中心。 15. 请提供大型医疗设备清单? 回复:结合总床位数配置CT、磁共振、DR、ECT、直线极速器、高压氧舱等大型医疗设备。 16. 请提供预防保健编制人数? 回复:建议2-3人。 17. 请提供基地北侧 1-02 地块的规划信息资料?此处交通枢纽用地是否为公交首末站? 回复:否,规划信息详见此次上传的城市设计文本(仅作参考)、局部控规。 18. 请问基地北侧的百花庵跟路有无具体修建通车时间? 回复:百花庵跟路与本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19. 因场地面积比较充足,请问在满足一二期功能前提下是否需要考虑远期发展预留? 回复:可以考虑。 20.用地西侧新江北路、北侧百花庵跟路的建设进度如何,本项目设计中的场地 开口是否按照周边道路已完成状态进行考虑? 回复:新江北路和百花庵跟路与本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21.地下功能用房是否要计入停车配建面积? 回复:一般按照计容积率面积核算停车配建,当地下室设置商业用房时,需考虑配建车位。 22.一二期工程规划服务的日门诊量大约为多少人次? 回复:结合总床位,一二期预计日门诊量为6000-8000人。 23.能否提供进修、规培人员的大致数量或比例? 回复:目前尚不能提供。 24.如何理解设计任务书中有关建设规模 “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调整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是否可超过 22 万平方米?是否有明确建设规模上限? 回复:一期总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22万平方米,但考虑投标人的规划设计方案,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可适当突破,具体要突破多少根据方案需要确定。 25. 河道部分建筑退线有无要求,河道部分保持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形态可否调整。 回复:已经在规划条件中提出—临中间规划赵家路江边线预留20米绿地,在满足水利部门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医院建筑方案布局,允许在赵家路江上架设桥梁和连廊,应向水利部门单独办理许可。河道红线按照控规不作调整。 26. 二期为 1-03 地块西侧部分约 125 亩,根据一期完成情况及业务发展需求等, 适时启动。 问:二期除去600 床功能需求外有无其他业务发展规划设想? 回复:二期工程除600张住院床位外,还包含教科研等医疗相关产业的发展建设,如微创手术机器人、医疗人工智能、AI制药、细胞基因治疗等医院学科建设密切相关的高端医疗产业研发基地。 27. 可否提供项目建议书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项目建设书由中标人负责编制。 28. “院区共约 336 亩(包括建设用地约 325 亩,河道用地约 11 亩) ,1800 张 床位,分一、二期开发。一期用地约 200 亩(可根据总体和分期实施方案适当调整 用地规模) ,包括 1-04 地块约 143 亩,1-03 地块地块东侧部分约 57 亩(可适当 调整用地规模) “ 问:1-03 地块地块东侧部分约 57 亩的用地分界线是否可以根据方案自行划分? 回复:整个项目用地原则上是从东向西,二期建设用地预留在 1-03 地块的西侧部分,具体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规划方案自行划分。 29. 设计任务书:建安投资约 22 亿元(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调整建安投资) 请问如何理解“适当调整建安投资”? 回复:根据规划设计方案确定投资,一期建安投资约 22 亿元,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增减。 30. 总体规划设计中,是否表达二期规划内容?如需表达二期规划,则除了二期扩建的 600 张病床外,其余功能按多大建设规模进行规划?二期有哪些功能规划需求? 回复:需表达二期规划内容,二期工程除600张住院床位外,还包含教科研等医疗相关产业的发展建设,如微创手术机器人、医疗人工智能、AI制药、细胞基因治疗等医院学科建设密切相关的高端医疗产业研发基地。 31. 设计是否考虑远期规划?1-05 地块是否纳入远期规划范围? 回复:暂不考虑。 32. 赵家路江是否有通航要求?如有,其通航高度要求为何?是否能提供河面高度数据? 回复:无通航要求。 33. 赵家路江下方是否允许二地块之间建设下穿隧道?如允许,其规划河道深度为多少? (规划条件:注重地块与轨道交通站点之间的联系,鼓励各地下空间的衔接与贯通,倡 导地下空间的整体开发。 每个地块在设计地下空间时, 均应保留与其他地块连接的通道。 ) 回复:可设置地下连通道,规划河道深度咨询水利部门(地面桥梁桥底标高不能低于黄海高程3.4M,河底梳竣标高-0.2M)。 34. 赵家路江是否有泄洪要求? 回复:赵家路江为慈溪市二类河道,有防洪排涝要求,依据《慈溪市中心城区蓝线专项规划修编(2020-2035)》,该段河道宽度不小于30米。 35. 规划条件通知书中有关南北道路设置机动车主出入口的条件, 是否有规定的开口范围数量要求?西侧新江北路是否允许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回复:西侧与新江北路隔河道和绿化带,不具备开口条件。基地机动车出入口数量按照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1021-2023控制,后续结合方案设计和交评意见确定。 36. 规划条件通知书:南、北、西分别规划一处公交车站点。问上述公交站点是否已有交通规划位置,或可结合设计规划? 回复:暂无。 37. 1-04地块内有高压线,是否有搬迁计划? 回复:正在实施搬迁。 38. 规划条件是否要求地面停车位比例?(上限及下限) 回复:以地下停车为主,地面停车位比例不作具体限定,后续结合方案设计和交评意见确定。 39. 共享单车位是否可折减非机动车位? 回复:暂无折算标准。 40. 据《慈政办发〔2011〕20 号 慈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地下室用作车库、设备 用房、储藏室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用作商业服务业、市场、文化娱乐、体育 等用房的, 该部分建筑面积按 0.6 系数折算计入容积率。 本项目中, 地下医疗功能用房、 后勤服务空间是否计入容积率?地下商业服务空间是否按 0.6 系数折算计入容积率? 回复:已经在规划条件中提出——面积计算规则统一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量技术规程(试行)》执行,未尽事宜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补充规定》(浙自然资发〔2019〕34号)、《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部分技术规定的通知》(浙建房发〔2024〕29号)执行。地下室空间均不计入容积率。 41. 是否设置核医学及核素病房?如设置,考虑在一期建设或二期建设? 回复:请设置核医学科及核素病房,考虑在二期建设。 42. 放射治疗考虑一期建设或二期建设?计划多少台放疗大型设备? 回复:请设置放射治疗,考虑在一期建设。5-6台(tomo刀+伽马刀+直线加速器)。 43. 一期建设是否设置产科及产房?(任务书设置生殖中心,未提及产科) 回复:一期建设设置产科及产房。 44. 一期是否设置骨髓移植层流病房? 回复:可在二期设置骨髓移植层流病房。 45. 宿舍规模及床位需求为多少?一期是否设置宿舍? 回复:一期设置宿舍,床位需求按规模10000平方米左右。 46. 人防工程是否配置人防医院?按何种等级规划? 回复:1、规模不少于3500平方米的医疗救护工程(中心医院标准)一座。2、统筹考虑医疗救护工程的平战转换,尽可能把相关设备设施按照战时标准布置到位,便于后续平战转换。 47.本项目赵家路江是否计入技术指标计算,是否计入用地总绿化? 回复:河道面积不计入指标计算范围,不计入总绿地。 48. 附件中的邵逸夫医院(红线图) 与 014 潮塘站总图 1022_t3(1)两个 CAD 文件 的定位图; 回复:已提供。 49. 停车指标、人防配建类型、是否设置高压氧舱中心等未见明确要求,是否 按常规做法做? 回复:1、停车指标已经在规划条件初稿中提出—机动车位配建指标及要求:不小于1.2个/100平方米,并应设置一定数量的轮椅使用者专用停车位。上落客货车停车位配建指标及要求:不小于0.02个/100平方米。非机动车配建指标及要求:不小于3.0个/100平方米。2、人防配建为规模不少于3500平方米的医疗救护工程(中心医院标准)一座,统筹考虑医疗救护工程的平战转换,尽可能把相关设备设施按照战时标准布置到位,便于后续平战转换。3、在投资允许的前期下设置高压氧舱中心。 50. 暂无慈溪地区的风玫瑰图,是否可以参考宁波风玫瑰图作为设计依据。 回复:可以。 51. 机动车出入口是否有特殊要求或者限制。 回复:已经在规划条件中提出—禁开口段为浒崇公路,具体根据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控制道路交叉口、公交车站、桥梁、地铁出入口等距离,后续结合方案设计和交评意见确定。 52. 提交的成果文件要求第 2.4 条中关于 A0 图板的要求中“提高 6 至 8 张 A0 尺寸图板,图板应至少包含一张鸟瞰图、一张平面图和一张外立面图”,其 中“一张平面图”是否指的是总平面布置图。 回复:是。 53. 请明确用地区域绿色建筑等级,绿色建筑执行国家标准规范还是地方标准 回复:绿色建筑等级三星,按国家标准规范执行,后续结合第三方评价确定。 54. 请提供用地装配式要求、超低能耗要求 回复:装配式要求本次设计方案时暂不考虑,能耗要求后续结合第三方评价确定。 55. 河道上桥梁或连廊是否包含在工程造价内,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回复:河道上桥梁或连廊包含在工程造价包内,是否计算建筑面积按现行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本次设计方案可在22万平方米和22亿建安投资基础上增加。 56. 请提供用地公交站点 回复:根据后续设计方案配套建设。 57. 用地红线图中标示,1-04地块(河道以东)为医院办公,方案设计中东侧地块是否只能布置办公内容? 回复:红线图中标识的用地功能不作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规划方案做适当的调整、优化。 58. 一期用地范围是否可以考虑全部位于1-03地块(河道以西)? 回复:整个项目用地原则上是从东向西,二期建设用地预留在 1-03 地块的西侧部分,具体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规划方案做适当的调整、优化。 59. 河道是否可以不考虑通航要求做平桥? 回复:地面桥梁桥底标高不能低于黄海高程3.4M,桥梁形式不作要求。 60.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由牵头人提供。 回复:是。 61. 请问技术标部分是否有尺寸规格和横竖向要求? 回复:无具体要求。 62. 本项目招标阶段包含春节假期,建议适当延长交标时间? 回复:按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 P11 页 3.7.3(1)提及“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投标人名称是否只填写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回复:是。 64. 招标公告 3.1 提及 “ 中国境内投标人具备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 请问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回复:满足。 65.招标文件 P19 页 10.10 提及“ 以下情形原则上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请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技术人员提供 《退休证》和《退休人员聘用协议》是否被认可满足招标文件对人员社保的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 66.请问多媒体演示文件和展板上是否可以体现投标人名称? 回复:可以。 67. 请问多媒体演示文件是否有格式要求? 回复:多媒体演示文件须自带播放器,并确保能完整的播放。 68.本项目是否明标 回复:是。 69.多媒体演示文件 U 盘是否需要单独封包。如需,封包格式、封套格式是否为 自拟(满足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6 其他 的要求) 回复:是。 70.线下递交 A0 图版封包格式、封套格式是否为自拟(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6 其他的要求) 回复:是。 71.资信标信用等级评审,开标之日以前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 查询的打印件,是否认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回复:按招标文件。 72.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文件中涉及到填写投标人的地方(除联合体协议外)是否只需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名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如联合体成员单位有境外企业,在投标平台系统里无法找到,是否可以在系统里先仅选择境内单位,再上传加盖各单位物理公章的联合体协议,并以此联合体协议作为最终组成联合体的依据?境外设计机构是否不需要在投标平台交易系统里登记注册? 回复:是。 73.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是否以交易系统中相关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格式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 7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5特别说明中第3条“本招标文 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主设计师及勘察总负责人”。请问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是否由两人分别担任?项目负责人是否分别指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 回复:是。 75. 现场递交多媒体演示文件及图板的委托代理人是否需要授权委托书? 与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是否需要一致? 回复:现场递交多媒体演示文件及图板的委托代理人需单独提供授权委托书,且与电子投标文件中委托代理人一致。 76.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二、对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主要 设计人员)的要求”备注3中要求:“本项目若与国际设计单位共同参与且有联合体协议的,国际设计单位设计团队成员应具有境外(注册)设计师资格(规划、 建筑、结构、土木、水暖、电气等)”。请明确在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提供国际设计单位设计团队成员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国际设计单位是否仅需具备职责分工内的相应专业资格即可? 回复:本表所列专业岗位为最低要求,可按工程实际需要增设,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77. 是否可修改信用等级评审标准为“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 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宁波 市建筑市场主体专项信用评价等级(设计类)(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上查询的打印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 二、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通知 1.资信标评审表中评审项“主设计师(或设计团队)的业绩”调整为“主设计师和设计团队的业绩”。 2.本次文件资料详见此次上传的附件,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3.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不变。
招标人:慈溪市惠医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联系人:潘工 联系方式:0574-63989821 备案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日 期: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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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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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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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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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6303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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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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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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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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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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