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科技设备维修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012-xgzx-g2024-0002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魏先生0514-86060900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星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514-862316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科技设备维修服务 JSZC-321012-XGZX-G2024-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30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12-XGZX-G2024-0002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科技设备维修服务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投标函

10.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3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单位地址:江都区仙女镇华山路18号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514-86060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星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金御文昌写字楼7幢8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4-86231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14-8623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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