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平台项目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预算总额:330,000.00元
四、项目概况:
为开展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中心平台建设,促进我市专利技术运营、交易、成果转化,发布知识产权成果,组织深圳企业参加高新技术展会、知识产权交流学习等,设立本项目。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公告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资料
(1)投标承诺函(加盖公章,上传扫描件);
(2)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依法不需申请营业执照的,使用法定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意:投标文件只能上传一个格式必须为PDF或word文档,大小10M以下,投标次数有且只有一次。)
七、公示时间和投标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18日下午6:00;
投标方式:供应商请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中“采购招标”进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投标平台,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完成后登陆账号,对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系统投标操作。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55-83070324
邮箱:renxx@mail.amr.sz.gov.cn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附件1:项目需求方案;
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 
 
附件1:
需求方案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平台项目
采购金额:33万元
为开展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中心平台建设,促进我市专利技术运营、交易、成果转化,发布知识产权成果,组织深圳企业参加高新技术展会、知识产权交流学习等,设立本项目。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总体要求
2020年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平台建设工作,包括:通过线上交易平台和交易会的方式开展专利交易与展示服务;开展知识产权项目成果发布会及组织深圳市企业参加国际型的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等大型成果展示交易会;协助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各地市的考察交流等。
(二)服务标的
1.开展深圳市知识产权交易与展示活动,其中线上展示数量超过5000次;线下组织至少一场大型的展会,参展企业总数不少于30家;
2.开展至少一期的知识产权重大成果发布会,发布市知识产权局当年度的产权分析预警项目、重大专项等项目的项目成果;
3.做好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协助市局做好各省市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的考察及学习交流。
(三)服务需求内容
1.展示交易会为国内、国际型知识产权展会;
(2)负责本项目的人员有知识产权方面相关经验,能够切实完成本项目的展示、交易、展会服务等工作;
(3)要求成果发布会在全市发布通知,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负责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新闻媒体参与,总人数100人以上;
(4)配备人员要求5人及以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依法不需申请营业执照的,使用法定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依法不需申请营业执照的,使用法定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四、评标定标方法:单一来源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乙方服务的期限至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且中标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首付款 ;余款按项目进度支付。
(三)履约担保金:无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供服务,经甲方两次要求整改,乙方未予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服务内容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甲方不再支付未履行部分的款项,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已履行部分款项20%的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双方其他的违约责任依据《合同法》确定。
 
附件2: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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