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清河新址综合改造家具设备采购项目-分体空调采购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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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10000C005083899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东010-5080900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赵磊839167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94776-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清河新址综合改造家具设备采购项目-分体空调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13 14:23 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中“4.采购需求”内容(更正后见附件:更正后内容)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10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3.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合同履行期限更正为“2024年11月7日前完成所有货物供应、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验收。”
4.第五章中付款方式更正为“全额付款,付款条件:空调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3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财政资金到账情况,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全部货款。”
5.第六章中付款方式更正为“全额付款,付款条件:空调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3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财政资金到账情况,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货款。”
6.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履约验收方式由“分期/分项验收”更正为“一次性验收。”
7.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合同价款支付时间更正为“空调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3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财政资金到账情况,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货款。”
更正日期:2024-10-11 11:01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编号:BGPC-G24242
2、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昌平路南段26号
联系方式:王东,010-50809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玉林里45号腾飞大厦
联系方式:赵磊,83916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磊
电 话: 8391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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