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迎春花路及西向甩向段(常春藤路-周南界河)项目迎春花路及西向甩向段(常春藤路-周南界河)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贲智涵0513-868000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1
公告正文

迎春花路及西向甩向段(常春藤路-周南界河)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迎春花路及西向甩向段(常春藤路-周南界河)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锡通行审发(202226(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佳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迎春花路及西向甩向段(常春藤路-周南界河)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迎春花路(梧桐路-周南界河)工程北至梧桐路,南至周南界河,含西向甩向段(杏林路北侧支路)。迎春花路(南北向主路)为城市支路,长950米,宽24米,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西向甩向段(杏林路北侧支路)为城市支路,长932米,宽20米,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含行道树)、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等道路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投资约1203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1203万元。

2.1.4工期要求: 20234月至202310月;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317日至 2023 3319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3 31 9 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2万元整。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 份、含电子文件 1 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特别提醒:

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10. 监督管理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佳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南通苏锡通科技创业园竹松路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1411

联系人:

丛灵

联系人:

贲智涵

 话:

0513-86800017

 话:

1805166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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