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公开竞价-中交一公局集团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川渝营销中心12月份水泥运输公开竞价公告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wfa00000025444
预算金额3.8万元
招标联系人闵佳1582655576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WFA00000025444
中交一公局集团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川渝营销中心12月份水泥运输公开竞价公告
(竞价编号:BJKTCY-GKJJ-2024-009)
1.基本情况介绍
凯通公司川渝营销中心西藏网点,现需供应一批水泥,已具备公开竞价条件,现对该网点的水泥运输进行公开竞价。本次竞价分为2个包件。
01包件:中交二航局43号公路项目。
02包件: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新疆区域工程建设第2022-34项目
项目简介:略
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达巴乡、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嘎尔县昆莎乡
2.物资采购项目及数量
本次运输采购分为2个包件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起运地
交货地点
交货周期
 
包件1
 
1
散装水泥
P.0.42.5

5000
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达巴乡(中交二航局43号公路项目)
 
2024年12月-供货工期结束
 
包件1
 
2
袋装水泥
P.0.42.5

1500
 
包件1
 
3
散装水泥
P.0.42.5

25000
日喀则市雅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包件1
 
4
袋装水泥
P.0.42.5

1500
包件2
5
散装水泥
P.0.42.5

1000
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嘎尔县昆莎乡(十四五新疆区域工程建设第2022-34项目)
2024年12月-供货工期结束
 
包件2
 
6
散装水泥
P.0.42.5

4000
日喀则市雅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合计
38000
 
 
 

备注: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采购人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报价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进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报价人应予理解并接受。
3.采购方式:采用公开竞价方式。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水泥货物运输经验的运输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用单独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4.2 承运能力:运输企业具备道路运输能力,运输车辆不低于30辆,其中自有车辆不低于15辆。
4.3 运输保证能力:具备运输风险抵抗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达巴乡至项目卸货地有40公里小道,仅限四桥车通行,且西藏地区冬季冰雪环境对运输保障的影响,请充分考虑运成本。
4.4 运输业绩:有类似工程运输经验。
4.5 履约信用:运输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货物运输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处罚阶段;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未与中交一局及下属单位发生法律纠纷。
4.6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4.7不得参加竞拍的情况:
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货运相关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货运站经营的;被中国交建所属各单位纳入黑名单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满足运输条件的其情况不得参加竞拍。
不能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禁止参与报名竞价,有瞒报或恶意参与竞争者,一经发现,做废标及黑名单处理。
5. 报价人注册
报价人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报价。注册后需提交合作意向申请,选择“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待凯通公司审批通过后方能参与报名、报价。
 
6. 竞价时间及要求
竞价报名开始及结束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下午16时至2024年12月25日下午16时。
竞价报价开始及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下午16时至2024年12月26日下午16时。
7.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16时,进行线上开标。
8.采购现场勘察。
本次采购运输费用为我公司指定地点发货至项目指定卸货地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运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方提高运输费用。本次采购人不组织报价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报价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9.定价方式
采用一票制固定价,承运人提供9%增值税发票。
10.结算支付
本合同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甲方收到发票后应于30天内支付乙方当期款项的97%,余3%做为保证金,保证金在甲方收到发票后6个月内支付。如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E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后,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据实或双方协商,在结算单上进行确认,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当期国家政策)。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11.报价
投标人需将报价单盖章扫描件(PDF 版本)上传系统,若上传的盖章扫描件价格与系统录入价格不一致,以系统录入价格为准。如出现已上传报价单,但系统未录入价格的情况,招标方有权进行废标处理。
12.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需按每个包件合同额的5%(四舍五入精确到万元,最多不超40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采购地址: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川渝营销中心公开竞价联系人:闵佳  联系电话:15826555760
川渝营销中心业务联系人:徐宗胜  联系电话:18680906497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监督部门:审计纪检部 监督电话:010-80574187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包件1
包件说明: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散装
5000

2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袋装
1500

3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散装
25000

4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袋装
1500

包件2
包件说明: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散装
1000

2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散装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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